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

发布时间:2020-10-29 02:43:27

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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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1—2020年)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十



胡锦涛同志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广低碳技术,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绿色生活,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低碳发展、建设低碳城市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排放的有效途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我市率先实现发展方式转变,争取竞争优势,探索走中国特色低碳绿色发展道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市第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人代会和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

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产业低碳化趋势明显。2009市生产总值达到8201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581美元;三次产业结构为::,后工业化趋势明显;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和文化四大产业比重超过60%;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日臻完善。产业升级加快,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和创意文化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低碳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资源能源效率稳步提升。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吨标准煤下降到2009年吨标准煤,约为全国平均能耗的1/2万元GDP水耗21.89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0。2006~2009年,能耗降低相当于减少了2100万吨CO2当量以上的碳排放。2009年核电、气电和外来电等清洁比例超过60%。2009年天然气消费量比2005年增加了亿立方米,比消费等量石油少排放了万吨CO2当量。

技术创新环境不断优化2009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万人专利及发明专利授权量均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位,《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的比重达到%,连续六年居全国首位。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技术创新基础初步形成。

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等;编制发布了《深圳市节能中长期规划》、《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印发实施了《深圳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深圳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等有关低碳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碳汇效果明显。全市1/2(974平方公里)的土地划为基本生态控制线(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成效显着,碳汇资源丰富。森林管理和植树造林工作进展顺利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碳汇效果明显,城市绿化空间稳步拓展,为构建城市碳汇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碳排放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根据初步估算,2005年全市碳排放总量约为7327万吨CO2当量,万元GDP碳排放约为吨CO2当量,处于国内较低水平。在排放源上,我市主要的碳排放源来自化石能源消费,占97%碳排放产业结构上,第二产业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71%,其中能源工业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41%。

(二)面临形势

应对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气候变化问题关系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各国抢占国际道义制高点,增强自身经济科技竞争优势的重要领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各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共识,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积极探索发展经济的新路,推进低碳发展正成为许多国家“绿色复苏”、争取发展空间、争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发达国家相继推出了多种低碳发展计划,积极寻求低碳发展先机。低碳绿色发展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引领未来世界经济发展方向,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低碳发展我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我国已明确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在能源资源短缺和全球排放空间有限的背景下,统筹经济发展、消除贫困,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经济共进双赢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重要任务之一。以节约能源、提高能效、优化结构、形成以低碳生产和消费方式为特征的低碳发展模式是我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国家实施低碳城市试点深圳低碳发展的重要机遇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要求,深圳作为国家低碳试点以此为契机,加快研究制定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建立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考核体系,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率先探索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低碳绿色新路径,为促进全国低碳发展先行先试

低碳发展是深圳新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深圳迅速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大城市,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史上的奇迹。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较早地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土地空间和能源资源愈显紧张,人口环境、生态的刚性约束日益增强,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外部竞争日趋激烈,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走低碳发展之路,创新发展机制破解发展难题、探索发展新路成为深圳顺应世界发展趋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

深圳具备低碳发展的良好基础,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低碳发展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尚未形成全社会共识;低碳产业体系尚不完善;低碳技术研发能力和资金投入尚需加强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结构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增加碳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型新兴产业,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制度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率先建成国家低碳城市,努力成为我国低碳发展的先行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和科学发展的实验区

(二)基本原则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低碳绿色发展的模式和有效途径,坚持全面创新的理念,突出深圳特色,完善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赢得低碳发展先机。

科技先导,政策激励。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最新进展,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性作用,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形成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激励制度,营造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环境。

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突出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碳汇能力、增强低碳意识等低碳发展的重点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建设一批重大专项工程,先行试点示范,取得实效再逐步推广,全面推动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

主动衔接,深化合作。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国家和广东省的各项规划相衔接,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和资金支持深化与周边地区的互动合作,加强国家交流,努力聚集国内外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推动低碳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5年,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框架基本建立,低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低碳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清洁能源比例持续提升,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显着,低碳发展意识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0%以上万元GDP碳排放当量下降到吨

到2020年,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清洁能源体系不断完善,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低碳城市基本建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5%以上,万元GDP碳排放当量下降到吨,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国家低碳发展先进城市。

(四)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2015年

2020年

产出

1

单位GDP碳排放量下降率

%

30

45

2

万元GDP碳排放量

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

3

万元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4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5

40

5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

%

60

65

6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0

30

碳消费

7

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8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60

80

9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万辆

5

10

10

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

56

65

11

公交车辆百公里油耗下降率

%

10

20

碳资源

12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

%

15

20

13

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

%

50

60

14

森林覆盖率

%

49

50

15

单位面积绿道里程

公里/平方公里

1

16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17

低碳环境

17

研发投入占GDP比重

%

18

低碳技术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

%

10

15

19

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

——

基本

建立

比较

完善

20

市民对低碳理念的认知率

%

80

90

表 深圳低碳发展主要指标

注:(1)单位GDP碳排放量下降率的基准年为2005年,其余指标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2)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量下降率、万元GDP能耗为约束性指标其余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三、培育新兴产业构建以低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

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型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推动高技术产业和制造业高端化为重点,以传统产业低碳化为基础,加快形成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低碳型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节能服务、低碳服务等低碳型新兴产业抢占低碳产业发展制高点,打造低碳发展的支柱产业。

新能源产业。加快落实《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和《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电站和新能源汽车方面,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开发促进、应用拓展和产业服务工程,迅速壮大产业规模,提高新能源供应比例,优化能源结构。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产值达2500亿元,年替代传统能源1500万吨标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当量2000万吨以上。

互联网产业。加快落实《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及其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努力推动互联网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实体经济提高效率,降低能耗。到2015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减排二氧化碳当量万吨。

生物产业。积极落实《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及其相关政策,以生物环保、生物能源、生物医疗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发展生物环保产品生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环境监测、废弃物处理、水处理、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技术及成套产品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到2015年,生物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减排二氧化碳当量万吨。

新材料产业。发挥新材料在低碳发展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积极培育市场前景好、技术密集、附加值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材料产业,支撑电子信息产业保持领先地位、支撑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低碳产业快速发展,支撑优势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提升构建低碳产业体系的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1800亿元,减排二氧化碳当量万吨。

文化创意产业。突出文化创意产业高端性、高附加值低碳的优势,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重点推动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新媒体、文化旅游、影视演艺、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行业发展。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发展以高新技术为依托、数字内容为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文化+科技”型文化产业新兴业态提高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减排二氧化碳当量万吨。

节能服务产业。加大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力度,出台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鼓励拥有较高技术和服务水平的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一条龙”的节能服务。加强服务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做大做强节能服务产业,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全国节能服务产业高地

低碳服务产业。培育碳排放统计、碳盘查、碳标准、碳标识、碳认证、碳金融、碳排放交易和能源管理咨询服务等低碳服务产业。鼓励企业开展碳排放盘查、碳足迹测算及产品碳认证,参与碳标准制定。鼓励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碳金融(信贷)和保险业务,为低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境外低碳技术研发与服务企业落户深圳。

(二)巩固低碳优势产业

巩固高技术产业的优势地位,提升制造业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加快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发展,形成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结构

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加快高技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瓶颈,掌握部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标准,在通讯、计算机及外设、软件、数字视听、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LED、第三代移动通信等八大产业领域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打造具有全球核心竞争力的通信产业体系

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发展以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为主的数字化装备制造、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装备制造业、汽车、精密机床、仪器仪表、物流设备、航天航空和精细化工产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为主转变,引导装备制造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

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高端旅游商务会展、服务外包、专门专业、总部经济、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统筹考虑高端服务集聚发展功能区用地,加快金融中心区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规划建设,逐步形成与国际化城市相配套的集生产、消费、公共服务三位一体的现代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通过产业融合,提高信息化水平,减少碳排放。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支持企业以智能化、数字化等手段再造设计、制造流程,提高技术装备的信息化水平,促进激光设备、数控机床、机器人等产业向信息化跃升;推进信息技术与优势传统产业融合,引导服装、包装印刷、钟表等传统行业用信息化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和资源能源消耗,提升生产效率和附加值,增强优势传统产业的竞争力;推进信息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用信息技术推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高端化。

(三)推进传统产业低碳化

以传统产业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更新改造,严把产业能耗、碳排放、环境影响的准入门槛,开展清洁生产、产品碳标识,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低碳化。

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以及我市颁布的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版),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实现产业低碳化改造。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

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准入管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强力推进清洁生产。扩大清洁生产规模和范围,将清洁生产理念引入产业集聚基地、产业带建设过程中,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实现企业及工业园区低碳。重点推进建材、电镀、家电、珠宝、印染、钟表等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省、市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将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作为企业入园、扩大生产规模、搬迁及享受优惠政策等的约束条件之一,从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资源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空间集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化发展,调整产业空间结构,实现产业合理布局,降低产品空间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通过不断创新,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的单位碳排放,创建深圳低碳名牌产品。

发展低碳都市农业。以农业低碳生态化调整为重点,发展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化畜牧养殖业、水产业、蔬菜水果花卉种植业和海洋渔业,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最大限度提高土地、水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业过程碳排放。

(四)加快培育发展碳产业

按照低碳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采取源头减排、分类收集、无害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减少固体废弃物在焚烧、填埋和污水处理过程中的碳排放。

废弃物焚烧(发电)产业。加快先进废弃物焚烧发电设备以及烟气处理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焚烧发电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设计、运营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废弃物填埋废气利用产业。大力开展废弃物填埋气回收利用,鼓励企业实施填埋气发电、提纯生物燃料等项目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产业。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研发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进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有效减少污水处理工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促进污水处理产业低碳化。

四、优化能源结构,建设低碳清洁能源保障体系

加大利用天然气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风能等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应用高效发电技术,试验应用碳捕集与埋存方式,降低能源工业的碳排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保障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

实施以引进天然气为主的石油替代战略,拓展天然气资源供应渠道,把握全球发展新能源的战略机遇,大力开发利用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到达50%,非化石能源比例达到15%左右

积极引进天然气资源。大力推进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干线、西气东输二线深圳LNG应急调峰站、迭福LNG接收站项目等气源项目的规划建设,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2015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60亿立方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比例提高到18%左右。

大力发展核电。利用深圳核电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岭澳核电二期、三期工程和核电产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争取核电装机规模达800万千瓦,使深圳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核电产业基地。

强力推进太阳能应用在新建12层以下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住宅建筑强制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进实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示范工程,到2015年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20兆瓦(MW)以上;积极开展太阳能空调、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推广安装使用太阳能-LED、风光互补照明等新能源产品。

开展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加快推进老虎坑扩建、东部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加大垃圾填埋场沼气利用;积极开展生物柴油、燃料乙醇、能源植物等研发工作,适时试点开展生物液体燃料的应用。

积极开展风能利用示范。结合风能资源和建设条件,研究建设风电示范项目,带动风电装备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规划,积极开展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

密切跟踪其他可再生能源。积极跟踪和推进氢能及燃料电池等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跟踪波浪、海流、潮汐、温差、盐差等海洋能利用方式。

)降低能源生产部门的碳排放

励能源生产部门用高能效发电技术,试验应用碳捕集与封存技术(CCS),争取到2015年电力工业碳含量降至当量/kwh以下。

加快高能效发电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发电企业结合脱硫和脱硝工作研发应用高效发电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机组主体设备和重要耗能辅机系统加装污染控制设备,提高发电用煤、气的利用效率,降低电厂自用电率和排放水平

积极探索碳捕集资源化利用。在新规划燃煤发电项目进行CO2捕集试点,建设适度规模的烟气CO2捕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大力发展能源综合集成供应模式。试点实施区域热电冷联供改造;结合新建的城市功能区和产业园区,研究开展区域低碳能源规划,促进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互补发展,建设能源集成供应中心,试点区域冷热集中高效供应;鼓励在具备条件建筑试点建设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鼓励重要场所建设储能电站,发展蓄冰空调、变相材料等储能形式,改善能源供应系统效率。

)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

支持南方电网在深圳进行电网智能化建设试点,提高电网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打造可靠、安全、低能耗和智能化城市电网。

改造现有电网,增强电网可靠性。根据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现有电网进行全面诊断,提出改造、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通过电网改造,增强电网在发电、输电、配电、变电等环节的坚固性和可靠性。

智能电网,增大电网灵活性。开展智能电网建设试点,在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智能变电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能源接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方面取得突破,不断增大电网的灵活性。

试验储能电站,增加电网弹性。充分发挥深圳储能技术优势,结合《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0)》,大力推动100兆瓦储能电站工程。鼓励医院、地铁枢纽等重要场所建设储能电站或储能柜,替代传统备用电源。

五、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加大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力度,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提高工业能效水平

加强电力、建材、制造业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管理,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提高能效水平。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吨标煤/万元;2020年,达到吨标煤/万元。

电力工业节能。推进火电机组技术改造,采用高效、洁净的发电技术,降低发电能耗和厂用电率。加快推进输、变、配电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和电网建设,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推进500千伏电压等级骨干环网等重点电网工程建设工作,完善电网网架结构,增强电力下载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开展节能发电调度。

建材工业节能。加快推进玻璃制造行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推广先进的富氧和全氧燃烧、炉窑全保温等先进技术,开展玻璃窑炉余热利用技术改造。加快陶瓷行业淘汰落后窑型,推广辊道窑、智能梭式窑等节能环保型窑炉技术,优化燃料结构,鼓励开展陶瓷废渣回收利用、余热回收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电子设备制造业。加大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能耗诊断和节能改造力度,加速淘汰陈旧落后的电机、风机、水泵、注塑机、压缩机等高能耗工业设备,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优先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机电设备准入门槛,严把能耗设备的源头节能关。

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加大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研发,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服务活动,提高用能单位计量检测能力和水平,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装置检定和能源计量数据核查。

(二)构建低碳交通网络

从提高交通运输工具的能效和排放标准入手,强力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公共交通、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以及推广新能源汽车,构建低碳交通网络,有效降低机动车能耗,控制尾气排放,实现交通运输碳排放量的大幅度下降。

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车用燃油品质,提高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排气污染监管力度,加快污染物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进一步提高公交车辆使用LNG等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逐步建立机动车交通污染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体系。通过严格车辆年检标准和完善柴油汽车的检测手段,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加强汽车尾气的检测,依法加大对超标车辆的处罚力度;大力推进机动车用油达到国Ⅳ标准,加强油站、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严格执行在用车环保证分类标志制度以及检测和维护(I/M)制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开发(TOD)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优化调整全市交通出行方式,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交通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加强轨道交通与常规交通的协作配合,合理、有序、高效地组织轨道站点集散客流的空间转移,实现衔接顺畅、便捷高效、一体化的公交系统,大幅度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减少碳排放到201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公交车辆百公里油耗下降10%;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5%,公交车辆百公里油耗下降20%。

提高车辆能效和排放的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新车能效与排放市场准入门槛,加速现有低能效车辆的改造或者淘汰,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

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建设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为契机,加快落实《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开展新能源公交大巴、出租车、公务车和私家车示范推广。抓紧制定充电站(或充电桩)建设标准以及配套政策,加快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盐田、龙岗、光明等新能源汽车示范区,为新能源汽车大范围推广应用创造有利条件。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5万辆,实现年减排量50万吨CO2当量,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实现年减排量100万吨CO2当量。

加快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围绕轨道站点开展慢行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实现地铁、公交服务的延伸,解决公交出行的“最后一公里”。结合深圳市绿道网建设,推进慢行通道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营建城市慢行系统氛围,2015年全市建成约500公里的自行车道网络,提升市民休闲娱乐的生活品质。研究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需求、实施条件、制约因素与可行性,逐步建立公共自行车系统。

加强交通组织管理。通过完善道路交通网建设、交通通行信号和交通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立交通行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统计和监测制度,制定有效措施,加大交通需求调控力度,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降低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

(三)推广绿色建筑

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等法规、规范,新建建筑100%节能达标,到201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60%,2020年,达到80%。

树立绿色建筑规划理念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建筑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全生命周期中。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从规划设计源头严把绿色关。

推进新建建筑节能达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鼓励新建建筑实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施工。以保障性住房为突破口,推广住宅建造工业化和一次性装修,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部品认证,培育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项目,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构件部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努力减少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装修过程的能耗。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耗审计、能耗公示、能耗检测等工作,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相关单位,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大运场馆改造、建筑立面屋顶改造和房屋抗震安全加固改造,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促进建筑低碳化。

开展建筑技术创新。鼓励研发和使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鼓励开发高性能的外墙和玻璃幕墙,高性能的屋顶与外墙的隔热构件,高效隔热透明玻璃及其组合透明窗(幕墙),开发普通透明玻璃的隔热改造技术,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率先在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高档住宅等新建建筑实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在新建建筑和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包括公共建筑、机关办公楼、工业区(园)、酒店、企业、住宅楼等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带动太阳能产品应用规模化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降低公共机构能耗

公共机构的用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设备,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新能源产品,严格节能管理,建立能耗统计与监测平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公共机构碳排放。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重点开展空调、照明和电力系统、供热系统、办公设备、电梯、风机、水泵的节能改造和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开展政府机关建筑节能减排监测、绩效评估和审计加强公务车能耗管理,加大节水、节材力度,完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推广无纸化办公严格执行夏季空调26℃的控制温度。

推广节能照明产品在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逐步淘汰白炽灯、高压汞灯和高压钠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成熟的LED灯、T5型灯以及稀土三基色荧光灯等,2015年全市非主要干道70%更换成节能灯或采取减量亮灯,智能控制等措施,实现道路照明节能30%以上。在城市道路、市政公园、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以及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太阳能-LED产品,推动公共场所照明节能

(五)加强节能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能耗统计制度,加强能耗统计、监测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促进政府和企业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实施有效管理,实现以管理节能促进低碳发展。

完善能耗统计制度。逐步完善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电耗、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定期统计、公报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耗能企业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组建覆盖全市的能源统计队伍。

建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数据中心。依托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加快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城市能源计量在线监测技术新模型,建成满足城市能源规划调控、节能管理、能源统计和审计需求,满足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需求,具备在线监测、统计、分析、输出功能的能源统计的技术支撑平台,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

六、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低碳发展核心竞争力

着力建设低碳发展技术体系,制定低碳技术政策和标准,加强低碳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我市低碳发展核心竞争力将深圳建成为低碳技术创新型城市。

(一)建立低碳发展技术体系

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在节能与提高能效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核能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生物固碳与固碳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建立我市低碳发展技术体系。

节能提高能效技术。重点研究开发电力、建材、交通运输、建筑等主要高耗能领域的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机电产品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商业和民用节能技术和设备,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技术等。

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研究低成本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燃料电池技术,水电、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沼气等的开发利用技术。

先进核能技术。密切跟踪快堆设计及核心技术,相关核燃料和结构材料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的合作与研究。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鼓励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跟踪、探索燃烧前、燃烧后和富氧燃烧三种方式的CO2捕集技术,捕集后碳运输技术,地下、海水碳封存技术,并逐步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力建设、工程技术示范。

生物固碳与固碳工程技术。积极开展林业等生物固碳技术和各类固碳工程技术研究,提升固碳效果,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二)制定低碳技术政策和标准

建立低碳技术目录,编制低碳技术标准和规范,鼓励低碳技术专利申报,逐步形成技术方向明晰、技术标准完善、知识产权申报活跃的低碳技术发展环境。

建立低碳技术目录。组织开展低碳技术系统调研工作,明晰低碳技术发展路径,制定适合我市低碳发展的低碳技术目录,定期更新向社会公布。对进入目录的低碳技术,在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编制低碳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参与编制减碳技术、无碳技术和去碳技术等低碳技术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深圳低碳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为深圳低碳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鼓励低碳技术专利申报制定低碳技术专利申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际先进低碳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支持我市企业进行低碳技术的自主研发,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低碳技术。

(三)加强低碳创新能力建设

重点提升人才队伍、研发平台、学科建设等创新要素增强低碳创新能力,奠定低碳技术发展基础

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低碳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鼓励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鼓励采取咨询、讲学、技术合作等灵活方式加大海外优秀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力度建立人才激励与竞争的有效机制,将低碳技术领域科技人才纳入我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畴

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具备低碳技术优势企业,在低碳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市级企业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加大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开展技术成果产业化,跟踪具有发展前景的低碳技术,保持低碳科技创新优势

学科建设。鼓励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大学城、南方科技大学等在深院校开设低碳发展领域及关联学逐步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低碳发展领域学科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学科建设模式。

七、创新体制机制,营造低碳发展环境

落实《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发挥深圳市场机制较为完善的优势,先行先试,构建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为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完善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

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加快制订和实施促进低碳发展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和环保标准

健全法规体系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率先研究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定与国家《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相配套的地方法规或规章;梳理和修订与低碳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法规、规章,逐步完善有利于我市低碳发展的法规体系。

加强宏观引导。修订《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增加鼓励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相关产业和限制高碳产业发展的相关目录,从产业源头引导低碳发展。加快制定《深圳市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引导全社会积极研发、生产和消费低碳绿色产品,促进低碳发展。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金渠道,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创新支持方式,重点支持低碳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及其产业化、试点示范、创新能力建设等。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快低碳标识产品、高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等推广应用。到2015年,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低碳技术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达到10%;2020年,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低碳技术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达到15%。

完善财税激励政策。落实现行国家和我市各项促进科技投入、研发、成果转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激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加快出台我市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政策,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投资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为企业实施低碳技术创新、节能改造、产业低碳转型等提供金融信贷、担保、融资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贷款业务,探索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产品。搭建融资平台,引导民间资金和各种社会资金参与低碳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基金,多渠道为低碳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二)探索低碳发展新机制

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效应,充分利用深圳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优势,通过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低碳发展新机制。

探索碳排放交易机制。发挥碳排放市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产能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研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和数量标准,研究碳排放品种、碳排放交易规则相关制度设计。发挥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打造以深港为核心,辐射华南地区乃至整个东南亚的区域性排放权交易平台。

尝试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研究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鼓励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试点,建立深圳低碳、绿色壁垒预警防控体系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依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标准设计研究院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标准认证机构,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相关服务。通过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研发低碳产品技术,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应对“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加快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

建立低碳发展统计、核算和考核制度。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到2015年,基本建立数据收集系统和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适时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

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在地方政府价格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推动低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调节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探索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科学的电价、水价机制和节电节水激励机制。

建立多层次低碳合作机制。发挥深圳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和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加强国际合作、深港合作以及珠三角区域合作。以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为基础,多渠道、多方式寻求国际合作引进或共同研发低碳核心技术,引进资金和人才,借鉴项目管理先进经验、探索出一条适合深圳实际情况低碳项目合作新机制。建立深港政府间合作促进机制、政策协调与对话机制,共同打造低碳深港创新圈和前海深港低碳示范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深莞惠合作,共同规划保护水源,共建生态生活圈,在产业布局、产业链衔接、能源产业合作、低碳交通网、绿色建筑等方面紧密合作,共建低碳珠三角。

挖掘碳汇潜力,增强碳汇能力

通过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改善现有生态条件,形成良好的碳汇基础。森林碳汇和城市碳汇为重点,不断挖掘碳汇潜力,切实提升我市碳汇能力。

(一)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严格控制基本生态线。严格执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禁止毁林种果、陡坡开垦、违法开发、过度开发。开展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清退违反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违法用地,实施以林地为主的100%复绿,保障城市基本生态空间和生态功能。

构建自然生态安全网络格局推进大鹏半岛、田头山、铁岗-石岩湿地、塘朗山苏铁和清林径5个自然保护区以及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建设。以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为基础,连通大型生态用地,加强“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关键节点的清退恢复,推动节点内林相改造、裸露植被恢复、生物入侵整治、生态廊道连接等项目构建自然生态安全网络格局

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景林、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及重要功能区的生态修复工作。修复和建设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湿地,积极开展红树林适宜区域的营林建设,推进深圳湾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无林地造林、林分和林相改造,恢复高生态功能植被保护和修复地带性森林植被

(二)提升森林碳汇能力

加强森林管理。采取有效的森林保护与管理措施,加大对森林火灾、病虫害和非法征占用林地的防控力度,减少因森林保护不力导致的碳排放;加大湿地和林地土壤保护力度,恢复湿地功能,保持土壤肥力和结构,有效减少土壤碳排放。

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碳汇总量鼓励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碳补偿”工作,将碳排放以植树造林的增加碳汇方式进行“碳补偿”。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9%,2020年,达到50%。

提升森林固碳能力。加强固碳能力的计量与监测研究,掌握现有林分质量和固碳能力积极推进森林固碳质量改造工程,增加高生态效益森林植被的覆盖率,大幅提高森林蓄积量,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全面升森林固碳能力

(三)构建城市碳汇体系

推进区域绿道网建设。结合城市道路系统、绿地系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实现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的衔接互通,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绿道网体系,有效增强城市碳汇能力。到2015年,完成珠三角深圳范围内约300公里区域绿道、约500公里城市绿道和约1200公里社区绿道,市域内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1公里绿道;2020年,市域内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1.2公里绿道

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鼓励开展城市立体绿化,积极推广屋顶和垂直绿化,强化建筑群立体平台和立交桥护栏绿化,持续增加城市三维绿量。改变单一草坪绿化为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合绿化体系,增强绿化的生态效益。规划建设多层次公园体系,加强大型城市绿廊保护和建设,均衡布局各类公共绿地,逐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到2015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

九、倡导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充分调动社会各领域力量,形成全方推行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的合力。加大低碳宣传力度,全面普及低碳理念,积极引导和鼓励居民绿色消费,形成可持续的低碳生活方式,为整个社会低碳转奠定基础。

(一)提高全民低碳意识

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到2015年,市民对低碳理念的认知率达到80%,2020年,市民对低碳理念的认知率达到90%。

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加大低碳公益广告力度,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加大低碳理念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低碳理念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

倡导低碳理念。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全社会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低碳发展的重要性;鼓励市民使用低碳产品,降低能源消耗,培养低碳生活习惯,逐步形成低碳生活方式。

开展低碳教育。鼓励中小学校创新开展低碳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低碳专题活动,普及低碳知识,树立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培育低碳生活习惯。积极开展土地日、地球日、水资源日、能源日、公共交通日、无车日、节水行动、减塑行动、熄灯一小时、公共建筑实施26摄氏度大检查等低碳活动,强化公众低碳意识。

(二)多领域践行低碳生活

大力推行绿色公务、绿色商务、低碳市民全方面引导社会低碳转型,多层次践行低碳生活。

率先垂范绿色公务。深入推广电子政务,制定政府办公楼和公共建筑的节、节水、节材、节油的计划、目标和标准。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建立低碳产品、低碳服务认定制度,以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全社会低碳消费方向。积极举办培训活动,提高政府决策、执行等环节对绿色低碳理念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积极倡导绿色商务。开展绿色商务活动,在产品推介、营销、售后服务及回收利用等各环节融入绿色低碳理念,提倡目录销售和电子商务,鼓励发展网上交易、虚拟购物中心等新兴服务业态。搭建绿色物流体系,鼓励物流企业共享第三方物流服务,实施一批共同配送示范项目。完善绿色市场服务,加强对绿色产品流通销售的支持力度,坚持实施“限塑”行动,系统开展限制过度包装工作。

引导市民低碳生活积极倡导低碳出行,鼓励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行车出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交通出行产生的碳排放。鼓励采用低碳膳食方式,培养节约粮食、平衡膳食的科学营养理念节制高碳食品消费量。积极引导合理选购、适度消费、简单生活等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时尚,形成绿色消费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

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低碳发展

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实施、动态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城市更新、土地备,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和土地利用更加紧凑、集约、合理,为低碳发展奠定城市空间基础

(一)以低碳理念推进城市空间紧凑发展

通过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推动城市结构向多中心、组团式结构转变,打造集约型、紧凑的城市空间格局,有效降低碳排放。

构建多中心、紧凑型城市空间结构。统筹谋划城市未来发展,推进城市结构向多中心、组团式、紧凑型结构转变。提高城市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带动地区功能整体提升。完善城市中心体系,形成“市级中心-副中心-组团中心”的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形成空间结构向多中心组团发展态势,促进组团内居住与就业的平衡,避免大规模、长距离的通勤出行,通过城市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减少城市碳排放。

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功能区。运用低碳发展理念,对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城市节点地区的进行科学规划,推动大运、光明、龙华、坪山四大新城和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的建设。通过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城市新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供给,促进居住与生产的功能平衡以及结构优化,引导市民合理出行,实现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

推动产业园区空间集聚。按照循环经济理论、生态学原低碳发展要求加强产业空间的布局优化。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设置产业园区,严格建设标准和企业准入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从规划源头减少城市碳排放,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和新的产业增长极加快旧产业园区改造、功能置换和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用地功能,推动产业园区空间聚。

(二)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大土地整备力度,加快城市更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供应新增建设用地,逐步建立供应引导需求的土地利用机制。加强城市新区建设用地供应把关,优先为城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市政和公共配套民生设置和保障性住房进行供地,逐步建立用地供应指标控制制度,研究制定城市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标准。

加大土储备力度。加强政府土地储备,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将土地储备和各层次规划的实施结合起来,实现规划预控和土地预留。优化用地结构,适度提高产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出让、出租年限,加快产业用地周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快城市更新。以旧工业区、旧厂区、旧城区和旧居住区为重点,通过综合治理、升级改造、拆除重建等多种方式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加强低碳生态理念与技术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的运用

十一、开展示范试点,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

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要求,充分发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示范和应用,积极探索低碳试点经验,加速我市低碳发展进程

(一)低碳政府示范

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导作用,出台低碳政府工作方案,率先垂范低碳政府相关工作,打造低碳政府。

节水示范。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提倡“一水多用”,鼓励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减少用水量。

节电示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减少空调用电。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实行分路式控制照明系统、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公共区域设定隔盏开灯,减少照明用电。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减少电梯用电。

节材示范。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实行双面打印,减少重复清印次数,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率。

节油示范。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节油规定,逐步更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新购公务用车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汽车,严格控制高油耗车辆的购置,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提高使用效益。

政府采购示范。研究制定深圳市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等采购政策,形成定期更新与发布常态机制,将具有低碳标识、环保标志的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低碳产品。

公共建筑管理模式示范。选择重点政府全面探索公共建筑低碳管理模式,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以市、区政府办公楼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标识、能耗定额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府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和节能改造,积极推行绿色建筑认证和标识。

(二)低碳企业示范

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作为低碳转型示范企业,开展应用低碳技术改造的示范应用,在示范应用中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引导企业全面低碳转型。

选择一批具备低碳技术优势的技术服务企业作为低碳服务示范企业,积极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服务相关示范工作,通过示范项目,不断提升低碳技术的创新能力,引导低碳发展领域企业迅速成长。

(三)低碳城区示范

各区结合自身区域定位和区域优势,以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低碳发展为核心驱动力,以区域主要碳排放领域为重点,着力于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推进科技创新、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碳汇能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低碳区域空间布局等方面,开展低碳城区示范。

(四)低碳园区示范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园区作为低碳示范园区,开展低碳园区示范工作。示范园区将低碳发展的理念融入于园区的综合规划、建设、发展的全过程,积极创新园区低碳发展模式,积极引进先进低碳技术、积极开展低碳项目建设,以园区低碳示范带动产业低碳发展。

(五)低碳社区示范

选择具备条件的社区,作为低碳示范社区,开展低碳社区示范工作。示范社区以提升社区自然生态环境、推进绿色消费、开展示范项目建设等为重要内容,实施低碳家庭、低碳街道、低碳企业的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低碳发展工作,决策低碳发展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发展和改革委设立相应的专职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形成低碳发展合力。建立专家咨询顾问团队和不同领域专家小组,对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向、重点产业、重要课题与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成立专门研究机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的研究工作,跟踪国内外最新动态,加强对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的建立及其方法论等方面的基础研究。

(二)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我市低碳发展的法规、规章,制定与国家《节约能源法》相配套的地方节能法规或规章,梳理已经颁布的与我市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法规,尽快形成有利于我市低碳发展的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激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加快出台我市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政策,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单位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之一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行低碳发展问责制,从制度上保障促进低碳发展。

)资金保障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低碳发展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作为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技术研发、关键技术攻关及其产业化、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低碳技术标准制定、低碳产品研发制造、低碳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低碳发展能力建设等。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机构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政府提供配套资助。鼓励金融机构对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提供资金和信贷支持。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在国内外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争取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国际基金组织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支持。

)能力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10号)及其配套的相关政策,营造低碳发展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海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确保低碳发展人才需求。加强我市立法执法、科技支撑、投入保障、制度创新和监督考核等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对低碳发展的组织领导能力。

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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