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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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医„2011176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柳钢、平果铝卫生处,区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28号)精神,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现将我厅制定的《2011年广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1年广西“医疗质量万里行”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在总结我区2010“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署,按照2011年全国、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继续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活动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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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满意”创先争优、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活动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继续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医疗机构要继续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和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动志愿者服务,认真组织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和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相关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继续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卫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质控网络,医疗机构要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开展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控、常见肿瘤性疾病、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和血液净化技术病例信息登记工作。
(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实施院务公开。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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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促进医疗质量科学管理;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费用控制工作,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第三版),规范病历书写和电子病历系统建设。
4.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新生儿室等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开展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5.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做到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设备、人员等符合基本标准。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探索实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公开,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7.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按规定上报白内障手术信息。
8.加强医用高压氧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用氧舱临床使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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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五)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及临床专科准入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心血管介入诊疗、妇科内镜诊疗、血液透析等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细胞治疗产品或技术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停止未经批准的产品或技术的临床研究和应用。医疗机构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及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和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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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建立临床药师制度,落实处方点评、特殊药品管理等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七)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加强血液透析室管理。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强化医务人员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八)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制订年、月用血计划,对用血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九)继续开展全区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十)开展全区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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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已另行下发。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5月)
按照卫生部《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开展活动,自治区卫生厅出台全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2009年和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制订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对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机构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15月至11月)
1.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阶段(920日之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照活动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自查结束后,要将自查书面总结及时上报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三级医院同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2.辖区的市卫生局检查阶段(1020日之前)。各辖区的市卫生局负责检查二级医院,抽查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并及时形成书面总结(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
3.自治区卫生厅抽查阶段(1021日至1130日)。自治区卫生厅重点检查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并在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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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基础上每个市抽查1家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和1家民营医(无民营医院的市例外)累计对不少于40家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112月)
自治区卫生厅收集整理活动情况,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向卫生部上报专题总结,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克服松懈情绪,加强组织领导。连续三年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继“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卫生系统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松懈情绪,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主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动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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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泛参与,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地推动活动开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新闻媒体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推广一批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在全区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奠定基础。
(三)建立长效机制,逐步转向常态。要按照医疗卫生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部工作部署,建立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将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常态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附件:自治区卫生厅“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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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自治区卫生厅“医疗质量万里行”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李国坚自治区卫生厅厅长副组长:甘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尤剑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耿文奎自治区防艾办专职副主任彭跃钢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
员:黄文新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董柏青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石中根自治区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自治区卫生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谢裕安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处长陈荔丽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处长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王者槐自治区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
蒋方力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卫生厅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自治区卫生厅政法处处长
王建政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张益民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调研员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调研员
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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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卫生医疗方案通知抄报:卫生部医政司。
抄送: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厅妇社处、农卫处,广西医学会,
广西医师协会,广西护理学会,广西血监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2011715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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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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