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预算公开的现状

发布时间:2011-08-24 08:55:08

中国政府预算公开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作者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上均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着预算公开内容过于粗糙、类目不够全面、易懂程度不足、互动性不强等问题。为此,应当从理念、制度和技术等层面着手,提升预算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关键词】预算公开;“三公”消费;制度;技术

财政预算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优质财政管理的重要特征,也是促进政府管理实现经济、效率、效益的重要方法。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积极推动财政预算公开,向社会“摊开”自己的“账本”。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政府预算公开的现状,分析预算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动政府预算公开的对策建议。

一、中国政府预算公开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财政预算经历了由“国家机密、不得向社会公开”到“部分预算向人大代表公开”再到“预算向社会公众公开”三个历程。

1951年颁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财政计划和国家概算、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机密事项是国家机密”。1997年,国家保密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指出:“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及其收支款项的年度执行情况,历年财政明细统计资料等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向社会公开”。此阶段我国财政预算“对公众保密”。

随着我国行政改革的加速、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崛起,财政预算逐步发展为向人大代表公开。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等要求。此后,部门预算细账开始向人大代表公开。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列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这是第一个涉及预算公开的制度文本[i],新一轮预算公开拉开序幕。

2009年全国“两会”后,财政部首次公布了经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的四张表格,内容涉及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等,从而迈出了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一步。20103月,财政部在上年首次公开中央财政预算四张表格基础上,增加了八张表格,内容包括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0年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支表等。与此同时,先后有国土资源部、科技部等74家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14月,财政部又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开今年的“部门账本”,将行政运行支出等情况首次公之于众。

在中央部委不遗余力、身体力行推动财政预算公开的同时,地方政府预算公开的试验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早在2000年,河南焦作就成立“财政信息服务大厅”,公民可进入查看部门预算;随后,政府债务预算和非税收入预算等八大预算项目全部面向社会公开。2005年开始,浙江温岭市新河镇进行了参与式预算试验。2007年,江苏无锡和黑龙江哈尔滨等城市也在区、街道进行参与式预算试点。从2008年底开始,上海市闵行区连续两年组织预算听证会,对政府预算进行“把关”。200910月,广州市公开了114个政府部门、近300亿元的政府财政预算。20103月,四川巴中市白庙乡将公业务费在网上公示,在数十项开支中,除了敏感的公款招待外,还有细到仅1.5元的购买信纸费,因此被称作“全裸第一乡镇”,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关注。[ii]2011年,北京市公开预算的政府部门从2010年的45个扩大到57个,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公开内容首次增加了更详细“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公车购置、会议等政府开销的内容第一次详细呈现在市民面前。[iii]陕西省在10个省级部门进行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力争在两到三年内,公开所有省级部门预算,并逐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严厉遏制“三公消费”。至此,备受关注的地方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正在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中国政府预算公开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上大有进步,但是由于理念认知偏差、意识形态刚性、政府部门和利益集团的冲突等原因,预算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离国民的期望与要求仍有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

1、预算公开的内容过于粗糙。从这几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布的预算情况来看,我们并没有理由认为政府在这方面没有作出积极的努力,也没有理由认为政府不想推进政务公开、预算公开。但是,从公布的内容、范围、细节等方面看,又让人不得不产生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怀疑。这是因为,所有公开的预算,无一不是“大类”预算、笼统预算、原则性预算,都没有像国外的预算公开一样,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支出用途,更没有就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正面公开和回答。[iv]就拿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部门预算来看,从表面看,将去年的支出预算数和执行数、今年预算数、今年预算数与去年执行数的增减对比等都列了出来,似乎是一目了然了。但是,仔细一观察就不难发现,这些数据都很笼统、很原则,无法让人看到这些数据的内在构成和状态,让人无法知道哪些钱是必须花的,哪些钱是可以节约的,哪些属于正常开支范围,哪些又属于必须在以后的预算安排中剔除的。总体而言,这样的公开很难说完全满足了公众的要求,很难说真正实现了公众监督的目的。

2、预算公开的项目不够全面。尽管国务院正式决定今年6月公布中央本级“三公”(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公车消费)经费支出,但就很多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来说,对于公众最感兴趣的“三公”费用至今没有明确公开。这种选择性公开离真正意义上的预算公开还有一定的差距。现在政府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可能与相关基础性工作不到位有关。目前的财政预算科目没有这一项,因此也就细化不到每一项的支出,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的分项统计工作,争取实现对行政成本的单列,从而加强行政成本控制。这在技术上并不难实现,更多是需要相关部门和官员主观理念上的转变。

3、预算公开的易懂程度不足。上级部门要求政府预算公开,舆论、公众希望政府预算公开,其真正的目的,是让全社会更直观、更精确地了解相关部门的财政状况,并对该部门收支是否平衡,用度是否合理,资金投放有无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利。这就需要在预算公开的过程中保证内容的易懂程度,用通俗明了的语言、形式,让查阅者一目了然地看懂政府预算。以预算收入为例,预算收入是对可能收入的一个测算和预估,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过严格的测算。在对收入作说明的时候,应该结合宏观经济等各方面做出详尽说明,透露尽可能多的信息,明确市场主体和投资者的预期。如果看不懂,参与和监督也就无从谈起,这样从客观效果上来说,预算公开并没有达到公开的目的。很多人都认为:预算有其专业性,涉及到异常复杂繁琐的账目和高妙深奥的专业问题,普通民众看不懂预算报告,是再自然不过之事[v]。但预算并不是高科技,要让民众看懂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以前缺乏对预算公开方法的研究,如果能委托一些专家,认真研究预算公开的技术问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预算问题表达清楚,这不难做到。如果民众看不懂,或者看懂了以后仍有疑问,能便捷地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得到及时、认真地解答,这应该能做到。关键看是否有这个决心,是否真的愿意接受民众的监督。

4、预算公开的互动性不强。在每一年预算公开之后,都会出现公众和媒体质疑个别部门住房保障支出、行政支出的声音。公众对预算公开的关注和质疑,正是体现了公民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这种公民监督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政府财政及预算,是公民参与预算监督有效性的重要体现。因此,政府预算公开应该是一个互动、连续的过程,公开只是一个步骤,公开了之后,公众可以质疑、可以批评,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作出回应,毕竟公开不是目的,公开只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预算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在香港,预算公开关注的重点就是过程的公开而非结果的公开,香港每年的财政预算年度是41日到第二年的331日,预算一般是41日左右公布,但是从1月份开始,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每一个部门都要把自己的预算报到财政司,这一过程就是公开的,有各种各样的民众、团体参与。部门预算报到财政司以后,财政司汇总平衡,再由立法会来讨论,立法会的讨论也是公开的,是否应该削减或追加某部分的预算,公众可以作为各方利益代表来讨论,整个过程就是公开的。预算公开不是政府把预算表挂到网上就解决了,预算公开需要互动和回应,应该是全过程公开。

三、推动政府预算公开的对策建议

政府预算公开牵扯多方利益,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改革。在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过程中,应当从理念、制度和技术三个层面同时着手,以保证预算公开的深入推进。

1、理念层面

预算公开首先需要政府部门转变理念。政府财政来源于公民的税收,公民委托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政府如何花钱、花在哪里、绩效如何,理应让公众知道并能进行监督。因此,了解公共预算信息,是公民天然的权利。预算公开已经不是政府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政府不应当把预算公开当作一种负担,而是把它当作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当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管理绩效的重要手段,力争把预算信息公开培养成一种执政习惯[vi]。过去包括预算在内的政务信息公开与否、公开哪些、如何公开,都是政府及其官员根据维护和行使权力的需要决定的,是典型的“权力型”公开,大量信息都被当作保密信息不予公开;今天,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方式,不能单方面从政府机构和官员的角度考虑,更要站在社会的角度,从民众和企业行使权利、增进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是典型的“权利型”公开。从“权力型”公开向“权利型”公开转变的过程,应该将自上而下的主动公开与自下而上的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尽量提供民众想要知道的信息,让更多的人参与监督。民意基础与民众要求既是政府预算公开的巨大压力,也是其重要动力[vii]

2、制度层面

政府预算公开不仅需要政府及其官员主观理念的转变,还需要科学设计、完备架构的制度平台提供持久和良好的激励。如果没有科学完备的制度设计作为保障,好的想法、先进的理念也只能停留在口号与原则的层面上。我国目前专门规定财政预算公开事项的制度匮乏。《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对于预算公开缺乏细致规定,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重点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但同时也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虽然《保守国家秘密法》不再将国家财政计划、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事项列为国家机密,但现实中将预算案看成是政府秘密的观念至今并未彻底改变[viii]。针对这种现象,中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为预算公开设置一个准确的时间表,同时明确规定不按时公开、不按要求公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招致的惩罚,以此来保证预算公开的顺利通畅进行。

3、技术层面

在信息呈现方式和技术手段上,需要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的图表、详实准确的解释来表述,以方便人大代表理解、审议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督。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开发实用性的电子政务公开系统与平台,实现“傻瓜化”查询、阅读和下载。以德克萨斯州为例,德州议会预算局官方网站每年都公布地方财政预算,成为德州公民查看政府预算的首选方式。其预算报告一般都是PDF格式的,体积非常小巧,内容却非常丰富和专业。饼状图、柱状图的运用让人感觉更为直观。而在各种表格中,往往都有和上一财年,甚至于上几个财年的数据对比。网站专门有一个叫做“德州预算资源”(TBS)的系统,界面朴实无华,用起来十分方便,类似于大学图书书馆的检索系统,负责教民众傻瓜化操作查询。即使不会使用搜索工具,系统界面上的帮助按钮也能帮助公民顺利地实现查询、打印和下载。总之,由于在预算信息公开和监督的过程中民众作为信息的受众和非专业人员,始终处于劣势地位,这就需要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发挥作用,利用其专业性和监督权,保证信息的可靠、可信、可读,以保障民众顺利实现公共参与和民主监督。

尽管目前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的现状和水平离国民的期望与要求仍有差距,但已经是中国财政公开和财政民主的很大进步。预算涉及利益众多,因此改革起来必会触动许多体制顽疾和难以言说的利益纠葛,不是一件朝夕可成的事情。预算公开不仅需要管理者有足够的勇气和决心,还需要管理者有足够的诚意和智慧,更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专业技术作为保障,不断提升预算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让公共财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政府与公众之间真正形成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中国政府预算公开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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