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19 16:39:18

关于请求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区林业局:

本人吴小春,渝水区下村镇茶子坡村人。本人自今年 1月开始在下村茶子坡村养殖青蛙,共租赁土地 亩,筹集资金 万元,种苗从高安 青蛙养殖基地引进,喂养饲料采用牛蛙饲料和蝇咀,已基本了具备养殖青蛙的资金、技术、基础设施条件。为了更好地壮大发展,合法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规定,特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请予以审批。

申请人:

2015817

附件:1、场地照片

2、资金证明

3、种源来源证明

4、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请求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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