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店长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要点

发布时间:2018-07-01 08:06:37

药店店长必须掌握法律基本知识要点

一、国家关于药品经营管理的基本规定

1、药店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照,不得超范围经营。

2、经营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经营中药饮片必须是按照国家标准炮制、生产的。

3处方药品、非处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

4、进口药品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和进口药品通关单。

5、禁止销售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被污染的④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⑤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处方管理办法的基本规定

1、处方系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有效。

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限期最不得超过3天。

4处方药品必须凭处方购买。

5、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可分别开具处,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2、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种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具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

四、根据公司规定

1严禁赊销药品。

2严禁销售私货。

3、销售药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小票或销售发票,并注明生产批号。

4、严格执行限量销售药品的规定:⑴、含麻黄碱成分的复方制剂,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销售单位;⑵、粟壳,一次销售不得超过患者三日用量,即总量不得超过27

五、药店店长除掌握以上基本知识外,还应遵守、执行国家所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药店店长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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