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人员核酸检测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2 11:18:03

关于在职人员核酸检测通知

各科室(部门):

按照市卫健委文件要求,所有职工(含医护人员、实习进修、退休返聘、临时用工、安保人员、保洁、食堂、物业等各种形式的在岗人员),每14天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首轮检测必须在X月X日前完成。

希望各科室(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排查职工底数,不可漏掉任何一个人,保证全员监测。对满14天没有更新核酸检测记录的人员及时组织检测,没有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

各科室(部门)将人员名单于今天下午下班前务必上交院感办,X月X日-X月X日分X批进行采样,采样地点在门诊楼东侧。请尽量按照规定时间集中采样。

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安排

日期

采样时间 上午

采样采样 下午

采样地点

周一

8:00--10:30

14:30--16:00

急诊科

周二

8:00--10:30

14:30--16:00

急诊科

周三

8:00--10:30

14:30--16:00

急诊科

XXXXX医院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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