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评审要求

发布时间:2019-11-02 08:16:35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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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室内装饰企业申报资质等级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全国室内装饰企业的资质认证;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其他地区室内装饰行业组织,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授权,负责授权范围内室内装饰企业乙级以下(含乙级)资质的认证工作。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正、副各一本)。资质证实行年检,由颁证机构负责。

室内装饰企业申请资质等级认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1、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份)

2、 企业营业执照;(交副本复印件)一式

3、 企业章程、管理制度;(交复印件)一式

4、 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主要营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交复印件)一式

5、 企业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技术骨干的培训上岗资格证书;(交复印件)

6、 已完成或在建的(两项)主要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合同、与所提供合同项目相符的主要设计资料(包括效果图、平立面图等;及竣工后实物图片、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交复印件)

7、 其他有关资料。

注:新成立或初次申请的企业,可申请不高于乙级的临时资质等级,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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