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18 12:20:52

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初中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切实加强小学课程改革衔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有利于减轻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评语、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各县区要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办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区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学生学业考试。是学生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的主要手段,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每年制定《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考试的具体组织办法。

1)科目设置及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体育与健康测试:体育与健康测试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方式,由老师自行确定。

2)成绩呈现

文化课和信息技术等考试科目成绩,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90%(其中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级A;达到75%89%记录等级B;达到60%74%记录等级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级D

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测算得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 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及以下为D(不合格)。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考查科目成绩: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或实际分数呈现。

3)命题、审题及阅卷

命题注意体现新课程理念,试题注意准确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结合学科特点适当加强试题的探究性和开放性,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侧重于考查学生对小学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题量适当,难度适中,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公平性。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家长会、家访、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按班级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⑤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3、结果呈现

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体会;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体现了学生多方面发展的状况,要充分重视其意义和价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使用好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的结果。

(一)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各县区要切实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改进教学实践、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发展性功能。学校要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反馈,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指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更为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发展情况,家校联合共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

六、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三)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