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发布时间:2019-04-21 06:26:52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二、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

(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追加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东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沂路269号农检中心725室)

四、办理条件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五、申请材料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学生页、家长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任一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有关贫困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学生或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校;

(二)班级成立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评议小组,对本班申请学生进行评议,然后上报学校,再由学校评议小组进行核查并评议后初定资助名单;

(三)对拟资助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中心对各单位上报的资助名单进行审查汇总,由学校统一办理中职资助卡,集中发放助学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年4月、10月前。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东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沂路269号农检中心725室)

(二)电话咨询:0633-3226179

投诉电话:0633-3226796

附:办理流程图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