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20210126045106)

发布时间:2021-03-06 13:37:01

厂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厂区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证厂区、生活区交通安全, 预防和杜绝交通意外,保护公司员工、访客、外来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及私人的 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的厂区。

3.职责:

3.1保安:严格执行厂区出入相关规定,负责厂区的交通安全管理,有权检查车辆出入 证件,速度,驾驶员信息等,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的人员和行为进行制止,协助公 安机关处理厂区内的交通事故。

3.2人资行政部负责对本司所辖的车辆进行管理,建立车辆档案。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驾驶的车辆进行安全宣导,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 生交通意外。

3.4厂务设备部负责厂区内交通标志、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任何人不允许擅自设置、 移动、占用、毁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3.5进入本公司厂区的人员和车辆须遵守本规定,听从指挥和管理,不得刁难、冲撞门 岗和值班人员。

4.内容

出入安全规定 在本厂区内驾驶的机动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 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证照齐全,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或把 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凡进入本公司车辆,保安保留对车辆的检查权,如因公需要携带公司原材料、产 品、物资外出的,须填写《物品放行单》,并由相应核准权限的部门或人员 签名签发,保安根据放行单的内容对物资进行核对后放行。

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遵守厂区内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 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速度(进出厂区 5 公里/小时,

主、支干道 20公里/ 小时,弯道、特殊路况、仓库区 10公里/小时,装有化 学品、特殊气体和危化品槽车 5~10公里/ 小时)进行安全驾驶,严禁违章驾

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不限速度行驶。

机动车辆进出厂区或遇施工等特殊路段,应排队按先后顺序通行,禁止插队或强 行超车,以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进入本厂区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安有权制止超载(人、物)车辆进 入本厂区。

各类载货车辆,必须保证封盖严密,不出现货物的散落、泄漏。货物装卸须在指 定区域,不得占用交通道路 ,特殊情况下须经公司批准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机动车辆因特殊原因进入公司禁行区域的,应经过公司批准同意;施工车辆因施 工原因(如安装设备、特殊作业等)需封闭道路的,须到厂务设备部办理相 关手续,并设置有效的安全警示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中、重型载货车辆进入厂区应听从保安指挥,特殊情况下超高超重车辆需进入厂 区前在厂务设备部备案,由厂务设备部制定行驶路线并设置保护措施、悬挂 危险标志,服从公司安全部门的指挥,按规定速度行驶;通过狭窄地带、高 架道等区域时,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员工家属如携带幼儿进入本厂区,应负责看管,禁止在厂区道路通行。

行人在厂区内通行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指标,靠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和穿 越绿化带,禁止在厂区内追逐打闹,通过交叉路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 通过。

车辆通行证申请与管理规定

申请

公司人员车辆(类型:私家车 /摩托车/助力车/ 电动车):填写《车辆通行证申 请表》,至人资部领取车辆通行证并作领取登记。

驻厂外包商如餐厅、 保洁公司、 绿化人员等我司外包服务合作方, 或因工需长期 驻厂的外部人员,申请车辆通行证,需由对接部门填写《驻厂厂商车辆 通行证申请表》 ,由厂商或对接部门人员持该表单至人资部领取通行证, 领取时需将厂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人资部备案。

施工车辆:施工方需《施工车辆通行证申请表》由对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凭申 请单至人资部通行证,领取时需将厂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人资部备案。 通行证管理


注:通行证未按要求放置或使用,不得放行。保安有权视违反情节进行没收。 车辆检查管理

公司人员车辆:(不含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保安可随时对出厂车辆进行抽查,包括 后备箱。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配合保安检查。

所有外来车辆出厂前,必须打开后备箱给保安检查方可放行。必要时保安可以进行 全车检查。

车辆停放规定

停放规定 进入本公司车辆应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车辆停放在本厂区停车场,应依次停放,禁止停放在花圃或绿地上,停车后要关 闭电源,固定好车辆,自觉锁车;电动车等车辆须使用合格安全的用电器, 按在指定区域进行充电,不得私自搭接线路。

车辆在本厂区内行驶和停放期间,非特殊情况禁止鸣笛。 员工上班前,需停放好车辆后,再去刷卡区,不得将车辆随意停放先刷卡后,再 停车。一经发现,保安有权上锁并处罚。

除接送公司贵宾 / 领导的外包车辆外,外来出租车、载客车辆、三轮车、畜力车禁 止进入本厂区。

5.违规处罚

所有违反停放规定的车辆,一经发现,保安立即上锁或登记车牌号开单。车主需在一 周内至保安室登记并接受相应处罚。超过一周未处理者,将作废车处理。同时,保 安会将违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超过三次以上的车辆,没收通行证。并取消申请资 格。

所有违反安全行驶或本制度其它相关规定的车辆,人资部有权进行追究与处罚。

6.涉及表单

物品放行单

车辆通行证申请单

驻厂商车辆通行证申请单

施工车辆通行证申请单

物品放行单


车辆通行证申请单


使用须知

1、自觉遵守公司厂区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厂区内不鸣笛、不超整、不乱停乱放,做到礼让行人、文明行车、确保安 全。

2、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外部人员,一经发现则没收,并取消申请资格。

3、通行证请统一置放在车辆。

4、使用人车辆或车牌号更换,需重新申请。

5、通行证请妥善保管,丢失补办 50元/ 张工本费。

6、离职后,请及时上交通行证,未交者,从工资中扣回 100元/ 张工本费。

以上事项已知悉,并严格遵守。

申请人确认: 日期:

驻厂外来车辆通行证申请单


施工车辆通行证申请单


厂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202101260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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