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以坚韧劲头抓好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18-06-12 17:15:18

调研报告:以坚韧劲头抓好日常监督

——关于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后更好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调研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第五条规定,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

日前,市纪委监委就坚持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步推进,积极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展开调研,并对新形势下如何强化执纪监督工作认真思考、提出建议。

一、执纪监督工作的初步实践

1.紧抓工作机制,监督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抓住机构改革这个契机,把监督力量统筹起来。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成立7个纪检监察室,4个纪检监察室专司执纪监督,3个纪检监察室专司审查调查。同时,将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分成8个协作片,专司执纪监督的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2个协作片派驻机构和若干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综合统筹监督力量,提高监督的全面性、针对性、时效性。

二是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把分权制衡严格起来。对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分管工作进行调整,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主要业务部门由不同常委(监委委员)分管,且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由两名副书记分管,确保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则落到实处、程序行之有效、权力相互制衡。

三是抓住线索处置这个核心,把程序制度完善起来。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先由案管部门提出线索初步分办、处置建议,提交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监委委员)、案管室负责人等参加的问题线索集体审议会议研究决定处置方式,对流向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审把关、科学分流。同时,细化完善谈话函询有关制度规定,明确和规范需要谈话函询的范围、程序和谈话函询后的处理方式,统一制作文书格式,推动执纪监督工作规范化。

调研报告:以坚韧劲头抓好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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