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通知和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5-05-22 12:23:06

关于2015届毕业生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通知和相关说明

各位:

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这周开始需大家开始办理进沪就业的材料,主要涉及的是进沪就业通知单和居住证,其中,申领居住证是在正式入职后单位帮忙办理的,现阶段由学校统一协助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请在上海就业的同学按以下时间节点步骤完成:

1、学生下载正反面打印《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见邮件附件),填写好“个人资料部分”,注意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学生于2015年5月19日-5月25白天上班期间(上午8点半-下午4点半),将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 + 三方协议办理手续那一联(粉色)交回学院楼4015室,过时不候。特别提醒:需已与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3、6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学校统一向完成上述步骤的同学发放《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另附: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请大家仔细研读。

 

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511

附件1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四、其他

不符合本办法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以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关于2015届毕业生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通知和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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