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发布时间:2020-01-03 01:50:03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目的

规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强电人员日常工作。

3职责

3.1公用设备维护部强电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

3.2公用设备维护部强电值班员负责在工作中遵守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工作内容

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2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设备,包括需检修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拦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3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4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项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5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拦,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6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4.7工作票制度

4.7.工作许可人:在配电室内是当班人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权申请发电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既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值班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互相兼任。工作票的填学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应不小于三个月。

4.8工作查验及交底制度

4.9工作许可制度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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