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13-02-05 05:27:34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作者:昌乐国土资源局    发表时间:2009-8-12 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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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1.1 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全省城市划分为7个类别。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和城市类别,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其中: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采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指标。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不得低于相应的指标值。

3)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和堆场占地面积之和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

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35%。(工业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厂前区比例: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厂前区比例=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

工业项目的厂前区比例不得超过7%

5)绿地率:项目用范围内绿化占用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绿化占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

工业项目的绿地率一般不就超过15%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2008-08-25 17: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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