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边界与自由

发布时间:2019-08-02 09:54:23

互联网的边界与自由

作者:黄磊

来源:《检察风云》2017年第05

        互联网急剧改变着我们的生活。2016年是我国接入互联网的第22个年头,截止到6月我国网民数量已达7.1亿,平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6.5小时。互联网带来新生活态的同时,社会管理理念及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可谓影响深远。

        一网成魔,一网成佛

        互联网有如双刃剑,其隐匿性、开放性、急速传播性让民众可以便捷获得海量资讯,但相关优势也让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瞄上,将之变成隐匿犯罪痕迹、遮掩犯罪行为的工具。

        危及民生有如防不胜防的电信诈骗,危及国家安全的有如暴恐音频、视频传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有制作、传播淫秽物品,亦有入侵计算机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等不一而足。以往传统的诈骗、盗窃、侵占、挪用等侵财性犯罪也有了新载体,甚至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破坏力。

        不仅如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性也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当个人信息发生泄漏,非但有损个体隐私的民事权利,也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各种犯罪行为随之而至,每个个体都可能成为罪犯全面撒网下的非特定对象,其危害性毋庸置疑。

        因此,我们常言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数据虽在虚拟空间中传递,但其信息流转无不体现出个人意志,信息内容包括支配财物、图像、信号等数据的流转无不代表着主观意志的实现途径,最终产生的社会危害亦伤及到个体或公共法益的客体。因此,无论从犯罪构成角度还是从刑法保护与惩治理念方面而言,将互联网纳入法治轨道并无不当且确有必要。

        一网成魔,一网成佛。互联网本无好恶,只是使用者初衷不同,暗怀鬼胎者借此掩护无恶不作,心怀天下者借此秉持正义,驱散罪恶的阴霾。互联网技术的支撑,提高了治安综合治理的水平,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各种信息手段,让公共安全保障有了新的飞跃。

        诸如火车站、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地方,视频云+大数据能够实时感知所经过出入口的人脸、车辆等,能够智能判断及时提取人体面部特征,从而有效识别隐藏在人群中的管控对象,一旦发现在逃人员或者高度危险人员,将第一时间将信息发送到一线民警移动终端,进而实时进行抓捕,从而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共安全不被暴恐分子等重点特殊人群侵袭。

互联网的边界与自由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