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办国办有关文件要求和院有关文件要求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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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学习讨论稿) 2018年11月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实际工作成效。 2.把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党委常委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具体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环境育人有明确思路,有制度,有落实。
1.1统筹规划 与组织实施
3.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参加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2次以上,学校分管负责同志每学期到堂听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以上。
组织、宣传、统战、团委、工会、1.思想道德建设
5.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及时把握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1.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教育,工作有部署、有制度、有督导、有成效。
1.2思想理论
教育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有统筹安排,有条件保障。
3.着眼于提升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工作有方案、有制度、有落实。
4. 实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推动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小组建设,培养大学生理论学习骨干,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宣传部 团委 学生处
宣传部
4.学校党政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实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明确,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大学生就业与服务中心、保卫处
宣传部、学生处 党办 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展规划处 宣传部 教务处
责任单位
宣传部
宣传部 学生处 团委
团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1.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规划。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责任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学院
2.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部)行政同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科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配齐二级机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应是中共党员,且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得兼任其他二级院(部)的主要负责人。
1.思想道德建设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组织部
1.3思想政治 理论课教学
3.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提取标准为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财务处
4.学校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按照中央确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落实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并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务处
5.制定并落实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制度,校内外专家学者、学校领导定期作形势政策报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
6.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教育方式有创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选修课,师生对课堂满意度高。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1.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以及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工作有方案、有成效。
责任单位
宣传部 团委
2.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
1.思想道德建设
3.经常性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民族英雄、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学习教育活动,培育和选树学习励志、实践奉献、参军报国、诚信友善、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塑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新风。
宣传部 团委 各学院
1.4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宣传部 团委 工会 学生处 研究生处 保卫处 各学院
4.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纳入日常课程体系,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教务处 保卫处 统战部 法医学院 各单位
5.通过开辟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刊发深度文章,访谈身边典型、连载生动故事等形式进行宣传,挖掘校园好人好事,培育选树一批信得过、看得懂、学得到的先进典型,围绕核心价值观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1.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将领导干部上讲台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教育教学活动。
责任单位
教务处 党办 宣传部 院办
2.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制定诚信教育工作方案,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档案,建设校园诚信文化。
学生处
3.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校领导、学院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能够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和具体诉求。
1.思想道德建设
党办 院办 宣传部 学生处
各学院
1.5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4.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活动。将学生日常节俭行为习惯养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处 团委 后勤处 各学院
5.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教育有计划、有措施,有经常性教育活动,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
学生处 研究生处 科技处
6.开展经常性的廉洁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和廉洁文化进校园。
宣传部 纪委 团委 教务处 学生处 保卫处
7.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将军事训练纳入必修课,切实增强军事训练实效,强化学生国防意识。
马克思主义学院
8.做好学生学业就业指导和困难学生帮扶等工作。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