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
发布时间:2019-03-21 06: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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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09.09.24
【实施日期】2009.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各设市区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各沿海港务(口)管理局、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省交通运输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在驻厅监察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德金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唐建辉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陈培健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浦生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成 员:谢 宝 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许永西 厅建设处处长
郑蔚澜 厅计划处处长
陈瑞晶 厅运安处处长
张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