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人员核酸检测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2 11:18:03
发布时间:2020-08-12 11:18:03
关于在职人员核酸检测通知
各科室(部门):
按照市卫健委文件要求,所有职工(含医护人员、实习进修、退休返聘、临时用工、安保人员、保洁、食堂、物业等各种形式的在岗人员),每14天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首轮检测必须在X月X日前完成。
希望各科室(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排查职工底数,不可漏掉任何一个人,保证全员监测。对满14天没有更新核酸检测记录的人员及时组织检测,没有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
各科室(部门)将人员名单于今天下午下班前务必上交院感办,X月X日-X月X日分X批进行采样,采样地点在门诊楼东侧。请尽量按照规定时间集中采样。
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安排 | |||
日期 | 采样时间 上午 | 采样采样 下午 | 采样地点 |
周一 | 8:00--10:30 | 14:30--16:00 | 急诊科 |
周二 | 8:00--10:30 | 14:30--16:00 | 急诊科 |
周三 | 8:00--10:30 | 14:30--16:00 | 急诊科 |
XXXXX医院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