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3-11-04 09:44:48

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行为,控制各类环境因素,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和控制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环境

  本程序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本程序所称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3 环境影响评价

  本程序所称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3.4 清洁生产

  本程序所称的清洁生产是指关于产品的生产过程的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清洁生产意味着对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持续运用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以期增加生态效率并减降人类和环境的风险。

  对于产品,清洁生产意味着减少和减低产品从原材料使用到最终处 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

  对于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意味着节约原材料和能源,取消使用有毒原材料,在生产过程排放废物之前减降废物的数量和毒性。

  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3.5 污染源

  本程序所称的污染源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发生源,通常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装置或人体。

3.6 环境保护

  本程序所称环境保护是指用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适合于人类生活、劳动的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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