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通用

发布时间:2017-09-03 22:29:05

补充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协议系双方于 日签订的《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原协议 “甲方将其持有公司的 (出资额: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系为配合股权转让变更手续而签署,实际转让价款双方已结清,再无争议,甲方不得以原协议中的转让价格向乙方索要转让价款。

2、甲方对于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完全责任。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担任公司股东期间,对于公司任何形式的债务,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终局责任,与乙方和股权变更后的公司无涉。

3、本协议系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4、在履行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侯马市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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