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范本 doc

发布时间:2020-08-02 13:09:17

一、总则

( ) 目的

为了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

援,减少旅游者及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铜鼓旅游形象,制

定本预案。

( )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理事故时,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

为根本目的,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帮助。

2、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

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事发地及相关

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 )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旅行社管理条例》

7、《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 )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

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 包括: 突发性重大传染

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

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

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

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 ) 应急机构及职责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 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局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

合业务科 , 负责具体工作。

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

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4、负责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件,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

原则。

5、依法对全县各旅游景区(点)、相关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

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6、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建议进

行责任追究。

( ) 应急处理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

点、现场简要情况、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

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本单位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

公室(电话: 7172570)报告,同时开展自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和有关部门在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的同时, 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

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

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旅游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状况和可能危害的程度, 依照国家旅游

局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

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 )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者;

( )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 1

万元- 10 万元(含 1 万元)者;

( )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 或旅游者重伤致

残或者经济损失在 10 万-100 万元(含 10 万元)者;

( )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者经济损

失在 100 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四、应急救援适用单位

( ) 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订组、接团的安全和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订, 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 (船)

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3、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

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旅游车(船)公司为旅游团队服

务。

5、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订好各项应急救援

预案和措施。

6、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旅途中遇特殊

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 ) 旅游星级饭店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

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

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对餐厅、厨房、商场、舞厅、酒吧、咖啡厅等卫生防疫要达

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加强对配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消防和安全监控室 24

时值班制度和严格操作规程。

( ) 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

1、成立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抢

救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组

织。

2、要制定各类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

3、加强对旅游区内的通道、护栏、索道、参观游览车、游艇以

及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坚持日小检、周中

检、月大检,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要明确本旅游区最佳接待量和最大接待量。如超过最佳接待

量时,要采取措施实行游客限量进入;超过最大接待量时,要采取暂

停售票和派专人加大疏散游客的力度,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旅游者的

生命财产安全

5、较大的景区(点)在旅游黄金周期间,要加强警力,并做好

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6、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培训, 提高救护技能。

五、应急救援措施

( ) 全县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行业各单位都要制定旅游安

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 ) 应急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防护技能及本职工

作所需要的消防、卫生、防疫、救护等安全知识、应急措施,增强对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 并报告相

应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 ) 当发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 现场安全员应立即采取有

效措施,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同时要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

组。

( ) 在遇到险情、灾情时,应按要求做好疏散撤离工作,并及时

提醒游客和附近的群众要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六、应急救援程序

( )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展开自救, 并根

据实际情况向旅游、 消防(119)、紧急救护 120)、公安局 110)、

保险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 ) 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 应当迅速采取有

效的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局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

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指派有关负责人在第一时

间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紧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 ) 救援过程中,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协助有关部门

统一协调指挥,保证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的及时到位。

( ) 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 事故单位应及时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

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书面报告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应急管理考核办法

( ) 考核对象

县各旅游景区、 旅行社、 各星级饭店 (农家乐) 等相关旅游企业。

( ) 考核主要内容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值守应急、信

息报送、制度建设等情况。

2、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包括预案编制、演练、解读、评估等情

况。

3四预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监测预警系统、预报体系建设

和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查等情况。

4、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

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

5、宣教培训落实情况。 包括培训计划、 培训方式、 《应急手册》

宣传、开展培训等落实情况。

6、贯彻上级要求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或

会议要求的情况。

( ) 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县旅游局领导下,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实行量化计分, 满分为 100 分。分优秀、 达标、 不达标三个档次。

凡考核评分在 90 ( 90 ) 以上的,为目标管理优秀企业 ( 考核内

容没有达到总考核内容 80%的单位不参与评选 ); 考核评分在 70 (

70 ) 89 分的, 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 ; 考核评分在 70 分以下的,

不达标单位。

每年 11 月,由被考核企业进行自评, 并将自评情况于 11 月底前

报县旅游局应急办。每年 12 月,由县旅游局应急办牵头组织考核,

并根据日常掌握情况、 实地考核结果和被考核单位自评情况进行综合

评分向全县通报。对考核优秀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 对考核不达标的

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八、奖励与责任

( ) 奖励

局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系统内救援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 ) 责任追究

1、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未按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执行的,

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2、各旅游景区(点)、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未按应急救

援预案执行者,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3、旅游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规章或违反操作规程的

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救援的要追究其责任。

5、对事故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

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在事故救援、 调查和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附则

( ) 本预案由县旅游局负责解释。

( ) 本预案自公布日起施行。

铜鼓县旅游局

2014 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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