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13:04:37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穗教高教[2012]41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9.07

【实施日期】2012.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穗教高教〔201241号)

市属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 》(教职成〔20111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引导市属高职院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建设若干个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需要,经研究,我局拟开展广州市第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精神,主动适应广州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新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二、建设目标

第一批重点专业的建设数量为10个左右,择优选取。通过实施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围绕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遴选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通过在构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系统培养、强化实践育人、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教学团队、实施第三方评价、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重点建设。通过建设,打造一批在体制机制创新、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得到社会公认、获得较高社会声誉的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并积极发挥重点专业的引领辐射作用,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三、建设原则

(一)选择重点,服务产业。重点建设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重点建设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示范引领优势的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二)强化特色,合理布局。充分体现专业建设特色、学校发展特色和区域经济特色,引导学校面向社会、适应产业需求、错位发展,进一步强化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

(三)整体带动,辐射引领。充分发挥重点专业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市属高职教育专业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政校行企,深度合作。引导高职院校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实行多方深度合作,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参与专业建设。

四、遴选范围

2005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四批示范性专业的遴选和建设,共支持了79个示范性(建设)专业的建设,为推进我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次遴选的范围为校级的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纳入本校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规划,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度高,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全面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拥有优秀教师团队,富有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与成果的专业,已获省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的可参加申报。各校选择23个专业进行排序申报。

已获市级(含)以上示范性(建设)专业的不能参加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不参加申报,验收通过后,直接命名为市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已获批进入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的专业,将有关材料报我局备案,不须参加评审,直接纳入市重点专业进行建设。

五、遴选条件

(一)理念先进,定位准确,紧密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教学理念符合教育规律和改革方向。各申报专业能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需求,具有较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专业基础好。专业设置3年以上并连续招生,有1届以上毕业生,毕业生累计100人以上,全日制在校生300人以上。有市级(含)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近两届市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或1门以上市级(含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

(三)教师队伍优。建有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实践性课程主要由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担任的校外兼职教师讲授为主。

(四)培养模式新。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培养模式体现专业特色。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经费充足,校内外实训基地的条件和管理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改革力度大。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依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等先进职教理念开发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建立了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中高职一体化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建有3-5门工学结合的优质核心课程。

(六)服务能力强。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在推进行业、企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认同。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全校、全省名列前茅,深受社会和市场认同。

六、建设内容

(一)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机制,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充分调动社会、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依据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等,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共同组织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共同开展教学质量评价。

(二)探索系统培养。积极推进中高职衔接课程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系统设计、统筹规划中高职一体化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探索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和评价的制度和形式。

(三)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大力开展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展示)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模式,开发应用虚拟工厂、虚拟流程、虚拟生产、虚拟运营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搭建校企数字传输课程,实现校企联合教学。

(四)强化实践育人。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鼓励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校企联合组织实训,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五)建设教学团队。建立和完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加强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建立校企技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的合作机制。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促进专业带头人扩大行业影响力、专业骨干教师积累企业工作经历。

(六)实施第三方评价。建立用人单位、行业协会、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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