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20-05-10 18:06:24

唐山市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2011年3月)

第一章???

????第一条??为建立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科学发展(以下简称转方式调结构)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组部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共河北省委印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优化考评内容,改进考评方式,扩大考评民主,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引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奋发向上、大有作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建功立业,推动全市“十二五”科学发展、争先进位。

????第三条??以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转方式调结构的能力和业绩为根本要求,坚持推动发展、促进转变,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群众公认、民主公开,分类考评、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对领导班子实行分类考评。按照单位特点和工作性质相近的原则,将被考评单位分为ABC三类(见附表一)。A类为县(市)区:包括县(市)及主城区,中心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曹妃甸(新区、工业区),建设指挥部及管委会五小类;B类为市直部门:包括党群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社会事业发展部门四小类;C类为市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学校、企业、其他单位四小类。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考评由年度考评和平时考评构成。

????第六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内容根据ABC三类领导班子的不同特点分类设置,基础分值为1000分。

????A类单位考评内容包括突破性指标、基础性指标、保障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四大类。突破性指标是指在“十二五”科学发展、争先进位中处于战略核心地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尽快实现有效突破的指标,具体包括农业农村发展、工业优化升级、第三产业发展3项;基础性指标是指对“十二五”科学发展、争先进位起重要支撑作用的指标,具体包括财政收入、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城镇建设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淘汰落后产能、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民生保障和改善8项;保障性指标是指为“十二五”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提供保障的指标,具体包括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2项;约束性指标是指为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不偏离科学发展的轨道而设置的刚性约束指标,具体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与信访稳定、综治维稳、安全责任事故、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依法行政、保障性安居工程9项(见附表二)。

????建设指挥部及管委会正处于发展起步期,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其突破性指标只设置产业聚集、功能完善2项,基础性指标只设置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城市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3项(见附表三)。

????对突破性指标、基础性指标、保障性指标,县(市)及主城区,中心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分别设置300分、580分和120分的考评分值;曹妃甸(新区、工业区)和建设指挥部及管委会根据其自身工作重点赋予相应分值。为引导激励各地在“十二五”科学发展、争先进位中明确主攻方向、发挥自身优势、挖掘工作潜能、大胆创新、全力突破,在计算考评总成绩时,对突破性指标考评成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实际所得分数可突破该项指标的权重值。在基础性指标、保障性指标中,城镇建设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指标(建设指挥部及管委会为城市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指标)考评成绩下不保底,最高可加20分,其它指标设置考评成绩上限,在计算考评总成绩时,考评得分不得超过其考评权重值。对约束性指标不赋予考评分值,但实行一票否决和一票否决警示制度,此类指标每被否决一项,被否决单位的年度考评成绩在原对应等次上降低一个等次,降低到较差等次为止;每被一票否决警示一项或虽未被警示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因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而被一票否决的,直接定为较差等次。

????B类单位考评内容包括业务工作、机关建设、党的建设、约束性指标四大类,其中前三类分别设置700分、150分和150分的考评分值,在计算考评总成绩时,考评得分不得超过其考评权重值,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和一票否决警示制度。业务工作重点考评围绕中心履行职能(特别是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开展工作情况)指标;机关建设重点考评服务型机关创建、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单位创建3项指标;党的建设重点考评党建责任制、领导班子建设2项指标。对上述考评指标,从不同部门的实际出发,赋予相应权重值(见附表四)。

????B类单位约束性指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与信访稳定、综治维稳、安全责任事故、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依法行政8项(见附表四)。

????C类单位考评内容包括业务工作、社会服务、党的建设、约束性指标四大类,其中前三类分别设置700分、150分和150分的考评分值,考评得分不得超过其考评分值,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和一票否决警示制度。业务工作重点考评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开展工作情况)、本单位业务工作2项指标;社会服务重点考评文明单位创建、服务对象投诉量及解决比例2项指标;党的建设重点考评党建责任制、领导班子建设2项指标。对上述考评指标,从不同单位的实际出发,赋予相应权重值(见附表五)。

????C类单位约束性指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与信访稳定、综治维稳、安全责任事故、环境保护、节能减排7项(见附表五)。

????第七条??每年第一季度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考评责任单位,根据本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确定每一个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挂账式考评,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考评责任单位将考评目标逐一分解到各被考评单位,并形成考评目标任务分解表、建立电子考评台账,在此基础上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告、过程监控、挂账督办(见附表六)。

????第八条??领导班子平时考评不设分值。通过建立领导班子重点工作目标运行监控机制的方式,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考评责任单位运用职能部门日常监控,统计部门定期监控,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综合督导局重点监控等形式和“考评、督导、调研”三位一体的考评模式进行季度考评,并将监控和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第九条??领导干部考评由年度考评和平时考评构成,重点考评领导干部转方式调结构意识、能力和业绩(见附表七)。

????第十条??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实行百分制,设定100分的分值。考评内容包括德才素质和承担重点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具体分值构成是承担重点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情况40分,考评组评价30分,民主测评30分。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平时考评包括一线工作考评、实绩台账核查和实绩申报三项内容。平时考评作为加减分因素,不设固定分值,但加减分总分值不超过10分。

第三章??评价体系

????第十二条??领导班子的评价体系由考评责任单位评价、考评组评价、民主测评构成,各评价主体均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价,然后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按其对应权重计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总成绩。

考评责任单位评价是指承担考评任务的市直有关单位在市委考评委的组织下,对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考评内容,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评细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评价(见附表二、三、四、五)。

????考评组评价是指市委考评组通过个别座谈、调查核实、实绩分析等形式,对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见附表八)。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是指通过组织召开被考评单位民主测评会议的形式,对领导班子的学习风气、团结协作、民主集中、选人用人、工作业绩、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7项测评内容进行测评,其结果按优、良、中、差四个等次折算为相应分值,并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运用线型分析法进行对比分析(见附表九)。

????民主测评的主体,县(市)区一般为县(市)区党委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纪委领导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包括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市直和企事业单位本单位不足100人的,全体人员参加民主测评;超过100人的,由考评组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商定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但原则上要求本单位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含非领导职务)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开发区、园区、管理区、曹妃甸(新区、工业区)、建设指挥部及管委会参照市直部门参评人员范围执行。民主测评要点、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一般在召开会议前一至两天发放给参评人员。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部门(单位)评价、考评组评价、民主测评、平时考评构成。除平时考评外,各评价主体均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评价,然后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按其对应权重计入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总成绩。

主要领导和分管部门(单位)评价是指由市领导、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领导干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其中市领导对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评价(见附表十);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班子内其他市管干部进行评价;考评对象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其分管领导进行评价(见附表十一)。

????考评组评价是指市委考评组通过个别座谈、调查核实、实绩分析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特别是转方式调结构意识、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见附表八)。

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是指在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议时,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进行评价。其中“德”重点评价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合作精神等;“能”重点评价领导干部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勤”重点评价领导干部在转方式调结构实践中勤政敬业、无私奉献的情况;“绩”重点评价领导干部转方式调结构的工作实绩;“廉”重点评价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民主测评结果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折算为相应分值,并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运用线型分析法进行对比分析(见附表十二)。在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测评的同时,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领导干部“德”进行专项测评,不计入干部考评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办法另行制定)。

????领导干部平时考评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通过一线督导考评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等过程中的一线表现情况进行实地跟踪考评并确定加减分值;通过领导干部实绩台账核查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重要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重特大事件的应急处理成效等,并确定加减分值;通过领导干部实绩申报核实,了解领导干部在完成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业绩,并确定加分分值。

第四章??等次确定

????第十四条??领导班子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确定等次。

依据综合考评结果对各类领导班子分别进行排名,A类单位排名前12位,B类单位排名前25位,C类单位排名前13位的领导班子,考评结果初定为优秀等次,对外公布按考评得分最终结果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还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别是履行转方式调结构职责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实绩突出,A类单位综合考评总分在950分以上,BC类单位综合考评总分在900分以上;行风或作风评议结果原则上为优秀或先进等次;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好”、“较好”得票率之和达到85%以上,其中“好”得票率达到60%以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得好,考廉结果为优秀,A类单位考评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未受党政纪处分,BC类单位考评年度内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未受党政纪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一般等次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迟缓,履行转方式调结构职责不到位,工作实绩一般,A类单位综合考评总分高于850分且不足950分,BC类单位综合考评总分高于800分且不足900分的;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和群众威信一般,民主测评“一般”、“差”得票率之和在33%以上或“差”得票率在20%以上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为“一般”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较差等次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态度不坚决,转方式调结构工作不力,因主观原因在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工作实绩差,A类单位综合考评总分不足850分,BC类单位综合考评总分不足800分的;班子不团结,整体功能发挥得不好,群众威信较差,行风或作风评议为较差等次的;民主测评“一般”、“差”得票率之和在50%以上或“差”得票率在33%以上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为“较差”等次。

????除“优秀”、“一般”、“较差”外,其余为“良好”等次。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

????依据在本单位综合考评总分排序情况,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初定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优秀等次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不占本单位的优秀指标)。优秀等次领导干部还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推进或服务于转方式调结构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综合考评总分在95分以上;作风过硬,群众威信高,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票得票率之和原则上达到85%以上,其中优秀率原则上达到50%以上;注重廉洁自律,考廉结果为优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基本称职等次:政治素质一般,推进或服务于转方式调结构的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综合考评总分低于75分的;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群众威信一般,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得票率之和在33%以上或不称职票得票率在20%以上的;考廉结果为一般等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不称职等次:政治素质较差,推进或服务于转方式调结构不力,工作实绩差,综合考评总分低于65分的;工作作风飘浮、群众威信低,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得票率之和在50%以上,或不称职票得票率在33%以上的。

????年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重大责任事故和分管单位发生较为严重的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对负有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在原对应等次上再降低一个等次。

除“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外,其余为“称职”等次。

????优秀等次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除任现职时间不足半年者外,原则上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考评等次相对应。

????第十六条??受党、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考评等次的确定,按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以及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等次,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并提交市委考评委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十九条??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情况记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业绩考评表》存入本人档案;根据领导干部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建立《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业绩台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科学评价干部、调整使用干部和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AC类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排名前三位和B类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排名前六位的,授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级劳动模范称号。

????第二十一条??综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市委进行通报表彰。综合考评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写出书面报告,制定整改措施,由市委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综合考评为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市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确实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年度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在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

????第二十二条??综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领导班子,市委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金奖励;综合考评为良好等次的县(市)区领导班子,市委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金奖励;综合考评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县(市)区领导班子,不给予年度考评奖金。综合考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市直单位,分别给予机关全体在编人员每人3000元、2000元的年度考评奖金;综合考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市直单位,不给予年度考评奖金。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年度考评奖金参照市直单位各等次标准执行,奖金一般自筹。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按上述规定负责批复相应的奖金发放标准。

????第二十三条??综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市委予以通报表彰,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奖金。综合考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提拔重用干部从综合考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的干部中遴选,优先从优秀等次的干部中选拔。连续三年综合考评等次为优秀或五年中有四年为优秀且一年为称职的,在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下,纳入市委管理的优秀干部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建立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成绩积分制度,将领导干部历年年度综合考评量化成绩累加,并除以其考评年限,形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成绩积分并进行排序。

????第二十六条??AC类连续两年排名末位、B类连续两年排名末两位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市委予以警示,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第二十七条??综合考评结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市委对优秀、一般、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和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对优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媒体公布。

????第二十八条??建立综合考评意见反馈制度。领导班子的综合考评意见,由市委考评委向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领导班子集体反馈。领导班子应根据反馈的综合考评意见,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工作在市委、市委考评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承担考评任务的考评责任单位按照考评责任分工制定考评细则并确定被考评单位的单项考评成绩,单项考评成绩确定后及时向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年度考评工作由市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实施。

????第三十条??市人大、市政协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别委托市人大、市政协党组进行考评;其他委托考评的市委管理领导干部,分别委托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考评(见附表十三)。

第七章??考评纪律

????第三十一条??实行考评工作责任制。考评责任单位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干部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各考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考评职责,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作出评价。一般情况下,部门评价以各考评责任单位平时掌握的情况为依据,年终不再单独组织考评,以免给基层造成负担;如确需在年终进一步核实的,要提前向市委考评委提出申请,由市委考评委统筹安排,未经市委考评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考核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各部门新增考评项目,年度考评目标下达后,任何单位不准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指标随意进行增减。考评组组长及成员对考评材料和考评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并按要求在有关材料上签名。考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客观公正评价被考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得编造、篡改考评结果,不得泄露考评机密。如出现弄虚作假,致使考评结果失真的,市委对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二条??实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被考评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考评组人员必须申请回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市委委托考评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是指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开发区、园区、管理区,曹妃甸(新区、工业区)和建设指挥部及管委会领导班子,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市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是指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曹妃甸(新区、工业区),建设指挥部及管委会,市直部门的在职县级干部;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市属重点骨干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

????第三十四条??全市其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工作,均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委干部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1年起施行。此前市委出台的有关考评工作文件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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