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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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定班级公约。
第二条班级公约的制定是为了使全班学生端正思想,提高学习成绩,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不断完善的人格,全面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团队和合作意识,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打造先进班集体。
第三条作为公民,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作为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公约,每一位学生都应该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维护班级荣誉,尽心尽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
第四条本公约由班主任组织全体班委会讨论、定稿,由全班同学及家长审阅通过,其中若有不符合实际、不够规范的规定或疏漏之处,任何学生均可以向班委会或班主任反映,再集中作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第五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班委会
第六条班委会的组成、产生及任命:班级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学习委员一名、团支书一名、生活兼劳动委员两名、体育委员一名、书记员一名、组长五名;各组组长由学习委员提名,经班主任批准、任命,其余成员通过自荐、竞选产生,由班主任任命。第七条班委会是为班级和同学服务的先进队伍,全班同学都要大力支持班干工作,共同打造美好的学习环境。班委会同学要以身作则,各方面都要起带头示范作用,在班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工作中要有策略、讲方法,公平公正,苦干实干。班委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委会议,认真总结两周以来的工作得失,讨论接下来的两周工作目标和部署,每次会议形成的决议由班主任或班长向全班同学传达,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如果工作中有失误或不足之处要及时修正和补救,勇于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班委会成员分工:班长总体负责班级事务,做好统筹、协调和沟通工作,会同全体班委会成员抓好班级纪律和学习,在班主任指导同意下处理日常事务;副班长负责考勤,做到每节课均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在班主任的委托下通知家长;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各组组长收发作业本及各种材料,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负责调查收集同学学习、老师教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团支书在校团委的领导下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生活兼劳动委员负责为班级日常教学活动和各种临时性事务提供保障。重点是安排指导清洁区打扫和教室卫生的打扫和维护;体育委员负责在体育课和集会时组织和整理队列,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和其他课外活动;各组组长配合学习委员做好相关工作;书记员负责记录班级每节课的总体情况、班主任的各种事务安排,尤其是做好班会记录,并及时提醒同学、老师。第九条班级同学若对班级工作有疑问或有意见建议,可在班会课上提出来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三章学习
第十条端正学习态度,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具体可行的学习计划,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地为之奋斗。第十一条合理安排时间,讲究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和总结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争取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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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课前认真预习,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课后及时复习,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科作业。同时必须养成自学的习惯和培养自学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第十三条上课时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和参加交流互动。勤学多问,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实行资源共享,多途径提高学习成绩。
第四章纪律
第一节总纲
第十四条学生必须无条件听从教师的安排和指挥,绝不允许自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须集中精力搞好学习。不务正业、不知上进屡教不改申报学校注销学籍。第十五条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允许在教室内打闹喧哗。第十六条严禁未经允许调换座位,违者视为旷课。第十七条学生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树立安全意识,如果将学校和教师的安排和劝告置若罔闻,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
第二节请假和考勤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学校和班级作息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旷课,副班长每节课都要清查人数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在班主任的委托下通知家长。第十九条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有特殊事情可以请假。请假必须向班主任或当时的任课教师申请。在学校请假的必须有书面假条,并在假条上注明是否有家长来接,如果没有则须告知家长。假条必须有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签字方能有效,签字后将假条交副班长存底。在家请假必须有家长签字的假条或家长亲自来点说明,学生本人请假一律无效。住校生离校要经宿管老师的同意后报告班主任方可离开。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离校的学生,其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
第三节课前纪律
第二十条第一遍上课铃声响起立即进入教室,任课老师有课前安排的,认真履行;若没有,静候老师的到来,不准拖沓和喧哗,班委会做好严格监督。
第四节课堂纪律
第二十一条教师走上讲台,班长大声喊“起立,敬礼”,全体立正,行鞠躬礼,待老师还礼并允许坐下后方可落座。
第二十二条课堂上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课堂的绝对安静。认真听讲,开动脑筋,积极思考。紧跟老师节奏,做好课堂笔记,教师提问,迅速做出反应,干脆利落而声音响亮地回答问题。踊跃发言(若要临时发言须先举手),积极参与交流互动,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激发师生的潜力和创造力。第二十三条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在课堂上学生无条件听从教师的安排和指挥,严禁在课堂上说笑,做小动作,看闲书,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允许玩手机,听音乐等。如果与老师意见分歧,最好不要在课堂上纠缠,待下课后专门讨论。如果老师言行不妥,不能在课堂上顶撞、抵触老师,必须在课下通过班委会或班主任协调解决。凡与课堂无关的东西一律由班主任暂时收管。
第二十四条下课铃声响起,不要躁动不安,耐心等待教师安排。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大声喊“起立,敬礼”,和老师道别后让老师先走。
第二十五条自习课或某节课老师因特殊原因未到,要么保持课堂的绝对安静,可以看书,做作业,不允许走出教室,睡觉,打闹,若特别需要和某同学交流,可以用纸条进行;要么根据学习委员安排齐读语文或英语,或其他文科类学科,必须全班步调统一,不能各行其是。班委会要对全班纪律负责。
第二十六条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班委会要迅速做出反应,创造性开展工作。尽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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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混乱,维护好课堂纪律。
第五节眼保健操和集会纪律
第二十七条做眼保健操,全班保持安静,体育委员带领和监督同学认真做操。
第二十八条集会时迅速进场,体育委员及时整队,做到快、静、齐、好,听讲过程中要保持肃立,退场时要服从安排,不能混乱。
第六节宿舍纪律
第二十九条住校生必须听从宿管员的统一号令,晚自习结束后应迅速回到宿舍,熄灯后必须立刻就寝,不能闲谈,妨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住校生离校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第五章卫生
第三十一条两位劳动委员具体分工,一个负责安排和监督室内卫生,一个负责安排和监督清洁区卫生。卫生实行责任包干,开学之初,劳动委员合理地将全班学生进行分组,每组任命一个卫生组长,在班上张贴公布,劳动委员提前一天提醒值日安排。第三十二条值日生每天必须准时参加打扫卫生,劳动委员必须全程监督,完成打扫任务后方可一起离开,任何人不得提前。
第三十三条打扫教室的值日生,每天要在课前檫黑板、抹讲台,随时保持地面、窗台及阳台的清洁。
第三十四条晨扫只需清扫明显的垃圾,周二周四的大扫除必须细致彻底的打扫干净。第三十五条卫生打扫完毕后要将清扫工具整齐的摆放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财产
第三十六条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每位学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好学校和班级的一切财物。尤其是不能在墙壁、桌凳、门窗等地方乱刻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作出相应惩罚。
第三十七条用电用水尽量节省,生活委员注意适时开灯和熄灯。第三十八条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随便乱放,遗失后责任自负
第三十九条租住民房的同学要与房东签订相关协议,保证财物的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七章安全
第四十条学生必须向班主任提供真实有效的家长联系方式,凡是提供虚假无效联系方式的学生,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家长换电话号码时,学生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登记;家长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家长每周至少联系班主任一次;学生必须牢记家长电话号码、班主任电话号码、派出所电话号码和其他常用号码,以便不时之需。
第四十一条学校和班级召开家长会时,家长若不参加,也未委托他人参加,学校和老师不对该生学习和安全负责。
第四十二条凡身体有较为严重的疾病,家长和学生应该告知班主任,以便给予适当的保护和照顾,如果隐瞒不说,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体育课,身体不适可以请假,难度大的动作、强度高活动可以申请不参加,活动中小心谨慎;实验课必须遵循操作规程,听从教师安排指挥,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和学校三令五申,教师时常提醒,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上下学。不听劝告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如果家长同意子女驾驶机动车辆上下学,须与学校或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否则一经发现即通知家长将其带回家教育。
第四十四条学生上下学必须有家长接送。如果学生需要、家长同意,平时上晚自习、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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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补课,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如果家长不同意,必须有书面声明,否则均视为同意。上晚自习的走读学生最好有家长接送,如果没有,要结伴而行,相互照应,女生不要单独行动。
第四十五条待人接物注意分寸,凡事要懂得包容和忍让,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要有胸襟和气量,及时报告班主任,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发生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家长、学校、派出所会同调查处理后,双方均由家长带回家教育。
第四十六条时时牢记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车辆,不随便搭乘摩托车和陌生人的车辆。
第四十七条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了解相关知识,正确使用相关器材。使用煤气煤炭时要防止煤气中毒。
第四十八条根据季节气候的特点,做好雷电、山洪、泥石流、地震、雪凝等自然灾害的安全防范。
第四十九条严禁到山塘、水库、河湖等危险水域洗澡;严禁涉足危险的山崖、山洞、水域、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等地方。
第五十条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迫害时,要沉着机智,寻找最佳的脱险方式。
第八章文明礼仪
第五十一条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第五十二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尤其注意公共场合办事自觉排队,不大声喧哗。第五十三条敬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待人谦逊、懂得包容。第五十四条待人接物有礼有节,说话注意场合和对象,不说脏话和忌语。
第五十五条注意个人形象,穿着干净整洁、朴素大方,生活俭朴,不需攀比。不着奇装异服,不留奇怪发型,不染发。男生不准留长发、戴首饰;女生不准戴首饰和化妆。不许穿短打和拖鞋进入教室和其他公共场合。
第五十六条禁止抽烟喝酒、聚众过生日、聚众玩耍;男女生之间的交往注重保持美感和分寸。
第五十七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君子慎独,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高尚、正义、光明磊落的人。
第九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八条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热爱集体的学生要给予不同形式的表扬和物质上奖励。凡作风不正,学习懒散,无组织纪律者要严厉批评和惩处。
第五十九条班干部工作若称职,评助学金、奖学金、评先选优优先考虑,而且不受次数限制。如果不称职,则不享受优先权。评奖学金主要依照成绩,学生品行也是重要标准。评助学金的标准是参照学习成绩,适当考虑学生家境,主要考虑学生学习态度和思想道德品质,同时兼顾公平。
第六十条班主任会同班委会在班委会议上统计考勤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凡迟到3次、早退1次、旷课一次就约家长见面谈话,凡家长被约见的学生,由班主任安排该生为班级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一学期之内,家长被约见三次以上的学生由家长带回家教育。只要被约见学生不参加评助学金,评先选优。
第六十一条凡学习态度不端正、违反纪律、基础薄弱又不思进取、不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成绩急剧下降的学生,班主任多次约家长见面谈话仍然不思悔改的学生报请学校注销学籍。同时不参加评助学金,评先选优。
第六十二条凡家长未与班主任签订协议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抽烟、喝酒、聚众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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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家长会未参加也未委托他人参加、打架斗殴、去危险水域洗澡、道德品质低下的学生一律不参加评助学金、评先选优。第六十三条凡参加班级、学校、教育部门或其他组织和团体举行的各种活动和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评奖学金、助学金、评先选优优先考虑,且不受获奖次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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