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行政事业单位接待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30 04:12:09

××单位公务接待暂行办法

为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管理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办法如下。

  一、公务接待的范围

(1)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针对来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的接待服务。

(2)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用于公务接待、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交通等方面的费用。

(三)公务活动以外的人员来访,办事处原则上不提供接待服务,确有需要的,按照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经营性服务收费办法由办事处另行制定。

二、公务接待的原则

(一)廉洁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和标准;一切从有利于公务出发,高效透明,务实节俭,简化礼仪,杜绝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不得进行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二)注重程序、计划管理的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能合并的公务接待尽量合并,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强化计划管理,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如来访单位和人员公务活动违反上述规定,一律谢绝接待。

三、公务用餐管理

(一)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

1、系统内部公务活动:接待对象含领导的,平均每人每餐不得超过100元;接待对象为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的,平均每人每餐不得超过80元。(以上标准不含酒水)

2、接待上级人员、兄弟单位领导和由单位领导出面接待的其他客人,餐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一般情况下不安排陪餐人员,确有需要的,应严格限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优先安排内部用餐,减少外出用餐。

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来访人员在内部食堂用餐,内部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就近安排工作餐。

来访人员公务出差期间有伙食补助,并交由单位安排工作餐的,应缴纳相应餐饮费用。

(四)工作餐应当提供家常菜,不得提供鲍参翅肚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材料是野生保护动物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名牌酒水,不得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场所。

四、住宿和用车管理

(一)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按照接待对象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标准安排住宿。优先安排在内部招待所,内部招待所不具备接待条件的,按照方便、就近、安全的原则安排在指定宾馆,执行协议价格。住宿费由接待对象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公务接待对象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可视情况提供必要的接送服务,不得安排非必要的迎送活动,公务接待期间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五、接待工作程序

(一)办事处接到客人来访的公函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制定接待方案,填制接待计划表。

  (二)公务活动结束后,办事处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公务接待费的报销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计划表和接待清单。

六、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某某行政事业单位接待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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