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列 - 整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0-08-04 09:57:54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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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 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 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章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 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 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石大人社发〔2019〕29号

2019年大武口区人社局干部理论学习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对于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提高人社系统干部理论素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关于2019年全区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石大党宣发〔2019〕6号),结合大武口区人社局实际,就干部理论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石嘴山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等活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振奋精神、兴区富民,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美丽大武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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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

推荐学习篇目:《资本论》《共产党宣言》《实践论》《矛盾论》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和《马克思主义十五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二讲》《21世纪资本论》《马克思画传: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版》《红船精神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简明读本》《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读懂中国经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等。

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推荐学习篇目:《做一个思想清醒的人---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人民出版社)《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等。

(四)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

推荐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

2. 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推荐学习篇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我们为什么自信》《文化自信中的传统与当代》《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等。

3. 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

推荐学习篇目: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等、《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2009)》等。

4. 履行岗位职责必备新知识

推荐学习篇目:《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互联网+”干部读本》《新科技知识干部读本》(上中下)《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用好用实“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学习慕课政治经济领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版)》《形势与政策》《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政治伦理学》等相关课程。

5. 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

推荐学习篇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种、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有关报告、决议等,学习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以及自治区“两会”等精神,石嘴山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 加强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学习《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相关政策

推荐学习篇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政策法规。

三、学习安排

名称

时间

学习内容

干部理论

1月

6. 石泰峰书记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

7. 市、区“两会”精神传达学习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宁夏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5.《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

2月

1.《公务员法修订内容解读》

2.《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

3月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

2.《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意见》

4月

8.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9.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1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5月

11.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6月

1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7月

13.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8月

14.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

9月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

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0月

1.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文件

11月

1.中央、自治区、市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出台的重要文件

2.《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

12月

15.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2.《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作为开展理论学习的重要载体,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带头集中研讨交流、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带头发表理论文章,学在先走在前作表率,带动干部深化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增强实践能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明确学习标准。针对干部在工作、学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干部理论学习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症下药,着力解决,使干部理论学习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理论学习确保“四落实”(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记录)和“三簿齐全”(学习签到本、记录本和个人学习笔记本)。

3.丰富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集体学习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综合运用专家辅导、书记讲、中心组讲、微讲堂、小测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努力拓宽学习渠道,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入开展自学。

4.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加大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坚持每月检查一次,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学习实效化。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318日印发



泉州市机关党员教育

学 习 材 料

2019年第9期(总141期)

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9

【重要言论】

【专题学习】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泉州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17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中国速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述评之三 24

【重要党内规章】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495日)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60年前,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就是要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2014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为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个时代,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寻找着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辛亥革命之前,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等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各种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纷纷登场,都没能找到正确答案,中国依然是山河破碎、积贫积弱,列强依然在中国横行霸道、攫取利益,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

  事实证明,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也都谈不上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在中国人民顽强前行的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诞生了。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为“索我理想之中华”矢志不渝,“唤起工农千百万”,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彻底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亿万中国人民从此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一伟大历史事件,从根本上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答案。早在1940年,毛泽东同志就说到:“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代表于1954年9月21日合影。 毛泽东主席和代表们在一起。前排左起:董必武、周恩来、李济深、刘少奇、毛泽东、宋庆龄、张澜、林伯渠。 新华社稿 侯波/摄

  新中国的诞生,为中国人民把这一构想付诸实践奠定了前提、创造了条件。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江泽民同志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胡锦涛同志也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新中国的繁荣富强。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国家各项工作都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们必须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国家机关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同志们、朋友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的工作。

  第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第二,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要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要健全申诉控告检举机制,加强检察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习近平准备投票。 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摄

  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下最大气力解决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第四,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中国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

  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第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同志们、朋友们!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中国有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56个民族,我们能照谁的模式办?谁又能指手画脚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应该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

  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同志们、朋友们!

  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在解决这些重点问题上都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我们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实现了国家机关和领导层的有序更替。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当家作主。我们坚持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效凝聚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我们努力建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了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我们积极发展广纳群贤、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广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社会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建立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保证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样一套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2018年3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跨上新台阶,我们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世所罕见的艰难险阻,中国各民族长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国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这些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同志们、朋友们!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所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我们一直认为,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同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必须继续加以完善。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不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山西省平顺县西沟乡西沟区在1953年9月27日举行选举大会。全国著名农业劳动模范李顺达、申纪兰被选为西沟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图为在西沟区选举大会上被选为代表的(自左起)申纪兰、李顺达、韩春兰和张秋全在观看当选证书的情形。 新华社记者 项化庚/摄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我们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协调,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

  总之,我们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同志们、朋友们!

  60年一甲子。此时此刻,让我们一起来重温毛泽东同志60年前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讲的一段话,他说:“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要把这个崇高使命担当起来,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奋斗中,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大家一起努力吧!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指导意见

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指出第二批主题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主题教育成功经验,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根据意见,第二批主题教育从2019年9月开始,到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包括中管高校和其他高等学校,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主题教育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的派出和分支机构。

意见强调,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问题导向,既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思想根子问题,坚守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不动摇,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先学先改、即知即改,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要把主题教育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战胜各种艰难险阻、风险挑战,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意见指出,要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要聚焦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要统筹推进四项重点措施,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把查和改贯通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要上下联动抓好专项整治,按照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把专项整治贯通于两批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务求实效。

意见要求,要做实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参照实施的领导班子之外的党员参加主题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要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检视整改,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在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已有的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主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主题教育结束前,党支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意见明确,要强化分级分类指导。第二批主题教育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类型多、数量大,情况复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科学合理作出安排,改进组织指导方式,保证学习教育全覆盖,增强主题教育效果。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抓好组织领导。省(区、市)党委要对本地区第二批主题教育负总责,加强谋划指导,推动落地落实。市、县党委是抓好主题教育的关键层级,既要抓自身,又要抓基层,还要承担落实上下联动的整改任务,要集中精力、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各级党委要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带头改、带头抓,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

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京召开

王沪宁出席并讲话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搞好这次主题教育,对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把第二批主题教育谋划好组织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王沪宁表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第一批主题教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要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牢牢抓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要注重坚持标准要求,注重分级分类指导,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开门搞教育,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压实领导责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希主持会议并指出,要充分认识搞好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总结运用第一批主题教育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谋划好第二批主题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第二批主题教育牢牢抓在手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晓渡出席会议。(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福建省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

10日下午,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榕召开。省委书记、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国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巩固深化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不断凝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奋进力量。

中央主题教育第三巡回督导组组长于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唐登杰出席会议。

于伟国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有力指导和中央第三指导组精心督导下,福建省始终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任务,始终注重真刀实枪解决问题,始终坚持主题教育与实际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推动主题教育有力有序、从严从实、扎实开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要抓好巩固深化,着力抓牢根本任务,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开展“回头看”,确保整个主题教育取得最好效果。

于伟国强调,第二批主题教育在群众“家门口”开展,与群众离得最近,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真切、反映最直接。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精准实施,以高度自觉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总体要求,确保主题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十二字”总要求,坚持“四个到位”,努力实现“五句话”目标。要加强分级分类指导,确保既全覆盖又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科学合理作出安排,改进组织指导方式,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做实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防止一刀切、一锅煮。要突出问题导向,确保以自我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强化问题意识、上下联动整改,从一开始就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集中力量抓好中央明确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制约改革发展和群众最急最忧最难的问题。要坚持开门搞教育,确保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衡量标准,广开言路、畅通渠道,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听取评价、注重实效,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以好的作风开展主题教育。落实好主题教育措施要求,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立足实际、把握实质、务求实效,切实为基层减负,把更多时间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

于伟国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题教育的重大政治责任,从严从实督促指导,搞好两批教育衔接联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落实“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于迅充分肯定福建省第一批主题教育取得的成绩,并就巩固扩大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要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中央主题教育第三巡回督导组成员;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成员,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现职省级领导干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四套班子成员,县(市、区)党委书记,省管企业、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来源:福建日报)

泉州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11日,市委书记康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主题教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自觉投身主题教育。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要贯彻“四个到位”要求,按照省委会议部署,紧密结合泉州实际,注重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生动实践相结合,与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持续推进“五个泉州”建设的实际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确保主题教育带来新变化新气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要从自身抓起,从每位常委严起,带头学、带头改、带头抓。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市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来源:泉州晚报 )

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泉州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11日,泉州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机关党的建设会议部署要求,研究泉州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市领导康涛、王永礼、陈灿辉、李转生、张永宁、孔繁军、游宇飞、林万明、林锦明、刘文儒、季翔峰、洪自强等参加会议。

  市委书记、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康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重点工作、关键举措,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机关党的建设必须走在前、作表率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机关党的建设“五对关系”的特点和规律,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康涛肯定近年来泉州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强化政治建设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突出政治属性、政治忠诚、政治站位,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对党忠诚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切实做到“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在加强理论武装上下功夫,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年轻干部自觉主动、及时跟进、联系实际、笃行笃信学,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落实到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在党建业务融合上下功夫,真正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强化党建引领意识,贴近中心工作抓党建,在落实各项任务时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保障作用。在全面进步过硬上下功夫,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着力提升组织力,着力整治“四风”,着力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真正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康涛强调,要按照省委贯彻落实“三四八”机制要求,抓好责任、作用、机制三个关键,落实落细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切实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真正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让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切实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过度留痕管理,做好“试验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盆景”变“风景”。

市委副书记、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张永宁主持会议。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组织学习好会议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点出的“灯下黑”突出问题,聚焦走在前、作表率,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的目标定位,聚焦“五对关系”的特点和规律,更有针对性、系统性、创造性地抓落实,真正打开工作新局面,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市直党工委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机制、抓手和责任分工,牵头探索建立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县市区要主动探索,积极创新工作落实机制,切实解决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来源:泉州机关党建网)

中国跨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述评之一

  70年光阴,中国以“惊人一跃”实现历史性跨越——

  从一穷二白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让不可能成为可能……

  中国跨度,铸就了新中国辉煌的发展历程。

  这样的跨度,源于一个先进的政党,源于一个优越的制度,源于伟大的中国人民。

  一座大桥的跨度,折射70年发展跨度

  碧波之上,港珠澳大桥飞架三地,气贯长虹。55公里的跨度,不仅是空间距离,更承载着一个国家飞越沧海的历史风云。

  40年前的一天,同济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大一学生朱永灵听一位外国专家讲高速公路时,如同听天书。彼时,广袤的中国大地还没有高速公路的踪影。

  直到近10年后,中国开通了第一条高速公路,那位被“天书”激起好奇心的青年成为公路人,在见证中国高速公路里程跃居世界第一后,又全程参与港珠澳大桥这座世界最长跨海大桥的建设。

  最长,最高,最快……中国道路交通的一次次跨越令世界赞叹。

  中国现代桥梁之父茅以升不会想到,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建成长江第一桥,到武汉第10座长江大桥即将通车,万里长江上迄今已架起百余座桥。

  千千万万曾每天蹬着自行车的普通中国人不会想到,中国高铁营业总里程在短短10年内突破3万公里,成为世界上唯一高铁成网运行的国家。

  70年,“天堑变通途”的跨越让中国有了“当惊世界殊”的底气。

  中国桥、中国路背后,是综合国力的强大支撑。70年间,从贫穷落后到成为世界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近三年经济总量连续跨越70万、80万和90万亿元大关,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中国建造、中国标准背后,是创新能力的突飞猛进。70年间,从吹响向科学进军的号角到确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从“两弹一星”到载人航天,泱泱大国不断创造新的精彩。

  “没有国家的全方位跨越,就没有这千载难逢的机遇。投身港珠澳大桥建设运营,我们生逢其时。”朱永灵说。

  一个少数民族的跨度,见证70年民生跨度

  70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不过弹指一瞬,古老的独龙族却实现了跨越千年的两次飞跃——

  新中国成立初期,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摆脱民族压迫;2019年4月,宣告实现整族脱贫,告别世代贫困。

  云南贡山,独龙江乡。75岁的“文面女”李文仕忆起往昔,对孙辈讲述刻木传信的故事。32岁的新一代独龙族人熊玉兰第一次戴上VR眼镜,体验5G技术的神奇。

  从刻木传信到5G网络,跨越的是时空隧道,映照的是人民生活的巨变。

  当“人民”二字深深镌刻在新中国的名字上,当共产党人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永恒的追求,亿万人民的幸福成为70年壮阔交响中最动人心弦的乐章。

  这是气势磅礴的奏鸣曲。新中国成立初到2018年,我国人均GDP从119元增加到64644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9.7元增加到28228元,人民生活从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即将实现全面小康。

  这是翻天覆地的变奏曲。衣着从“黑蓝灰”到“个性化”,饮食从“吃饱肚子”到“吃出健康”,居住从“狭窄蜗居”到“保障住房”,出行从“封闭堵塞”到“四通八达”,中国人民有了空前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是万众一心的协奏曲。一个都不能少的小康路上,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近6年来平均每分钟有近30人摘掉贫困帽子,创造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伟大奇迹。

  这是激动人心的壮丽乐章——

  独龙江乡开通5G试验基站不久,中国正式发售5G手机。32年前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大哥大”电话用户的徐峰,又成为广东移动首个5G用户。他说:“变化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我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永无止境。”

  一座城市的跨度,彰显70年时代跨度

  新中国成立之初,这里是默默无闻的边陲小镇;改革开放后,这里是率先发展起来的经济特区;进入新时代,这里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这里是深圳,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深圳人熊建明是方大集团董事长,他的人生有两次重大跨越:一次是1988年来到深圳,投身特区建设;一次是1991年辞去公职,下海创业。经商过程中,熊建明同样经历了两次跨越:一次是选择做实体经济,以新型建材起家;一次是选择科技创新,瞄准行业尖端。

  “我个人的命运与企业的命运都深深系于这座城市的发展变迁。”熊建明说。

  透视深圳——

  从“三来一补”为主到高新技术崛起,从开放前沿到创新高地,从试验田到示范区……深圳创造了从追赶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一次次跨越。

  放眼中国——

  从冲破思想束缚到改革开放伟大觉醒,再到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从被围堵孤立到融入世界,再到日益走近舞台中央……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坐标不断更新中国的发展方位。

  新中国迎来70周年华诞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外发布,深圳站在又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新内涵,中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曲建说:“深圳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造一个面向未来的典范,深圳未来的样子就是中国未来的样子。”

  面向未来,中国将不断迎来新的时代跨越——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跨度,彼岸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明天。(来源:新华网)

中国高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述评之二

  3000米,这是国产大飞机C919首飞的最大飞行高度;

  6000米,国内首架大型双发长航时无人机成功首飞;

  数百公里的太空轨道,神舟飞天、北斗组网,中国卫星自由徜徉;

  38万公里之外的月球,嫦娥四号首探月背,五星红旗格外鲜亮……

  梦想是伟大事业的开端。从温饱不足到迈向全面小康,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中,无数梦想拔节生长,美好希望竞相绽放。

  从一穷二白到创造传奇:伟大梦想决定伟大创造

  1958年,一列闷罐火车行驶在中国西部,所经站牌都被草帘子遮得严严实实。列车的目的地是一望无际的戈壁,任务是在荒凉沉寂的戈壁滩里修铁路、建机场,直到后来,人们才知道,这是新中国的首个导弹、卫星发射场。

  “天上无飞鸟,地上不长草;千里无人烟,风吹石头跑。”这里是酒泉,也是新中国航天事业的圣地。

  离发射场不远处,东风烈士陵园坐落于此。760多名航天工作者在这里长眠,他们牺牲时的平均年龄仅27岁。

  他们生前,吃沙枣、喝碱水、睡帐篷、住地窝,没有大型机械,一根根枕木、一条条钢轨,他们就手拉肩扛,仅用两年时间就在戈壁滩上建起了我国第一个综合导弹试验靶场。

  1960年,我国第一枚国产地地导弹“东风一号”腾空而起;1966年,我国进行首次导弹和原子弹结合试验;1970年,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从这里起飞,一曲《东方红》声震寰宇……

  从一穷二白到创造传奇,一代又一代航天人献完青春献子孙,在茫茫戈壁上放飞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飞天梦想。

  历史不会忘记,他们以身许国、九死不悔的壮阔人生。

  人民不会忘记,他们深沉厚重、薪火相传的家国情怀。

  1949到2019,每一次飞行都描绘着壮丽的中国航迹,每一步跨越都标注着崭新的中国高度。

  70年前:新中国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开国大典上,受阅的飞机因为数量不够,不得不飞完一圈绕回来再飞一圈。

  70年后:国产大飞机运20、C919、AG600蓝天聚首,嫦娥四号实现人类探测器首次月球背面软着陆,长征系列运载火箭飞行次数突破300……

  “中国航天起步时,首先是考虑解决有无问题。”“两弹一星”功勋科学家孙家栋院士,是这一切的亲历者。他说是中国航天精神铸造了中国第一星,是中国航天事业发展成就了巨变。

  从“东方红”跃然于世到“墨子号”飞向太空,从“两弹一星”横空出世到从北斗系统服务全球、“嫦娥四号”传回世界上第一张月背影像图……一部新中国的航空航天发展史,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自强不息的奋斗史。

  从仰望星空到走在前列:梦想让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近

  梦想,从历史长河中走来,闪耀着伟大复兴的曙光。

  45年准备、论证,15年探月圆梦。

  1957年,年轻的欧阳自远被苏联发射上天的第一颗卫星震惊了。搞矿产勘探的他在想:如果能用卫星找矿,效率该有多高!

  1958年,美苏相继公布探月计划。欧阳自远急了,既然没人搞,那就我来干!

  从年轻的科研人员到白发老院士,作为中国月球探测工程首任首席科学家的欧阳自远一干就是45年,他和同事们最终完成了《中国首次月球探测立项报告》。

  2004年,中国探月工程正式立项;2019年,嫦娥四号成为首个实现月球背面软着陆的人类探测器……

  “生命就这么长,要把最宝贵的时光献给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是梦想让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近。”欧阳自远说。

  50年前,人类登月成功;50年后,月球上的中国探测器、中国月球车仍在继续书写新的传奇。

  2019年8月25日,月亮上的“嫦娥”“玉兔”又醒了!嫦娥四号着陆器和“玉兔二号”巡视器再次通过月夜低温考验,分别自主唤醒,进入第九月昼,继续开展科学探测任务。

  还是在酒泉,2019年夏秋之交的一个月之间,连续三发火箭腾空而起。“捷龙、快舟”接过前辈手中的火炬,“星际荣耀”开辟中国民营火箭新天地……中国速度让中国高度未来更可期。

  “两弹一星”梦、载人飞天梦、探月梦……每一个梦想成就更大的辉煌。

  “我在其他地方没有看到过这样快速的发展,中国就是未来。”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创始人埃隆·马斯克赞叹于中国的发展。

  时代的脚步,总在不断跨越艰难险阻中愈发坚实。探寻巨变,必有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这是涓滴而成的大海,重大工程的跨越,正来自“中国方案”凝结而成的厚积薄发,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奏出的时代强音。

  这是万千活力汇聚而成的时代伟力,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勇于探索、协同攻坚带来自觉创新的不竭动力。

  “科技梦”助推“中国梦” :对未知的探索永不停歇

  2017年5月,C919成功首飞,实现了国产大型客机“零的突破”,让中国不再是“没有翅膀的雄鹰”。

  没有谁比中国人民更懂,什么是众志成城。

  从1970年我国自主研制的“运十”飞机立项,到2017年C919成功首飞,中国人的“大飞机梦”穿越了近半个世纪。

  C919首飞现场,年近九旬的“运十”飞机副总设计师程不时用自己珍藏多年的小提琴,深情演奏了一曲《我爱你中国》,打动了在场每一个人。

  祖国,就是一代代奋斗者的不竭动力,就是一代代报国者的无声誓言!

  经过近三年的紧张调试,“中国天眼”渐入佳境。截至目前,被誉为“中国天眼”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已发现132颗优质的脉冲星候选体,其中有93颗已被确认为新发现的脉冲星。

  “‘中国天眼’短短两年内的发现超过同期欧美多个科研团队发现数量总和,将帮助科学家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更大突破。”中科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朱文白说。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

  中华民族一次又一次从困境中奋起,有一种特殊的基因,这种基因就是伟大的中国式创新。一个个创新成果的涌现,编织起人民走向美好的希望版图,托举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月球返回、探索火星、空间驻留……仰望璀璨星空,我们追梦不止。中国将奏响探索宇宙的新乐章,崛起中华民族精神的新高度!( 来源:新华网)

中国速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述评之三

这是令世界惊叹的中国故事——

时速350公里的复兴号半日往返千里;首台千万亿次超算“天河一号”,运算1小时相当于13亿人同时计算340年以上;5G开启商用,半秒能下载一部影片……

这是让世界惊艳的中国成就——

今日之中国,1小时能创造超百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大约1.5亿斤粮食,新建近500米高速铁路,处理约600万件快递,往来货物贸易额超过5亿美元……

70年沧桑巨变,有一种奇迹,叫“中国速度”。

2018年7月1日,整备好的G7次列车驶向北京南站,准备发往上海。此列G7列车是从北京开出的首趟正式运营的长编组“复兴号”动车组。

不断赶超 折射奋进中国的姿态

1978年,邓小平在日本访问乘坐时速210公里的新干线时感慨:“就感觉到快,有催人跑的意思……”

那一年中国的铁路营业里程只有5.2万公里,虽比新中国成立之初翻了一番,但高速铁路里程还是零。

2019年5月,设计时速600公里的高速磁浮试验样车在青岛下线,刷新了人们对“中国速度”的认知。

从改革开放中来,向民族复兴奔去。

80多岁高龄的资深电力机车专家柯以诺至今难忘,2008年国内首条设计时速350公里的京津城际铁路开通时的那份激动,自此中国正式迈入了高铁时代。

如今,中国高铁已是享誉世界的“中国名片”。

截至去年底,中国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3万公里,其中高铁里程达到3万公里,超过世界高铁总里程的三分之二,成为世界上唯一高铁成网运行的国家。“中国高铁的发展经验值得别国借鉴。”世界银行日前刊文如此称赞。

当时速几十公里的绿皮车变成记忆中的风景,向着更快速度“起飞”的中国高铁,成为新中国70年发展成就的鲜活范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经济一穷二白,1952年中国GDP仅为679亿元,占世界4.5%,还不及现在中国一天创造的GDP规模。那时的中国,人均寿命仅为35岁,文盲率超过80%。

改革开放一声春雷,深圳蛇口工业区喊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地标建筑——深圳国贸大厦,以“三天一层”的速度建成,不仅刷新全国工程纪录,也诞生了“深圳速度”这一热词。

改革开放迄今,中国经济年均增速9.4%,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均增速,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7亿多农村人口脱贫,人均寿命达77岁……

不断赶超的“中国速度”,折射中国勇往直前的奋进姿态。

入秋的北京,天安门城楼上旗展云飞。向南46公里,寓意“凤凰展翅”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在不到5年内竣工,静待9月底正式通航。

“如此短的时间,能够建成这项伟大工程,体现着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和综合国力的日益强大。”北京城建集团新机场航站楼工程项目经理李建华感慨,他们曾10个月浇筑了105万方混凝土,相当于每个月浇筑25栋18层的大楼。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认为,历史将证明,中国的发展不仅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也是对人类进步的重大贡献。

勇立潮头 激发创新中国的活力

巨大的轰鸣声中,今年3月10日零时许,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将“中星6C”卫星发射升空,中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发射次数正式刷新为“300”。

“从1970年到2007年,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第一个‘100次发射’用了整整3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总体部总体室主任何巍说,第二个“百发”用了不到8年,第三个“百发”用时仅4年多。

从无到有,从第1次到第300次,逐梦航天的“中国速度”背后,是70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大踏步前行的生动写照。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各行各业百废待兴,科技人员数量不足5万,专门科技机构仅有30多个,科研力量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

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迎来我国“科学的春天”。此后,科技人才队伍的壮大,如一粒粒种子在中国创新发展的土壤上生根发芽。

截至2018年,全国研发费用支出近2万亿元,比1995年增长55.4倍,占GDP比重为2.18%,在深海、深地、深空、深蓝领域的战略高技术取得实质性突破。

70年来,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深圳南山;杭州的互联网、合肥的人工智能、西安的航空航天、贵州的大数据……一个个创新高地正在崛起,一个个新兴产业集群蓬勃生长,折射新时代中国发展理念之变。

“把关键核心技术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才不会给人以卡脖子的机会。”坚持走高端创新的光纤通信企业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如是说。

勇立时代潮头。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正在绘就。

以创新加速,促增长提质。新时代“中国速度”的内涵之变,汇聚起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路上的澎湃动力。

砥砺前行 彰显变革中国的力量

获得土地不到24小时,就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证、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证“三证连发”。在刚刚落地的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拍下首块工业用地的新奥公司,体会到了什么叫“临港速度”。

临港,是中国新扩围自贸区的缩影。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临港,上海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外资项目特斯拉超级工厂仅用8个月就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为年底投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在其他地方没有看到过这样快速的发展,中国就是未来,未来是非常令人激动的。”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在刚刚结束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由衷地表示。

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实施,企业开办、用水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间缩减50%以上……

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一场深刻的“放管服”改革在神州大地激荡,彰显变革中国的力量。

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中国用实际行动宣示了在新时代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越到关键时,深化改革越要加快步伐——

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提速、农村承包地实行“三权”分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产权保护体系……一系列改革直面问题、革除沉疴,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活力;

越有压力时,开放之门越开越大——

出台外商投资法,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做大“一带一路”朋友圈……更高水平的开放,汇聚促进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价,中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46位,比上年提升32位,是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

历史,总在变革中迸发前进的速度和力量。

面向未来,一个开放包容、自信自强的中国,必将在深化改革开放中书写新的“中国速度”,向着伟大复兴的彼岸砥砺前行。(来源:新华网)

中国深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述评之四

3658米,国产钻井平台的最大作业水深,“可燃冰”喷薄而出;

7018米,中国探钻新纪录,地球母亲的“心跳”在此律动;

10767米,洋底下潜的新标杆,万米深海从此打开大门。

从“解锁”深层页岩气田,到科学开发城市地下空间,从不断鼓励原始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到强调以科技夯实国家强盛之基……70年岁月荏苒,几代人前赴后继,镌刻下一个又一个中国深度。

它们见证了科技创新的跨越式发展,也维护着中国这艘“复兴号”巨轮行稳致远。

标注中国探索的新刻度

地球深部潜藏着什么,让人类千百年来不懈求索?

时间的指针回到1959年。东北的松辽盆地冻土千里,滴水成冰,一群头戴狗皮帽、身着臃肿棉衣的工人在旷野中蹒跚前行。

黑龙江大同镇外,一口约1300米深的钻探井喷出棕褐色的油流。新中国即将成立10周年,人们将油田定名为“大庆”。

这个一度贡献了全国一半油气产量的大油田,是中国人自己“钻”出来的。在这里,美孚石油曾得出“不存在有价值油田”的结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专家提出独创的陆相成油理论,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石油工人,在大庆树立起“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标杆。

“洋油”从此走进历史,中国工业发展的轨迹也就此改写。

2018年,仍然在松辽盆地,一项聆听地球母亲“心跳”的科学计划正在实施。

2018年6月2日,吉林大学主要承担研发的“地壳一号”万米钻机正式宣布完成“首秀”:完钻井深7018米,创造了亚洲国家大陆科学钻井新纪录,标志着我国成为继俄罗斯和德国之后,世界上第三个拥有实施万米大陆钻探计划专用装备和相关技术的国家。

7018米!自主研发的“地壳一号”钻机完成首秀,这是亚洲国家大陆科学钻井的新纪录,中国人在地球深部的探索再次迎来历史性突破。

利用“地壳一号”钻机获得的岩心,我国科学家为建立地球演化的档案创造了条件,也为大庆油田未来50年发展和我国能源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

在历尽艰难方能企及的深处,潜藏着人类远未认知的科学奥秘和尚待利用的资源宝藏。

被称为地球“第四极”的马里亚纳海沟,“海斗”号进入水面,缓缓下潜。

最大潜深达10767米并悬停52分钟!中国下潜的新纪录诞生了,我国成为世界第三个拥有研制万米级无人潜水器能力的国家。

半个世纪的差距,中国如今迎头赶上,探索和利用深海的无限可能性,如画卷徐徐展开。

向地球深部进军!这是70年前新生的中国从百废待兴中生发的必然需求,也是70年后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向“强起来”跨越的战略选择。

在本没有路的地方,勇敢探出一条新路;在历史赋予的考题前,留下荡气回肠的答卷。一代接一代人苦干实干,久久为功,正助推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

开启中国奋进的新征程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刘永坦、钱七虎摘取我国科技界最高奖励。

创新是不断递进的旋律。

一个为祖国海疆装上“千里眼”,一个潜心铸造“地下钢铁长城”。刘永坦和钱七虎,国之重器的两位“大工匠”,一同成为201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

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从钱学森、邓稼先,到袁隆平、金怡濂、程开甲等历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每一件大国重器、每一项重大创新的背后,无不凝聚着一代代杰出科学家的心血智慧。

地基,建筑之“根”。我国工程建设规模长期居世界首位,但国内大量分布着各种软弱地基,如何夯实基础,是工程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自称“大半辈子跟泥巴打交道”的浙江大学龚晓南院士,近30年来不断突破传统地基处理技术瓶颈。他的成果,在京津城际高铁、京沪高铁、浙江杭宁高速公路等许多重大工程中起到了关键支撑。

湖北荆州一块几百亩的地里种植了新品种高产黄瓜。凌晨三点多,大家头戴探照灯,正组织集体采收,辛劳中洋溢着欣喜。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黄三文也加入采收队伍中。“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真真切切感受到科技成果落地的欣慰,这也是科研工作者未来研究的动力。”黄三文回忆当时的情景。

一类新药44个,中国造创新药喜迎“丰收”。在科技重大专项新药成果中,既有为患者提供全新治疗手段的新药,也有填补我国临床空白、促使市场同类药品降价的新药,可谓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

欲致其高,必丰其基。

唯有在创新发展征程上汇聚起磅礴力量,迈过科技创新的“关键坎”,方能书写决胜未来的新奇迹。

一段段记录,一个个里程碑。历经多年艰苦奋斗,中国创新走过了一条极不平凡的道路,托举起一个大国伟大复兴的向上轨迹。

回顾来路,我们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总结经验,振奋人心,将为中国创新发展拨清迷雾、校准方位,开启又一段奋进的新征程。

蓄积中国腾飞的新动能

“肯下笨功夫、精通真功夫,储备科技创新的硬核竞争力,用实力回应‘国之疑难’。”

北京,雁栖湖。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开学第一课”,由中科院院长白春礼来讲授。

398名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也收到了一份特殊礼物——中国自己研制的“龙芯3号”处理器。这些初入科学殿堂的青年人,心中埋下一颗“种子”:科技报国从来不是空话!

北京时间2018年1月25日,克隆猴“中中”和“华华”的“故事”登上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细胞》封面,这意味着中国科学家成功突破了现有技术无法克隆灵长类动物的世界难题。

从“两弹一星”到“北斗、探月”,从人工合成牛胰岛素到世界首例体细胞克隆猴,这些中国引以为豪的创新成果,无不凝聚了一代又一代人的聪明才智和辛勤付出。

如同一棵大树,越想向高处和明亮处,它的根越要向下,向泥土深处。

创新的第一动力在澎湃——

当沉睡的东方民族跨越百年沧桑,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现代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聚力创新发展实现赶超,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成为时代选择。

人才的动力在蓄积——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素质明显增强,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了关键支撑。

2018年,我国研发人员总量达到418万人,位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833万人,在学博士生39万人,在学硕士生234万人,也位居世界第一。

体制的活力在拓展——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技创新的总源头。只有多一些从0到1的原始创新,我们才有更强的能力去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说。

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陆续出台,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夯实基础。

历史正在掀开新的篇章。

一个悠久并保留坚韧底蕴的文明,一个内敛又有着延绵后劲的民族,迎来了新时代和新梦想。这一代人,必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不断标注新的中国深度。(来源:新华网)

中国气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述评之五

“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70年沧桑巨变,世界见证中国前行的铿锵步伐——从封闭落后迈向开放进步,前所未有走近国际舞台中央。中国声音激荡,彰显东方大国的不凡风范。

与178个国家建交、已与136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多次写入联合国决议……影响力、感召力、吸引力的背后,是中国行大道、担大义、谋大同的豪迈气度。

中国气度,源于以和为贵的历史传承

时间,刻下前行的足印。

历史会铭记——20世纪50年代,刚刚开始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的新中国,与印度、缅甸一道,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直至今日,这仍是指导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历史会铭记——20世纪80年代,中国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科学论断;进入新世纪,中国倡导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提出坚持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70年栉风沐雨,人们在中国的发展中看到和平力量的壮大,感受到友谊与合作的传递。

“中国树立了各国无论大小强弱均应平等相待的原则,赢得了各国尤其是第三世界的尊重。”埃及共产党总书记阿兹利感慨。

2018年8月21日,萨尔瓦多共和国同我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国的建交国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8个增加到现在的178个。

如今,南美洲的牛肉摆上了国人餐桌,太平洋岛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迎来了中国友谊学校,澳大利亚、匈牙利等国的当地学校开设了汉语课程……越来越大的中国国际“朋友圈”,不断谱写中国对外交往讲信修睦、弘义融利、广获支持的新篇章。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70年来,中国倡导的“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理念深入人心,国与国交往的新路越走越宽;中国融入国际体系的程度不断加深,中国与世界的命运紧密相连。

中国的发展“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至关重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如此感慨。

中国气度,源于海纳百川的开放包容

西南非洲,纳米比亚沃尔维斯湾港。昔日曾是一片汪洋,如今却被填海造陆建成码头,一派繁忙景象。

今年8月,由中国公司承建的沃尔维斯湾港新集装箱码头竣工,让集装箱吞吐能力增加一倍,也让中国贡献闪耀在大西洋沿岸。纳米比亚总统根哥布心情振奋,赞叹新码头“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的发展不是独善其身的发展。这份中国气度,跨越千山万水,超越艰难险阻,铸就互利合作。

世界好,中国才能好。迈入新时代,中国多次以东道主身份,广邀四海宾朋,共商合作大计,推动“地球号”驶向更美好明天。

去年11月,上海,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盛况空前:172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3600多家境外企业参加,成交额近600亿美元。

今年4月底到5月中旬,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这3场主场外交活动接踵而至,近50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云集北京,频密的日程标注着中国与世界互动的新高度……

倡议源于中国,但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通过“一带一路”这条希望之路、共赢之路,东非有了第一条高速公路,马尔代夫有了第一座跨海大桥,白俄罗斯第一次有了自己的轿车制造业,哈萨克斯坦第一次有了出海通道……

分析人士认为,伴随中国经济崛起和国际地位提升,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普受欢迎,中国的发展经验尤具借鉴意义。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摒弃丛林法则、不搞强权独霸、超越零和博弈,在英国学者马丁·雅克看来,中国正提供“新的可能”,开辟共赢共享的发展新道路。“这是改变世界的伟大创造。”

中国气度,源于天下大同的追求信念

美国纽约曼哈顿东河之滨,鲜艳的五星红旗与蓝色的联合国会旗迎风飘扬,见证一幕幕难忘场景。

2017年2月10日,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11月1日,这一理念再次被写入两份联合国决议。

着眼人类未来,推动搭建能为大家遮风挡雨的共同屋宇,中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回答时代之问。这正是中国70年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世界共同繁荣的一个缩影。

义谓天下合宜之理,道谓天下通行之路。

70年来,中国始终高举国际法旗帜,广泛深入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订,积极参与反恐、防扩散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国际多边合作,展示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70年来,中国积极做行动派、不做观望者,已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参与了朝核、伊朗核、阿富汗等当今几乎所有热点问题的解决过程。

70年来,越来越多中国方案转化为国际行动,越来越多中国理念上升为国际共识。“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阿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等双多边文件,汇聚起各方磅礴的力量……

如今,当全球经济行至十字路口,当国际体系变革迎来关键阶段,当多边合作遭受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冲击,人们应该怎么办?

放眼东方,中国始终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倡导伙伴合作精神,践行互利共赢理念,阐释共同发展主张。

“在动荡不安的当今世界,中国是一个重要的稳定因素。”原德国统一社会党总书记、民主德国国务委员会主席埃贡·克伦茨这样评价。

风从东方来,万千气象新。

70年波澜壮阔,70年辉煌成就。面向未来,中国向世界发出共创未来的诚挚邀请。

“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播撒合作的种子,共同收获发展的果实,让各国人民更加幸福,让世界更加美好!”(来源:新华网)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来源:新华网)

全面提升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将《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6月29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

  答:《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问:请问《条例》关于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有哪些规定?

  答: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作用,《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关于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六是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七是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党委宣传部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六)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七)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八)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十)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十二)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十五)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请问《条例》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有哪些实招?

  答: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上,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置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国有参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宣传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在阵地建设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机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在经费保障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中央宣传部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领域法规制度,把《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来源:新华网)

以党内法规建设新成效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

  在全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当其时。这对于向全党昭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初心初衷,对于汲取历史经验、明确宣传工作的职责使命,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制定出台《条例》是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条例》作为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制定出台《条例》,是继承发扬宣传思想工作优良传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而诞生的。在近百年的革命历程中,我们党始终把宣传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大力宣传党的理论、党的政策、党的主张,坚持不懈地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的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战略高度,把宣传思想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以思想的指引、行动的表率,带领我们取得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条例》的出台,就是立足宣传思想工作的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充分吸收这些年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将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通过高位阶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前进方向和原则要求。

  制定出台《条例》,是坚持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宣传思想战线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领导是宣传思想工作的生命线,是宣传思想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管宣传是一条铁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丝毫动摇。特别是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置身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宣传思想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鲜明党的旗帜、加强党的领导。《条例》把全党动手抓宣传工作的理念要求,进一步转化为加强党对宣传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规定,鲜明突出了宣传工作的政治定位,明确规定了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履行的政治任务,清晰界定了宣传工作机关和队伍的政治责任。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用制度化方式巩固强化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内在要求,是宣传思想战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制定出台《条例》,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法治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6年多来,党中央制定修订180多部党内法规,约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70%。党内法规是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专门规章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具有很强的刚性约束力。去年,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明确将《条例》列入其中。《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决策部署的重大成果,也是宣传思想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向前迈出的一大步,必将大大推动宣传思想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宣传思想工作迈上新台阶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涵盖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我们既要全面学习、系统掌握,又要聚焦重点、突出关键,以《条例》的贯彻执行推动宣传思想工作有一个大的改观、大的提升。

  把稳思想之舵,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是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主心骨、定盘星。《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科学理论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自觉担负起《条例》赋予的政治责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呈现新气象。要在学深学透上有新体悟,结合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更强的自觉、更高的标准学,以过硬的理论素养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武装工作,引导人们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深刻领会科学理论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在深化转化上有新进展,增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充分发挥理论工作平台的作用,引导人们既掌握科学的思想体系,又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为创新理论发展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要在求实求新上有新成效,结合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形式载体创新,多从网络化、移动化上想办法,多在通俗化、大众化上下功夫,将思想内容呈现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图片、短视频、微电影,将思想传播融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赋予创新理论可触可感的温度、鲜度和色彩。

  紧扣根本任务,将其贯穿融入宣传思想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条例》第一次鲜明概括了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这“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聚焦“宣传工作为什么、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体现了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着力点的有机统一。

  《条例》首次将“三个建设”作为宣传思想工作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命题。意识形态是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部分,起着保证社会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和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旗帜作用”。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就是要始终鲜明社会主义的性质属性,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确保红旗永不落地、政权永不变色。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特征和重要内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就是着眼于保证物质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润物无声、久久为功,着力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体现了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适应和引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自觉。推进文化软实力建设,就是要以文化自信为本,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与世界文化交流交融交锋中展现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占据道义制高点、增强国际话语权。这“三个建设”,既各有侧重、又内在统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内核性的,管方向、管根本,起着“稳定器”和“黏合剂”的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在人的精神面貌、社会的文明风尚,是气象万千的正能量;中华文化软实力以前两者为基础,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独立性、文化主体性,构成了综合国力的重要方面。

  增强责任担当,更好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条例》将这“15字”的使命任务,明确写进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为我们立足新时代、找准新坐标、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努力方向。着眼于将使命任务落细落小落实,《条例》从理论武装、新闻出版、思想道德、文化文艺、网络建设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等方面,明确了制度规范和行动准则。无论是理论舆论、文化文明,还是内宣外宣、网上网下,都要始终着眼于系统推进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都要在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上下功夫,最终落脚到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目标。

  落实制度规定,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条例》着眼长远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对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作出了十分具体、十分明确的制度规定。《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宣传思想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党委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体制,将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具体体现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各级宣传部门要履行专责、聚焦主业,在统筹做好理论武装、意识形态管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等工作的同时,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要求,指导做好文化改革发展、新闻出版、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互联网建设管理等工作。坚持重心下移、资源倾斜,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基层宣传阵地的整体效能。要把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摆在巩固基层阵地的突出位置,聚焦群众需求,整合优化资源,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

三、强化政治责任,有力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学习。要把《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安排专题学习研讨,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宣传思想战线要学在前、用在前,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帮助大家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坚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领会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结合起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让干部群众更好了解掌握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

  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宣传思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落实《条例》是尽职、不落实《条例》是失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学好、吃透、用足。要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找差距、找短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条例》明确的原则、规定、要求来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着力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以《条例》为主干,研究配套出台一批有实践需求、有工作基础的党内法规,加快推动文化立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宣传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改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职责任务,完善机构岗位设置,加强人员力量配备,理顺工作职能、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各地宣传部门要把推动实现“四个纳入”的政治责任扛起来,积极工作、主动对接,确保落实到位,推动宣传思想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来源:求是)

学好吃透用足《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学好吃透用足《条例》,才能唱响时代主旋律、壮大社会正能量,有效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

  一个国家的发展,没有什么比人心更加宝贵;一个民族的复兴,没有什么比精神更能凝聚力量。如何焕发新时代新气象,如何激励奋斗者新作为?当此中流击水、奋楫勇进之时,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才能坚定自信、鼓舞斗志,激励全党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之际,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正当其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具有里程碑意义。

  学好吃透用足《条例》,才能唱响时代主旋律、壮大社会正能量,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这是全世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中国故事最精彩的主题。中国不乏精彩故事,需要精彩讲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年均脱贫人口超过1300万,全面深化改革多点突破,“一带一路”倡议赢得世界认同……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是我们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最丰富的素材、最坚实的基础、最深厚的底气。只有按照《条例》的指导,把中国历史性飞跃背后的支撑力量讲清,把民族复兴征程上的指导思想说透,建设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华文化软实力,才能实现“两个巩固”,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

  学好吃透用足《条例》,方能有效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意识形态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真切地反映在各类思想文化阵地上、各种思潮交锋碰撞中。当前,伴随各种观点泥沙俱下,一些错误思潮也沉渣泛起。有人鼓吹西式民主自由,有人刻意歪曲历史、丑化英雄,还有人抱着泛娱乐化、泛物质化的态度。面对谬误蛊惑之论,宣传战线的党员干部理应依照《条例》,当好思想战士,敢于交锋、善于引导,澄清谬误、明辨是非,最大限度地消除杂音噪声,让党的主张成为时代最强音。宣传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任何时候都要用真理之镜揭露谎言画皮、以科学理论的光芒驱散思想迷雾。

  学好吃透用足《条例》,必须全面贯彻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置身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宣传思想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高举党的旗帜、加强党的领导。做到这一点,作风是保证,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条例》做到精准发力、务求实效;能力是关键,善于将使命任务落细落小落实,贯穿于理论武装、新闻出版、思想道德、文化文艺、网络建设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等方面,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就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按照《条例》的要求,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我们就能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在风险挑战面前站稳脚跟、淡定从容,在迅速变化的时代赢得主动,凝聚起推动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的磅礴之力。(来源: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要立足本职,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四)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六)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第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第六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

  第七条 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不力,党组织软弱涣散,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不力,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十)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发现有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应当启动问责调查未及时启动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启动。根据问题性质或者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启动问责调查,也可以指定其他党组织启动。

  对被立案审查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不再另行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第十条 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第十一条 查明调查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后,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调查对象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列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依据、调查过程,问责事实,调查对象的态度、认识及其申辩,处理意见以及依据,由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方式进行问责。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四条 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应当深刻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

  第十五条 需要对问责对象作出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的,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通报或者报告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

  第十六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一)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

  (二)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

  (三)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

  对上级错误决定提出改正或者撤销意见未被采纳,而出现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上级错误决定明显违法违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

  (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减轻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一)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

  (二)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加重情形。

  第二十条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

  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发现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纠正或者责令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予以纠正。

  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所涉及的审批权限均指最低审批权限,工作中根据需要可以按照更高层级的审批权限报批。

  第二十四条 纪委派驻(派出)机构除执行本条例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来源:新华网 )

强化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日前,党中央印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距2016年7月《条例》实施刚满3年,为何要启动修订?新修订《条例》有何亮点?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条例》起草组有关负责同志。

  坚持和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巩固发展。2016年7月实施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和人民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新修订的《条例》开宗明义,在第一条就强调立规目的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条例》第二条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强调问责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问责工作的政治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需要各级党组织来具体落实。为此,《条例》进一步细化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的职责,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为了强化上级党组织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条例》明确了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启动问责调查、作出问责决定等有关事项应当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情形;同时规定,对于应当启动问责调查未及时启动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启动,根据问题性质或者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启动问责调查,也可以指定其他党组织启动。

  该负责同志表示,新修订《条例》通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主动积极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

  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丰富细化问责情形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新修订《条例》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问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吸收在实践中形成的新经验,提炼对于问责工作规律的新认识,充分体现把“严”的要求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丰富细化问责情形,提出更高更严标准。

  《条例》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其中,对原先党的建设缺失情形进行拓展,对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情形进行细化,规定为6大类: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执行,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等。

  新修订《条例》还针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加了两大类问责情形:一类是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一类是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

  此外,对于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责情形,新修订《条例》也根据形势任务和实践发展进行了修改完善。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问责,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条例》实施3年来,问责持续深入、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为完善问责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影响了问责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既有问责不严、避重就轻的问题,也有问责泛化、简单粗暴的问题;既有问责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也有问责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既有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自己整改落实的问题,也有以追究直接责任代替追究领导责任的问题;既有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没有根除的老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断凸显的新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新修订《条例》坚持对症下药,完善问责机制,查堵偏差漏洞,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眼于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在问责原则中增加了“权责一致、错责相当”“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等内容。为防止问责虚化,新修订《条例》还规定,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并强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

  据介绍,起草组在调研中发现,缺乏对问责程序的详细规定,是导致问责泛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次修订《条例》增加了对问责程序的具体规定,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规定启动问责调查和作出问责决定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问责事实材料应当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调查结束后应当集体研究形成调查报告,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强调问责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条例》明确了问责对象申诉的权利及程序,规定对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该负责同志表示,修订旨在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既强化责任担当,又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问责的目的不是将问责对象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如何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坚持原则、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

  对此,新修订《条例》作出了相关规定:一方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该是谁的责任就问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问到什么程度就问到什么程度,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问责方式,特别强调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另一方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把握政策,区分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对于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情形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对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等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等情形,则规定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为激励被问责干部继续奋发作为,新修订《条例》专门规定,要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条例》树立了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通过精准规范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该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执行、跟踪调研,规范和完善问责工作,更好发挥问责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来源:人民日报)

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新修订的《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更好发挥问责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贯彻执行,我们约请参与制定工作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同志对《条例》进行解读。

2016年7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问责实践发展,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准确把握和贯彻执行《条例》,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修订《条例》的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实现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要求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条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为党的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在问责情形中进一步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实际上,《条例》通篇都体现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的问责制度,需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使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责作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细化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的职责,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条例》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压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责任,明确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启动问责调查、作出问责决定应当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情形。规定对于应当启动问责调查未及时启动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启动,根据问题性质或者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启动问责调查,也可以指定其他党组织启动。通过坚持和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拔除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落实的钉子户,啃下体制机制改革的硬骨头,打通政令不通的关节点,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但是,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党的十九大对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修订后的《条例》贯彻落实十九大战略部署,吸收在问责实践中形成的新经验,提炼对问责工作规律的新认识,进一步丰富完善问责情形,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2016年《条例》中党的建设缺失情形进行拓展,对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情形进行细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加了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事故事件,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责情形;对原有的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责情形,也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修改完善。《条例》突出体现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节点,“严字当头”的主基调必须长期坚持,问责工作必须持续从严,做到敢于问责、善于问责,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坚持精准规范问责,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2016年《条例》实施后,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新经验,也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坚持对症下药,针对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和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查堵偏差漏洞,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眼实事求是、精准问责,增加“权责一致、错责相当”“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等作为问责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而不是普通党员,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将“分清责任”原则予以具体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的责任作了进一步划分;要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着眼严肃问责、规范问责,专门增加了问责程序,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规定问责事实材料应当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调查结束后应当集体研究形成调查报告,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强调问责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明确问责对象申诉的权利及程序,对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条例》通过健全问责程序,完善内控机制,提高了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防止尺度把握不一,问责泛化、滥用、随意化。开展问责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问责的目的,是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而不是束缚干部手脚。修订后的《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坚持原则、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该是谁的责任就问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问责方式,该问到什么程度就问到什么程度。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实行终身问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把握政策,对于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情形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对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等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至于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等情形,则规定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规定要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开展问责工作,要明确问责目的,通过精准规范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

以精准问责促守初心担使命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重要最现实的使命担当。实现宏伟目标,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需要全党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明确为条例的立规目的,旨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负责守责尽责、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全党推动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的主基调必须坚持。同时,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把握政策,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处理恰当。要通过精准有效的问责,督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而不是束缚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

  一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要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新修订的《条例》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并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原则,规定了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的情形,以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不枉不纵。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参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现有法规的通行做法,分别规定了从轻减轻问责和从重加重问责的情形,做到宽严相济,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恰当问责,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比如,规定对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再比如,规定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另外,条例第六条还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一方面,明确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分别归入廉政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应当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充分发挥问责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要求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明确整改措施,实现以案促改。另一方面,强调要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2016年7月印发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但在实践中,“为官不为”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振、担当劲头不够,有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有的碰到问题往上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出了问题简单把板子打到基层,把压实责任变成往下“甩锅”。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的都是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新修订的《条例》,是进一步激发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通过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于直面矛盾,增强斗争精神,苦干实干、开拓进取,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坚决摒弃一切明哲保身、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消极行为,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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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列 - 整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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