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政法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策划
发布时间:2012-08-28 0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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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
政法学院学生
暑
期
社
会
实
践
策
划
书
河西学院政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一、活动背景
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就业压力的增大,没有踏入社会的在校大学生对自己的发展道路迷茫,本着“在实践中奉献,在奉献中成长,在成长中进步”的活动宗旨,以甘肃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深入甘肃各乡村,尤其是我校联村联户的乡村,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结合我院所开设专业特点,开展农业、农村、农民有关法律知识、政策普及工作,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学习、生活等的辅导。不断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在实践中锻炼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真正使得在校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其能够正确维权。所以特组织进行此次社会实践。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1、巩固所学专业,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
2、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
3、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把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做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4、更好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并在实践过程中促进学生更浓的学习兴趣。
5、更好的锻炼学生社会活动能力,了解社会现实。
意义:
1、有利于帮助当地留守儿童在假期远离家长和老师的下能有一个安全的,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
2、有利于帮助当地外出务工人员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外出务工期间发生劳务纠纷时能够及时准确合法的维权;
2、有利于大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转化和拓展,增强运用知识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案件中,更好把握所学知识;
3、社会实践使大学生接近社会,获得大量的感性认识和许多有价值的新知识,同时使他们能够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接触的实际现象进行对照、比较,把抽象的理论知识逐渐转化为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有利于增强大学生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社会实践使大学生广泛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不断地参与社会生活,在实践中不断动手、动脑、动嘴,直接和社会各阶层、各部门的人员打交道,培养和锻炼实际的工作能力,并且在工作中发现不足,及时改进和提高,使之更新知识结构,获取新的知识信息,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5、有利于提高大学生个人素养,完善个性品质。
三、实践对象、活动形式及活动流程
实践对象:河西学院政法学院实践小分队
活动形式: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学习、生活辅导,法律、政策宣讲、咨询等。
活动流程内容:
1、由河西学院政法学院实践指导中心老师和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柏闸村村委会进行沟通联系,达成实践合作意向,由河西学院政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负责在本学院发布实践信息,组织学生参加报名。
2、报名信息汇总后,由河西学院政法学院实践指导中心老师对报名人员进行培训。
3、实践报到。在7月15日,由杨春黎老师带队,赴甘州区新墩镇柏闸村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咨询,留守儿童课外辅导活动。
具体流程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策划、宣传发动(6月18日—6月30日)
6月18日 召开学生会例会,安排相关学生会干部负责,布置实践相关工作。
6月18日—20日 召开政法学院各班班长会议,班长会后在班级宣传动员班级学生。
6月20日—25日 联系指导老师,请指导老师联系相关社区,乡镇。
6月25日—30日 向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乡镇,领导汇报工作设想;第二阶段:活动启动、组织实施(7月15日—8月15日)
7月15日上午8:00 实践团队赴河西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
7月15日下午14:00 实践团队队员赴新墩镇实践点开展实践工作。 7月16日—8月15日 正式按实践日程安排开展工作。
备注:以上活动安排如有变动,以当天日程为主。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表彰(9月中旬)
四、实践时间及地点
实践时间:7月中旬到8月中旬,6月下旬启动实践报名工作。
实践地点: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柏闸村。
五、实践队员及组织机构指导老师:河西学院政法学院杨春黎老师
组 长:政法学院杨春黎老师
副组长:政法学院法学101班张铜汉队 员:政法学院部分学生会干部及法学、思政部分学生
政法学院社会实践“双联”小分队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