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加工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19-03-17 15:16:24

碎石加工承包合同


  篇一:2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JTA4合同段牛岩山;隧道主洞口破碎场的生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以及一切配套工作发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 承包范围
  牛岩山隧道主洞口破碎场的生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以及一切配套工作,其中包括:碎石机口上料、超粒径大石头解小、操作破碎机械 ,场内堆料转料,运输车辆上料、水电线路检修、损耗品配件附件更换,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承包单价
  乙方生产每立方碎石单价:元。单价包含所有工作人员工资食宿水电费、柴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以及配件、附件损耗品费用等 ,其中还包括超大粒径石头解小费用、生产当中大石头必须分解、如果没有分解按元结算。
  生产数量暂以40万方为准。超出部分按每立方单价21元计算、以上单价为包干价,一经签订不得更改加价。
  三、甲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碎石加工设备一套、装载机2台、以及完成碎石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安装、设备已安装完成。
  2、提供正常的碎石加工所需水电源。乙方人员住房等。
  3、生产设备,机械设备及生产出来的碎石、石粉均为甲方财产,乙方无权变卖、销售。石粉归甲方所有、不计价。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管理,并对生产计划做出合理调整。
  四、乙方权力及义务
  1、所有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准则。
  2、乙方所生产碎石,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则,碎石需采用反击破工艺,否则由于碎石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清退乙方。
  3、所生产的碎石石粉,乙方不得私自出售,一经发现,按出售价十倍罚款。
  4、乙方负责给甲方自用碎石或外销碎石运输车辆上料。
  5、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场或无故停产,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所有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6、合同终止后,乙方将甲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除正常磨损以外,完整的退还甲方否则照价赔偿。
  7、乙方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购买。
  8碎石加工生产以外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包括地方对生产阻扰等,由甲方负责及时解决。
  9、在遇到自然灾害的等非人力所能抗拒时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碎石应按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在成品料场内进行转料堆放、石粉转运由乙方负责装车。
  五、计量支付与结算
  1、所有甲方自用或外售的碎石以磅秤过磅为准,比重按实验标准折算,乙方不得故意加水,如过磅含水量大时,应扣除水的重量后折算。
  2、碎石过磅加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3、每月月底对账,次月25日前甲方应将当月价款支付给乙方。
  4、从第一期计量开始,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0方碎石加工费不予支付,作为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再支付乙方。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全面停产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其他约定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乙方不得参与甲方的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
  2本合同执行过程,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左右洞施工队各持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左洞施工队 日期
  甲方右洞施工队 日期
  乙方日期
  篇二:碎石生产承包合同
  碎石生产承包合同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将黑河滩上三鑫沙石料厂破碎事宜承包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毛料装运至成品料破碎及装车统一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有易损耗材,维修、人员工资、劳保、生活费和电费都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床架、生活用水。
  四、计量方式:按卖出的成品量计算。石料( )吨方,沙子和石粉( )吨方,破碎石料按每方( )方计算,沙子和石粉( )方计算,圆石按每方()方计算,以上沙石料均税后。
  五、乙方每月必须完成砂石共计壹万伍仟立方以上。
  六、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时付给乙方当月的总产值,如因其他原因余下的成品石料未售出,甲方和乙方协商,按测方量计算付给乙方,每月最后一天计算本月方量,次月10日前结清。
  七、年底停机后十五天内结清所有账务,如年底有成品剩料未售出,甲乙双方测量计算给乙方,此后,乙方不负责装车。
  八、甲乙双方商议继续签订合同,第二年由乙方装车。
  九、进场一切机器技改后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乙方所有的易损件费及每月人工工资、生活费、电费由甲方垫付,甲方垫资金额从乙方的生产量计价中扣除。
  十一、停工后乙方要保证机器各部件的正常运转。
  十二、生产工伤责任事故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三、违约责任:无论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有违约,发生纠纷,所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甲方不得拖欠承包劳务费,在约定时间付款,不按约定时间付款,违约金按20%结算给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20XX20XX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口头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样受法律效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篇三:承包碎石加工合同
  承包碎石加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石场承包给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产出来的各种材料算给乙方,数量定为每月生产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爆破、电费、维修、保养、配件、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取山皮不包括在内。
  三、安全责任,乙方要严格按照规划操作进行加工,确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场操作人员要求买好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经力量减少甲乙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每月月底要给乙方清算一次,扣除各种费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乙方要给甲方保质保量完成以上的生产量,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碰到各种情况及困难,甲乙双方要及时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甲 方:
  乙 方:
  年月
  2
  篇四:碎石加工承包协议4-13
  碎石加工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碎石加工工程承包事项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碎石加工地点: 碎石加工地点位于南林河隧道口的碎石厂
  二、为保证乙方能正常生产,甲方将隧道开挖出来的石渣无条件送到乙方碎石厂的原材料堆场,由乙方负责加工碎石,如隧道里面的石渣供应不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从隧道的弃渣场转送过来给乙方。如有耽误,甲方必须按每天一个班次的生产量标准赔偿给乙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按每立方 元付给乙方(乙方包装车,甲方自己运送),碎石厂所用油和电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必须按每月计量的80%结算给乙方,剩余的
  四、乙方在保证甲方碎石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对外销售碎石,乙方对外销售碎石时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资、食宿、防护、医疗、卫生、保险、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及时安排车辆将场地内碎石运走,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碎石积压,导致场地不能正常生产及工程款拖欠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每天壹个班次的生产量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七、碎石场的所有设备由乙方提供,所有的电费、油料、设备保养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在甲方供应乙方原材料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进行供应。如乙方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因给予乙方2-3天维修时间,在维修期间甲方自行在其他碎石场采购,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不负任何费用。
  九、乙方只负责按甲方规定、规格加工碎石,对碎石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各种手续、税金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的补充条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生违约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0一四年月日 0一四年月日
  篇五:石子厂生产承包合同
  石子厂生产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发山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承平等、公平的原则,共同制定本合同,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双方充分了解协商后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负责的老湖镇石料厂的生产管理,包括生产环节的打眼,敲,,,破碎,筛分,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协助放炮以及销售环节的仓下放料,接料,倒料和料厂发货装料。甲方将生产线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及附属设施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乙方有生产,管理自主权和承包收益权,甲方有权委派管理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下达生产任务和发货安排以及产品销售的全部环节。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5年,自甲方试生产成功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即
  20 日至20 日。如果甲方提出变更承包形式时(大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解除。
  三、甲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外所有关系的协调和与地方的一切稳定工作(包括①道路的建设②场地扩建③供药的审批④政府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⑤当地村民关系的协调等)、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派代表负责承担的人员管理,协调工作,并下达生产,供应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与处理。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
  3、甲方安排会计、过磅人员统计每天销售情况,管理实施销售工作的各项事项,并准确计算成本利率和生产销售分配。
  4、甲方选派培训安全员,共同对外联系爆破物品,所需费用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承包山林、土地的关系协调,费用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所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伙房、库房、油库等)的建设。生产设备、维修工具以及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生产车辆及机械由乙方负责。 7 、甲方负责甲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种费用开支,发生意外由甲方处理,费用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乙方聘用人员的管理,应当给所属人员购买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生产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生产的费用包括炸药、油料、水电费、维修费、耗材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的要求,聘用自己的管理人员及生产施工人员,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招聘人员严格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安检部门的指导检查。
  6、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前期确定的两个打眼机,如需增加人员和其他机械,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工作中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准酒后上岗,更不准疲劳作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如发现违章,按规定处罚,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付,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范围开采,所采石料只能用于本山场使用,不准私自对外出售石料。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9、场内所有生产费用归乙方负责,工资及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住所。
  五、设备的管理和交接
  甲方将现有场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含生产需要增添的设备,以清单为准),机械车辆与生活设施移交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交还给甲方,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六、供应价格及计算付款方式
  1、供应价格:包干价为元/.包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承担的所有开支,其中炸药价格以万元/(含政府费用,爆破公司费用)为基数,炸药涨价,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全年交付甲方承包费150万元,盈亏各自负责,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50万元给甲方,4个月月底前交余款50,以后每4个月一交,如乙方私自解除合同,承包费不退。
  2、结算:按生产数量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派的石料过磅员出具的数据为准,每日统计、每15天结算一次。
  3、付款方式:现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有任一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协议不成可向东平县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
  3、甲方提供给乙方挖掘机一台(沃尔沃360),铲车一台(柳州50)
  4、乙方支付甲方油锤费用20万元整,4个月分期支付给甲方,每月5万整。 八、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
  篇六:碎石、石粉加工承包劳务协议
  碎石场联合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将沪昆客专线湖南至长沙段大角坡隧道弃碴加工碎石、石粉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特定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负责场地基础硬化、水、电到场相关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加工碎石的原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加工现场,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所有加工碎石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安装。
  四、乙方所加工的产品,甲方以每立方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单价包括机械设备费、人工费、水电费、机械配件以以及维修费、利润),加工碎石型号必须按甲方要求生产(号石子在18000m3以内按以上单价,超出方量按元计算),乙方不得将所加工的产品出售给其它第三方,甲方未通知乙方停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停产。
  五、出料在10000m3以上~30000m3以下(含30000m3)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施工或停产的情况下,甲方承担付给乙方所有机械设备投资费55万元,乙方退场。
  六、出料在30001m3以上~50000m3 以下(含50000m3)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施工或停产的情况下,甲方承担付给乙方所有机械设备投资费55万元的80%,乙方退场。
  七、出料在50001m3以上~70000m3以下(含70000m3)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乙
  方不能施工或停产的情况下,甲方承担付给乙方所有机械设备投资费55万元的70%,乙方退场。
  八、出料在70000~90000m3,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施工或停产的情况
  下,甲方承担付给乙方所有机械设备投资费55万元的10%,乙方退场。
  九、乙方在生产过程一切外界阻扰(包括工商、公安、税务、环保、当地村
  民等)由甲方处理。
  十、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
  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对施工人员安全负责。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以上各项单价均包含部分安全费用,由于施工中所发生的工伤意外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 支付方式:
  1、甲方拉乙方加工的碎石、石粉每车现场收方,月底统一结算,甲方工程计量款到帐后,扣除相关费用,支付80%工程劳务款给乙方,另外2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后全部付给乙方
  2、乙方若违反甲方管理体系和管理办法要求,在甲方限期内无正当理由不
  能改正或无明显改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要求乙方停止生产合同自行全部
  终止。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负责人:
  单位盖章:
  日期: 乙方负责人: 日期:
  篇七:碎石开采加工承包合同书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矿山碎
  石开采加工工程承包事项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
  6、工程承包单价: (税后价)。
  1、甲方负责矿山资源征用手续,资源费用支付及当地群众和政
  府的协调工作,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顺利进行。
  2、资金回收:甲方在乙方生产满壹万立方时结算一次,石粉价
  格为每立方5元计量。如甲方石粉销量畅销,按相当的金额补贴给乙
  方。并及时安排车辆将场地内碎石运走,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石子
  积压,场地不能生产及工程款拖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
  每天壹个班次的生产量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责任
  1 甲方确保690鄂式破碎机所加工的毛块石装到乙方车辆上。
  2 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电费、燃油费、设备的钢耗、内运运费等
  由甲方垫付。
  (二)乙方责任
  1、按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人员进场,如因乙方责任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服从指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安全制度.
  3、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按甲方要求每月完成的
  工程量。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到位,以乙方加工每壹万立方结算一次,甲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拖欠乙方工程款,结算每次以每立方
  的单价(税后价)全款结清.
  四、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
  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按工程总造价的5%计
  算违约金,谁违约谁赔偿。
  五、其它
  1、各种手续、税款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2、如因物价上涨,造成乙方成本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
  合理调价。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的补充条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
  各执两份。
  5,碎石加工时间及要求;加工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年
  月底此。
  六、补充协议:
  1
  2
  3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 :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篇八:碎石开采加工承包合同书
  碎石开采加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矿山碎
  石开采加工工程承包事项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碎石开采加工工程。
  2、工程地点: 旺苍县正源乡。
  3、工程内容:。
  4、工程工期:
  5、工程总量:
  6、工程承包单价: (税后价)。
  安装和石子堆放。
  4、甲方负责矿山资源征用手续,资源费用支付及当地群众和政
  府的协调工作,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顺利进行。
  5、甲方负责建好炸药库,并负责相关报批、验收手续,在施工
  过程中及时向乙方提供炸材物资,确保乙方炸材开工使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石子质量的送检报告单(复印件)。
  7、甲方向乙方提供石子销量的可靠依据。
  8、资金回收:甲方在乙方生产满五仟立方时结算一次,并及时
  安排车辆运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石子积压,场地不能堆放及工
  程款拖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每天壹仟立方的标准赔偿
  乙方损失。
  9、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开采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续(复印件)各一份。
  10、甲方负责废料堆放场地。
  11、甲方负责环保排污处理。
  12、甲方保证日生产量及销售量。
  13、甲方负责由于爆破和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林地损失的赔偿。
  (二)乙方责任
  1、按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场。
  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服从指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安全制度,办理保险,做到
  7、工程总造价:
  8、资金: 自筹。
  二、双责任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搞好进场公路,确保乙方机械顺利进场安装,最低
  二十五吨吊车进场安装和石子安全运输。
  2、甲方负责高压线路架设和变压器及配电箱安装。
  3、甲方负责搞好加工场地和石子堆放场地的开挖和平整工程及
  加工机械的基础设施(乙方提供基础安装图纸),确保乙方机械进场
  顺利文明施工,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3、乙方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爆破施工时必须要有资质证书
  的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要严防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4、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确保施工循环作业时间,按甲方要求
  每月完成的工程量。
  5、乙方必须在甲方做好前期工程后15日内机械进场。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到位,以乙方加工五仟立方结算一次,甲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拖欠乙方工程款,结算每次以每立方的
  单价(税后价)全款结清,如逾期不支付,按本合同第二项第八条执
  行。
  四、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
  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按工程总造价的5%计
  算违约金,谁违约谁赔偿。
  五、其它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停工损失,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
  2、各种手续、税款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3、如因物价上涨,造成乙方成本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
  合理调价。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的补充条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
  各执两份。
  六、补充协议:
  1
  2
  3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 :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九:碎石加工协议
  碎石加工协议
  委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经甲方洞渣委托乙方进行碎石加工。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组织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
  地 点:
  二、甲方履行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成品存储场,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安装场地及住宿场所,负责安装1500VA变压器。
  2、安装视频监控,对碎石加工和堆料进行监督。
  三、乙方履行职责
  1、乙方自行建设及安装碎石加工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负责加工设备的租赁、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含机制砂)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800m/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600m。需保证洞渣堆积场所的洞渣存储量不大于20XXm
  4、负责成品碎石按甲方要求合理有序堆放及成品碎石料出333
  场装车工作。负责做好防洪、防资措施。
  5、配合甲方做好碎石结算工作。
  6、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产生污水、粉尘等污染。
  7、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的生产能力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不善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加工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有加工设备以补偿甲方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4、如发现外卖甲方有权按每立方罚款1000元处罚,罚款从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5、甲方隧道洞渣都要给乙方加工碎石,加工数量大约28m左右。
  6、生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出现上述条款一项违约,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五、计量、计价与支付: 3
  1、碎石成品按每立方米吨计量。
  2、碎石及成品价格按28/m,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管理费,不负责加工税收等一切其它费用。机制沙成品价格按元/m,石粉成品价格按 8/m。本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碎石加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4、计价与支付按每月实际生产量的90%给予支付,其余10%等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结算。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加工款项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333
  篇十:碎石厂劳务承包协议
  碎石厂劳务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承包的碎石厂机械维修装载机车辆租用劳务加工成品料、2-1、和沙等品种,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每月保证完成15000每立方(沙、碎石)甲方每天向乙方提供20个小时片石规格不超40cm,泥土不超过3%无条件给乙方装上车,每天必须要600方片石,每方以13元以出厂方量为准,修理挖机,片石供应不上耽误的生产时间每小时以60m3解除生产任务。如需要油面料(2-1、和沙)总方量价格为每立方24元,甲方给乙方结帐。
  2、甲方必须负责当地的协调工作,如发生老乡阻碍厂里矿山整改,正常生产耽误每小时60m3解除乙方的生产任务,甲方管理人员签字为准。如是乙方自身引起的矛盾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停电、下雨每天14个小时以上,必须解除当天的生产任务。
  4、加工的产品不用水洗,质量要求与乙方无关。
  5、甲方每天向外运出500m3,场地每种规格不超过400方,否则甲方违约。
  6、因洪水冲断公路,公路进行维修还运不出不算违约,如销售不出去影响厂里正常,每天解除乙方每天500方的生产任务,赔偿乙方每天500方的产量。
  7、每月乙方向甲方保证完成15000m3,单价19/m3,超过15000m3后每立方按超过方量的24/m3计算给乙方。如没完成给甲方15000m3的方量按14/m3计算。
  8、如因甲方的责任完不成15000m3,甲方以15000m3向乙方以19/m3结帐,因乙方的原因完不成1400015000m3,甲方向乙方以14/m3计算。
  9、从31日开工,3月底结帐,415日付款必须全付清,如到期不能把款付清,乙方有权停工并每天以500/m3的产量向甲方索赔。付款甲方只认一个帐户,由×××一个人结算后支付乙方。
  10、乙方特别注意安全生产,保险由乙方自己购买保险费用,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11、如有违约,在乙方当地司法机关起诉,追究责任,赔偿损失。此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时间暂定:20XX31日——20XX31日。
  甲方:乙方:
  年 日  

碎石加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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