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申请书(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发布时间:2016-05-20 08:44:29

刑事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 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女,xxxx出生,汉族,户籍地xxx户,身份证号:xxxx。其自xx年开始,全权负责xxx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所有公司印章、证件、操作及授权网银由其单独保管、会计出纳工作均由其单独负责)。

Xxxx月,申请人在工作检查中初步发现,自xxx年起至今,不间断出现

1xxx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资金毫无缘由的转入其个人账户,且不附原始凭证甚至附虚假发票入账。

2、未按会计人员行业管理规范制作工资表,工资发放金额与事实不符。

3、自xxx年公司聘用出纳开始,将公司部分资金划入出纳个人账户,后又指使出纳将该部分资金全部划转至xxx个人账户,并去向不明。

为查清资金去向,申请人特委托xxx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人账目进行全面审计,通过审计结果,申请人确认xx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的违法事实。

审计确认后,申请人再行找到xxx,想让其向公司解释清楚款项的去处,但xxx却态度蛮横,答非所问。先是刻意回避、进而无故旷工的方式选择逃避。拒绝配合公司做财务自检工作。

综上,xxx的上述行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已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申请人现依法向贵局报案,恳请贵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

Xx公安局xx分局

申请人:xxx

2016年月日

1、 Xxx工商登记材料。

2、 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 Xxxx日《律师函》。

刑事立案申请书(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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