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返修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30 23:36:53

返工/返修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降低损失成本,对不合格品采取一定的措施后,使其符合要求或满足预期使用。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半成品、成品及顾客退回的产品。

3 职责和权限

3.1 单件、简单产品的返工/返修,由检验部门负责开出返工/返修通知单。

3.2 批量或复杂产品的返工/返修,由技术部门定返工/返修工艺。

3.3 生产单位负责返工/返修的实施。

3.4 检验部门负责返工/返修完成后产品的验证。

4 内容和要求

4.1 操作者自己能够返工/返修的,由操作者自行返工/返修。

4.2 单件、简单产品的返工/返修,由检验部门负责开出返工/返修通知单,注明返修方法、部位,交车间主任安排人员返修。

4.3 批量或复杂产品的返工/返修,由技术部门定返工/返修工艺。详细说明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流程,过程参数设定以及注意事项,以利于现场作业人员有所依循。

4.4 复检

车间主任安排人员返修完成后,通知检验人员复检。

返工产品的质量要求依据产品图纸要求,返修产品的质量要求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准。返工/返修产品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才可继续进一步加工和使用。复检不合格,如果仍有返工/返修价值的,继续返工/返修。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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