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中医院医院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7 10:50:04

Xxx医院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黑卫医函[2015]364号《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开学习、开展自查,现对学习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自查工作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各种诊疗规范,通过教育学习提高义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维护患者利益,继续树立和发扬我院大兴安岭地区“价格诚信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的优良作风,在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医药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我院领导明确要求药剂科、财务室、微机管理人员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卫生耗材销售价格进行核对、审查,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二、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严格按标准执行收费

我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一)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

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省级或市县级标准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坚决杜绝各科室以任何理由向患者收取现金行为;及时对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进行维护,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价格,杜绝人为划价收费现象;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参加黑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不存在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的变相涨价行为,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价率销售。

(三)医院未向科室及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收入不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无科室承包、出租等违规行为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临床药师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杜绝滥检查、大处方、过度治疗、乱收费及滥用抗菌药物现象用药结构合理,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

(四)实行院务公开,在医院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通过设置的电子大屏幕,滚动显示基本医疗项目价格和基本药物价格,接受患者监督;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及时公示调整后的服务价格,标价内容准确、规范;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投诉机制,由院长亲自担任医疗服务价格投诉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增加收费透明度,建立健全医疗费用清单制度,为患者出示医药费用消费清单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对患者有关物价的咨询耐心解释,充分保证了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我院将持续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坚决抵制违规医疗行为,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xx县中医院医院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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