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20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做好登记工作。高热、咳嗽、腹泻、皮肤性化脓人员不得从事岗位作业。
二、保持穿戴整洁,工作时间内穿白工作衣裤、戴白帽,进熟食间操作和开饭供应时要增戴白口罩。卤味间人员进卤味间工作除按上述规定穿戴外,进入卤味间应增穿反穿衣。
三、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执行“四不”规定。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在操作间和专用间吸烟。
四、出售食品前,操作人员的手必须在消毒液内进行消毒。 五、每年定期组织一次体验,合格者持健康证上岗作业。不适合食堂工作的人员。凡新进食堂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六、出售食品时,不准使用不洁餐具,严禁直接用手抓取食品。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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