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9 00:38:42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创新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4、防止差距过大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编(含非实名编)在岗的正式职工。

四、分配比例

1、我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年**月,经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并报**局批准,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按月发放,我**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标准,报**局审批后自主分配。

2、我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考评基金:根据市人社发〔**〕**号文件,每个岗位对应相应的系数,计算出部门职工总系数,根据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不合格共四个档次),对应相应的比例,处按照比例下拨绩效考核基金给部门,由各部门自主分配。**领导按照**局对处班子考评结果对应相应比例。

(2)综合奖励基金:扣除绩效考评基金后的剩余部分,纳入综合奖励基金(约占全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6%左右),由**统筹安排,用于奖励获得各种先进、节日加班、应急抢险值班、重要政治任务、重大工作项目做出贡献者。

5、兑现办法

(1)发放时间

根据上级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时间安排,一般每半年计发一次。上半年六个月(1-6月)采用预发的方式,预发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元,年末再按照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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