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3 22:17:25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目的:为了做好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及其相关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洛阳宁竹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管理。

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各建设项目“三同时”(指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2、项目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足够的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实现“三同时”。

工作程序:

1、凡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2、建设项目在设计初期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履行安全评审手续。

3、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应针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专项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按照建设项目批准程序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安全审批应提供下列资料:

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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