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彩物流与本地蔬菜基地合作协议2

发布时间:2020-10-28 02:56:23

农超对接合作协议

甲方: 鄂州市嘉祥万联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鄂州市农瑞祥蔬菜出口有限公司

为加强甲乙双方蔬菜产销对接与合作,保障鄂州蔬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解决蔬菜“卖难买贵”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在长期合作开展蔬菜产销合作农超对接业务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意向

充分利用甲方的超市资源和乙方的蔬菜生产资源,扩大蔬菜销售量,稳定提升甲方蔬菜供应来源,确保鄂州蔬菜市场有效供给。

第二条 合作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超市供求动态、超市价格动态等信息服务。

2、甲方为乙方开辟产品销售绿色通道,在销售淡季,乙方出现卖难时,甲方优先安排乙方产品进入超市销售,尽力解决乙方销售问题。

3、在乙方运输发生困难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有偿组织运输工具服务。

4、甲方可利用市场优势,为乙方提供产前,计划生产服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组织生产的 1200 亩蔬菜,作为甲方蔬菜供应后备基地,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生产及上市情况,在蔬菜销售旺季,乙方应积极组织蔬菜给甲方销售(可以收购当地蔬菜)。

2、乙方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自觉配合超市卖场要求实行的“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的安全和监控,重视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3、乙方在做好自身蔬菜生产的同时,要在销售淡季,承担本市范围内蔬菜产品的组织工作,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价格随行就市。

4、在甲方启动应急保供预案时,乙方确保自产蔬菜并组织本地蔬菜优先进入甲方超市卖场,保证甲方在特殊时期、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市场供应。

第三条 其他

(一)双方各自承担对接工作运作过程中相关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合作的具体方式与执行以双方正式签定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众彩物流与本地蔬菜基地合作协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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