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演习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4 20:42:42

玉屏县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演习方案

近年来,高速公路出行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通道,我县境内高速公路车流量不断增加,追尾、翻车等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黔府办发〔20141号)、《铜仁市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铜府办发〔2014〕?号)、《玉屏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演习方案。

一、事故背景和时间

20146 日,上午9时许,铜大高速(大龙到铜仁方向)40KM+850M处,一辆小型货车与运输液化气的罐车发生追尾,导致液化气泄漏,小型货车司乘人员被困,且一辆客车因间距太近造成连环,车辆紧急制动停止的交通事故

、事故先期处置

(一)县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及时通知高速交警大队、高速路政大队、消防大队、120急救中心等突击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并通知县交警大队为出警车辆值勤护航。根据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大队监控和现场了解情况、县公安局和高速交警大队、高速路政大队等出警单位立即将出警情况分别向县应急办报告,并提出启动交通事故三级响应建议。

(二)县应急办根据各出警情况汇报,核实完相关情况后,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汇报后,立即按照预案要求通知相关联动部门赶赴现场协助处置。

(二)县政府分管县长立即带领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开展以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主的先期处置工作。实地勘查突发事件现场,划定突发事件现场范围,确定所需救援人员、物资及机械设备;组织公安、交通运输、路政等部门对通往事发地主要交通线路实行有效的交通管控,确保交通组织有序,救援人员、物资及机械设备快速运达事发现场;明确临时集结地、就地待命等紧急应对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响应及时、反应迅速、应对有序高效。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程序发布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新闻信息,主动引导舆论。

、县政府领导赶赴现场处置

(一)情况研判  

1.听取汇报。听取先期赶赴现场的有关负责人关于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现场处置工作情况的汇报。

2.现场勘察。组织赶赴现场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类别专家组专家深入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准确掌握现场的有关情况。

3.会商研判。组织赶赴现场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类别专家组专家进行会商,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照《贵州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黔府办发〔201323号),重点对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受威胁人群、危害后果、发展趋势等进行研判,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确保现场处置工作的决策科学、有效。

(二)指挥调度

1.负责现场处置的总体指挥调度;

2.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将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或者疏散至临时安置场所,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3.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在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控制人员进出现场,并对通往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4.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开展危险源监测、监控工作。

6.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8.明确现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人,速报突发事件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

9.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政府应对措施以及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预警。

(三)决策部署

根据上级要求和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赶赴现场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并视情设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

1.成立县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县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友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应急办主任、安监局长、高速路政大队长、高速交警大队长、铜仁运营中心主任、田坪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应急办、安监局、高速路政、高速交警、运营中心、消防大队、卫监、公安、环保、民政、住建、县交警大队、公路养护段、交通运输局、(气象、供电、通讯、民兵、武警)平溪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应急专家组组长担任。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必要时请驻有关单位、武警中队和可能涉及到的其他单位负责人担任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成员。

2.设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交通运输保障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发布组,具体负责现场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安监、高交、路政、平溪镇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相关工作,接报与处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阶段性应对处置情况;传达与跟踪督办领导批示、指示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决定、命令;协调应急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科技支撑;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协调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调配应急物资装备。

2)抢险救援组:由高速路政牵头,高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环保局、住建局、保险公司、平溪镇政府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分析、判断现场情况,制定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组织力量实施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

3)应急专家组:由安监局牵头,路政、运营中心、消防等专业机构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现场情况勘察和科学评估,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决策咨询、科技支撑、技术服务。

4)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监局牵头,县内各医疗机构组成。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组织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救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处理,实施疫情监管。

5)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按程序协调武警玉屏中队参加。负责组织力量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

6)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段、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平溪镇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优先安排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疏散人员和可转移的保护目标的运送。

7)电力和通讯保障组:由县工贸局牵头,玉屏供电局、中国移动玉屏分公司、中国联通玉屏分公司、中国电信玉屏分公司组成。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事发地及其周边供电和通讯畅通。

8)后勤保障组:由高速路政牵头,高速运营中心、交通运输局等相关保障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调集应急物资、装备、设备,保障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如果时间过长还要负责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9)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高速交警、高速路政、运营中心、环保局、保险公司、平溪镇政府人员组成。负责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事件责任,评估突发事件的影响,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调查报告,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意见。

10)善后处置组:由平溪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局、高速路政、高速运营中心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善后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以恢复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方案,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医暖等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11)新闻发布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及市县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整理、分析境内外媒体对有关事件的报道,加强舆情监管和舆论引导。

(四)报告情况

1.掌握现场情况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续报工作;

2.如事件有进一步升级的可能,及时报请市政府领导赴现场;

3.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事宜,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明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组织召开现场应急指挥部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会商,听取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的建议和意见,明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任务。

(六)制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由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根据到场人员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有关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分析研判情况,制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审定后实施。

、救援与处置

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由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一)实施现场管控。组织力量划定警戒区域,对现场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现场。

(二)抢救受伤人员。组织医护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援,现场紧急抢救受伤人员,组织转运受伤人员,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三)转移安置群众。组织力量转移、撤离和疏散群众至安全地带,通过广播、电视、发放传单等方式,告知群众突发事件的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和影响、防护措施、自救知识和技能等,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妥善安置群众,做好救济等工作。

(四)控制危险源(点)。组织力量全面查清事件危险源(点)情况,包括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采取封堵、加固、拆除、消除危险源(点)等措施,降低风险隐患,迅速排除险情。

(五)防止事态扩大。当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可能进一步扩大时,组织力量对电力、公路、铁路、水运等实施管制,增加停运、限产、停产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扩大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的范围,严控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六)实施抢险救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七)调运应急物资。开辟便捷应急通道,就近紧急调运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八)保障交通畅通。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抢修中断道路,疏散滞留车辆,分流过境车辆,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避免出现交通混乱。

(九)做好通讯保障。组织通信管理部门、通信运营商保障现场应急指挥通信,抢修损毁通信设施,排除通信故障,恢复通信畅通。

(十)做好电力保障。组织电力部门、事发地政府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抢修损毁电力设施,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点对象供电。

(十一)开展疫情控制。组织卫生防疫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场及有关区域进行消杀,防止疫情发生或扩大。

(十二)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安抚死伤者家属,疏导聚集人群情绪,做好有关人员思想工作,确保群众思想情绪稳定。

(十三)控制重点对象。对蓄意闹事者和实施打、砸、抢、烧等非法行为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

(十四)保护重点目标。对可能受到冲击、危害的重点人员、敏感场所、重要物品等加强保护,防止遭受伤害和破坏。

(十五)查明事件原因。组织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就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为事件处置提供有关依据,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六)做好信息发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新闻主管部门组织通稿发布新闻。

、应急处置结束

当事故得到控制、事故救援任务完成、空气对公众威胁消除、事故现场得到稳控时,经现场应急专家组专家评估、县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审定,并报县政府批准,由县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发布终止应急响应的指令,结束应急处置状态,转入恢复与重建工作。

、总结评估。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后期任务转入常态化工作,凡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应急响应结束后的其他相关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此次应对处置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估,形成《玉屏县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响应结束后一周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切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认真履行好责,确保管辖区域内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反应快速、组织有序、处置高效。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65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演习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