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12-31 08:12:20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1.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答: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2.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主体是谁?

答:试点地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3.什么是免抵退税办法?

答: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4.退税率是多少?

答:退税率为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即: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5.对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适用哪种计税方法?

答: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服务出口退()税认定时,对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应将其计税方法调整为免抵退税办法。

6.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认定?

答: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认定。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许可证;

(2)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运输;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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