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讲解

发布时间:2018-10-12 10: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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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1414-2008

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

及节能评价值

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and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cooling tower.

(报批稿)

2008-09-26发布 2009-03-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1414-2008

为加强合理用电、合理用水、推动产品的升级换代确保上海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提高冷却塔产品质量及其系统的经济运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中6.2条和7.1条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良机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金日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斯必克(广州)冷却技术有限公司、江阴富兴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吴江北宇冷却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瑶、陈津迪、吴耀民、陈溢进赖春发、罗金枝、张焕武、韩振东、江建林、吴金土。

DB31414-2008

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力通风冷却塔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

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空气作冷源的机力通风横流、逆流、混流式湿式冷却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190.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第一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7190.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第二部分:大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18870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

DB31T204 冷却塔及其系统经济运行管理

3 术语

3.1冷却塔能效限定值

在标准规定测试工况条件下,所允许冷却塔的能源效率最低保证值,简称能效限定值。

3.2能源效率等级

能源效率等级(简称能效等级)是表示产品能源效率高低差别的一种分级方法,依据能效系数大小确定,依次分成12345五个等级,1级表示能源效率等级为最高。

3.3冷却塔节能评价值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工况条件下,节能型冷却塔应达到表2中的能效等级2级指标。

DB31414-2008

4 产品分类

4.1冷却塔根据结构和气水流动方向的不同,可分为横流式、逆流式和混流式。

4.2根据水量大小可分为中小型塔和大型塔:

a )水量小于1000m3/h为中小型冷却塔;

b )水量大于等于1000m3/h为大型冷却塔。

4.3根据水温降大小可分为标准塔和工业塔。

5 冷却塔基本要求

5.1冷却塔产品设计、制造和质量应分别符合GB7190.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的规定

GB7190.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的规定。

5.2冷却塔的分类与冷却能力参照GB/T18870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

6 冷却塔能效限定值

6.1冷却塔能效限定值包含的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6.1.1冷却能力:在标准规定测试工况条件下,冷却塔实测水温降与设计水温降的比值(%)

6.1.2风机耗电比:指冷却塔风机实测的耗电功率Ne与冷却水量Q的比值,

=NeQ,其单位为(

式中:风机耗电比,单位为();

Ne — 电动机实际消耗功率,单位为(kw);

Q — 冷却水流量,单位为()。

6.1.3飘水率:指冷却塔出风口随气流飘至塔外损耗的水量与冷却塔循环水量之比值(﹪)。

6.2 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见表1中的限定值

DB31414-2008

1 能源效率限定值

项目

限定值指标

冷却能力

(%)

大型塔

95.0

中小型塔

95.0

风机耗电比

标准塔

0.035

工业塔

0.045

飘水率

(%)

标准塔

0.0100

工业塔

0.0050

7 冷却塔能源效率评定方法

7.1 冷却塔能源效率等级指标见表2中的规定值。

2 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项目

能效等级

1

2

3

4

5

冷却塔冷却能力(%

大型塔

98.0

95.0

中小型塔

96.0

95.0

风机耗电比

标准塔

0.028

0.030

0.032

0.035

工业塔

0.038

0.040

0.042

0.045

飘水率

%

标准塔

0.0040

0.0050

0.0060

0.0080

0.0100

工业塔

0.0040

0.0045

0.0045

0.0050

0.0050

7.2 节能评价值应达到表2中的能效等级2级。

8 能源效率的试验方法

冷却塔能源效率的试验方法 GB7190.1标准的有关规定和GB7190.2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测试。

飘水率的测试方法按DB31T204的标准规定所列的吸湿法进行测试。

9 检验规则

9.1在一批产品中,抽取一台样机,测试其能效等级,若达不到最低能效限定值的规定要

求,再抽取两台样机,其实测值均应达到规定要求,否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9.2 对于单台产品,测试其能效等级,若达不到最低能效限定值的规定要求,判该产品为

不合格。

9.3 根据生产企业所标注该产品的额定能效等级,经抽样测试,若达不到所标注的能效等

级,判该产品能效等级为不合格。

10 冷却塔能源效率等级标注

10.1生产企业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和有资质单位的测试结果,确定冷却塔的额定能效等

级。

10.2生产企业应在其产品出厂说明书上或铭牌上注明该冷却塔的额定能源效率等级、所依

据的标准号。

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

编制说明

一、 社会背景及任务来源

为实施本市“十一五”期间GDP能耗降低20%目标,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提高各种耗能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限制淘汰技术落后高耗能的冷却塔,推动产品能效提高,促进节能技术进步,规范市场。同时,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国内外能效标准制定与实施活动的深入开展,能效标准分析研究手段的进一步完善,也为本市制定能效标准提供了经验。

为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沪质技监标[2007380文下达标准制定计划,其中第三项是“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具体由上海交通大学与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工作。

二、 目的意义

本市在役冷却塔数量在1万台以上,循环水量达100万立方米/时左右,装机容量达4万千瓦以上。按年运行5000小时计算,年耗电达2亿千瓦时。国内生产冷却塔企业达3500余家,产品质量差异显著,不仅冷却塔耗能多,且导致系统输送能耗也增加,严重影响制冷装置或系统的经济运行,制订本标准有利于促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公平竞争,意义重大。同时近年来,随着冷却塔节能、降噪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广应用这些新成果,效益显著,对执法部门做到有法可依。

三、 编制过程

1. 标准制定基本要求

由市能标会于2007813组织召开标准起草工作预备会议。出席会议有八家单位,九位代表,会议讨论并确定标准制定基本要求。

①为使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值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要求收集调研本市部分典型生产、销售企业提供06~07年期间二份以上产品测试报告。

.积极收集采用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先进指标,结合本市工业生产发展水平。

③如企业暂无法提供测试报告,可在近期内委托有关专业测试单位进行标准验证测试。

2.标准制定依据

①收集国内外大量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并调研部分企业,在此期间上海交通大学派员参加了国标“GB7190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产品标准修订稿的讨论,得到了信息交流,掌握了该标准技术指标第一手资料。

得到了本市有关主管单位的大力支持,提供了近二年来“冷却塔”20多份检测报告。

③结合上海交大风冷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对本市06~07年部分典型企业的“冷却塔”进行测试论证。因此,共收集30多份测试报告,结合自主创新成果和工程考核,进行分析、研究作为本标准制定依据。

3.标准的主要内容

能效标准主要在不降低产品的其它特性如热工特性、质量、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对用能产品能源性能做出具体的要求。标准中包含有“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及节能评价值指标”。

本标准总体围绕了考核冷却能力、飘水率、风机耗电比等级指标及其测试方法。

.技术说明

为使本标准指标达到先进、科学、可行的要求,故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先后在交通大学会议室召开三次讨论会,广泛听取生产企业和用户单位的意见,同时也收集书面反馈意见。对标准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多次进行修改,如:

1.原讨论稿中有风机全压效率(%)(工业塔)值的等级指标考核,经讨论多家生产企业反映,此效率目前测试精度尚有一定难度,故取消此项指标值。其二,原冷却能力()指标值,国标老标准合格为90%。新报批稿修订后,冷却能力其合格值亦提高到95%。本标准也随之修改为冷却能力最低保证值为95%

2.本标准确定的节水型冷却塔“飘水率”的指标值为≤0.005%。而国标飘水率合格指标仅为0.010%,由于飘水率指标是冷却塔节水的重要指标之一。这一指标的确定,是本市有关单位曾经过大量测试验证工作,同时与国外生产冷却塔大公司该项指标进行比较,如美国、法国、

韩国、日本、新加坡都对飘水率定为0.0045~0.0055%之间。故本标准节水型冷却塔其飘水率必

须达到≤0.005%的要求。也能与国际大公司招标与投标书上,其飘水率值相适应。本标准飘水率的测试方法采用市标“DB31/T204冷却塔系统经济运行管理标准”进行测试,是合理、科学。为进一步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必须推广普及高效节水设备。

本标准贯彻可以大大提高冷却塔的冷却能力减少新鲜水的补充量和减少排污水量,达到节电、节水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标准编制组

20088



附件1

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标准

意见汇总表

序号

条文内容

提出具体意见

采纳情况

1

关于“引用标准”未注日期

部分专家建议注上引用

标准日期

根据国家规定,对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的不应写日期,故未采纳上述意见

2

能源效率限定值

冷却能力:大型塔0.95

中型塔0.95

耗电比:标准塔 0.035

工业型塔(0.055

飘水率:飘水率0.01%

建议采用国标值

按新国标报批稿为依据作了改进(见1条文内容栏)

3

中小型和大型塔

对中小型和大型塔在术

语上作明确说明

按处理水量大小来划分,水量大于和等于1000,为大型塔;水量小于1000为中小型塔

4

噪声指标

考虑本标准主要是能效标准,对噪声指标建议删去

已将噪声指标删去

5

对批量产品和单台产品判别合

格与否应有所区别

批量产品选一台测试,不能

达到要求,应允许增取二台再作测试

在批量产品中,如一台样机不达标,允许增加二台测试,按测试值再作判断

6

对测试系统的要求

那些单位的测试报告有效

应请有资质单位作测试,按测试结果确定冷却塔的额定能效等级

7

对风机全压效率等级指标

因为精确测试风机效率有一

定困难,改为只考核风机的

耗电量

取消了风机效率指标,用单位水量耗电指标来考核

8

对飘水率的测试方法与指标值

国标测飘水率方法与上海

方法有差异,可否统一?

经与国家监测站了解,国标上所写飘水测试方法尚有问题难以操作,待试行改进,故仍用上海标准的测试方法来测试

上海市地方标准《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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