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4-09-22 02: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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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鼓励和提倡研究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提高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更好、更快地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我部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
学部成立“研究生奖励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部部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部长、各研究所所长、行政负责人、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等组成。该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实施我部研究生奖励的评选工作,并接受学生在评选中的申诉和投诉。
二、研究生奖励奖项设置
(一) 优秀研究生;
(二) 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 优秀学生干部;
(四) 专项奖学金;
(五) 单项奖励:
1 科技创新奖
2 文体活动奖
3 社会实践奖
(六) 先进班集体
具体标准及比例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三、评定基本条件
(一)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四) 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评奖标准。
四、评定原则
(一) 总则
采取量化指标、打擂和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公开、公平、公正评定。
(二) 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采取分年级、量化指标和打擂的原则。
(三) 专项奖学金
采取量化指标办法。
(四) 单项奖励、先进班集体
采取打擂、组织推荐原则,参评校级评选。
五、具体评定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1 硕士二年级奖励的评定
评定量化标准:
奖励评定以科研学习成绩为主(评定时占80%权重),结合个人综合表现(包括: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修养、参加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班级活动、导师评价等,评定时占20%权重),以百分制按专业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各部分百分制权重分别为:
A 为学习成绩,占60%;
B 为学术科研,占20%;
C 为综合表现,占20%;
公式为:综合分数(T)=(A)*0.6+(B)*0.2+(C)*0.2
其中,A为学习成绩(满分100分)。
学分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只限必修课,其中英语课只按等级计算,其中等级A按90分,B按80分,C按70分计算,P不计入成绩);其计算方法同专项奖学金项。
A==[Σ学分(分数*0.5 +等级*0.5)+英语等级*学分]/Σ学分
其中,B为学术科研(按实际计算不封顶)。
B=,
其计算方法和要求同专项奖学金项,具体要求及算法详见专项奖学金计算方法。
特别说明:评优所有提供的材料仅可使用一次,不重复使用,即研二评优使用过的材料,研三不可以使用,博士以此类推。时间节点为,自入学后到评优前;自上一次评优至本次评优前。
其中,C为综合表现(满分100分)。
C=导师意见+思想品德+社会工作+文体工作+特殊贡献
本部分的实施通过导师评价量化表(附件2,涵盖导师意见)和班级评价量化表(附件3,涵盖思想品德、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特殊贡献四个方面)完成。
(1) 导师意见(满分30分)
导师意见(需导师签名):优秀(30分)、良好(20分)、合格(10分)、不合格(0分)。导师根据学生表现情况评分,评分标准为: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 主动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进展情况,能够很好完成导师布置的各种学习、科研任务;
[4] 按时完成开题报告,选题依据充分;保质保量完成论文。
[5] 只有导师考核为良好以上者,才能参评所有奖项。
(2) 思想品德评估(满分10分)
由班级评定小组(班委会)评估成绩;
评定的内容:
[1] 政治态度、思想觉悟表现;
[2] 学习态度、学习纪律情况;
[3] 思想品德修养、集体观念、团结互助情况;
[4] 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情况;
[5] 参加集体活动和学校学部组织的文体活动情况。
评定办法及要求:
班级同学、班级评定小组在评定时应符合下列比例:
优 档占30%(10分);
良 档占60%(8分);
合格 档占10%(6分)。
(3) 社会工作(满分30分)
[1] 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学部研究生会主席,加30分。
[2] 校研究生会部长、学部研究生会副主席,加25分。
[3]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学部党建负责人、学部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班长、党支部书记,加20分。
[4] 社区挂职锻炼同学(不是勤工俭学,需有证明材料),加15分。
[5] 班委会委员、党支部委员,加10分。
[6] 校艺术团团员、校舞蹈团团员、校合唱团团员、校广播台成员、校报记者,加10分。
[7] 以上1~6条只计最高分一次,学生干部工作不到一学期不加分,不到一学年加该项得分的1/2,根据学生干部工作表现及绩效,给予打0至该项最高分。
(4) 文体活动(满分25分)
[1] 参加校级文体活动获得单项第一名加13分,团体第一名加11分,单项第二名加11分,团体第二名加9分,依此类推,只算到前五名。参加学部级文体活动获奖加分分值为校级活动的1/2.
[2] 代表学校参加省市文体比赛获前三名各加18、15、12分,未获得奖励加6分。
[3] 校级团体比赛主力队员(上场)按所加分值2/3计算;候补队员(未上场)按所加分值1/3计算。
[4] 破校纪录加8分。
[5] 参与校、研究生院运动会方阵、彩旗队、健美操加4分。参加学部运动会方阵、彩旗队、健美操加2分。
[6] 出席观众,每出席一次加2分。
(5) 特殊贡献(满分5分)
有突出事迹和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无书面材料者无效),并由班级初步考核,经学部奖励工作小组研究审定,酌情给予最高不超过5分的加分。
2 硕士三年级、博士二年级、博士三年级奖励的评定
评定量化考核+打擂:
奖励评定以科研学习成绩为主(评定时占80%权重),结合个人综合表现(包括: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修养、参加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班级活动、导师评价等,评定时占20%权重),并以打擂的形式分年级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
各部分权重分别为:
A 为学习成绩,占20%;
B 为学术科研,占60%;
C 为综合表现,占20%;
D 打擂成绩为50分(直接赋值,累计入总成绩)
公式为:综合分数(T)=(A)*0.2+(B)*0.6+(C)*0.2+D
A、B、C量化标准同上。
其中,D为打擂成绩(满分50分)。
D=综合业务(30分)+答辩设计(10分)+现场表达(10分)
由学部研究生奖励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操作。打擂结果只有出席评委满足2/3半数以上,打擂公布成绩方有效。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 工作小组根据不同奖项申报人数,按年级分奖项安排打擂评审小组;
(2) 公布打擂时间,顺序;
(3) 打擂采取现场出分制,无记名出票;
(4) 打擂方式:每名申报人准备3-5分钟PPT演讲,不得超时;
(5) 打擂评审小组将从综合业务、答辩设计、现场表达3个环节予以打分;
(6) 打擂评分结果待打擂结束后,由组委会统一公布。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评比本着更高要求,树立优秀研究生典型的标准,其量化计算方法更侧重于学术科研能力。学部工作小组根据申报人情况,及名额分配情况,按照量化指标得分从高到底顺序排名,最终确定获得名单。具体方法如下:
1 计算公式
博士研究生 (1)
硕士研究生 (2)
式中是科研、论文、编著得分总和,是所学课程加权平均分数(有中期考核成绩可直接引用)。
(1) =[Σ学分(分数*0.5 +等级*0.5)+英语等级*学分]/Σ学分
(2) 科研成果、论文、编著分值总和wk的计算方法
(3)
其中是申报人项得分项(包括科研成果、论文、编著)中所得分值总和。
(3) 申报人在各项科研成果、论文、编著中所得分数计算如下
(4)
式中:——是申报人在第项得分项中(包括科研成果、论文、编著)应得分数;
——是第项得分项赋分,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鉴定和科研成果奖励,科研项目鉴定的赋分方法参见表1、科研成果奖励的赋分方法参见表2,论文发表赋分参见表3,编著赋分参见表4;
——论文检索附加分值(仅针对发表论文得分项,对于科研成果和编著得分项,该值取0);
——是申报人在第项得分项中个人名次加权系数;
——是第项得分项中全组名成员每个人的加权系数。
2 科研成果(科研项目鉴定、科研成果获奖)、论文、编著赋分方法
(1) 科研项目鉴定赋分
凡以大连理工大学名义完成的科研项目必须由原合同规定的成果验收单位出具证明,具备鉴定条件的,均应经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科研项目质量积分依据成果鉴定等级确定。
表1 通过鉴定的科研项目赋分
鉴定等级 鉴定部门 | 国际领先 | 国际首创 | 国际先进 | 国际水平 | 国内领先 | 国内首创 | 国内空白 | 国内先进 | 通过 |
专家鉴定 | 14 | 12 | 10 | 9 | 8 | 7 | 7 | 7 | 2 |
验收单位 | 4 | 3 | 3 | 3 | 2 | ||||
(2) 科研成果奖励赋分
表2 科研成果奖励赋分
类别 | 科研成果奖 | 发明专利 | 赋分 | ||||
等级 | 国家自然科学 | 国家发明 | 国家科技进步 | 省部科技进步 | 地市科技进步 | ||
一 | 80 | 60 | 60 | 30 | 16 | 投资发明专利 | 12 |
二 | 60 | 50 | 50 | 20 | 12 | 授权发明专利 | 6 |
三 | 50 | 40 | 40 | 15 | 8 | 已投产实用 新型专利 | 9 |
四 | 40 | 30 | 30 | 授权实用新型 和设计专利 | 3 | ||
注:专利授权后可获得相应加分,未授权前(处于申请阶段的专利)加分无效
(3) 发表论文赋分
表3 论文发表赋分
类别 | 赋分 | 类别 | 赋分 |
国际主要学术期刊 | 8 | 国内重点高校学报 | 4 |
国内学报级刊物论文 | 6 | 国内一级学会论文集,国内二级刊物论文 | 2 |
国际定期学术会议报告 | 5 | 国内其它正式刊物 | 1 |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 2.5 | 国内相当于二级学会论文集 | 0.5 |
注:(优秀论文按120%计分)等级按《大连理工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并参考各院(系)评委意见规定的等级标准确定分值,增刊按该刊物赋分1/3合算。
(4) 著作:编写教材、讲义的赋分方法
表4 著作赋分
著作类别 (分/万字) | 20万字以内 | 超二十万字部分 | 主编或主审非执行部分 | 副主编或副主审非执行 |
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编著) | 1.2(0.8) | 0.8(0.5) | 0.2 | 0.1 |
地方级出版社出版专(编著) | 1.0(0.6) | 0.7(0.4) | 0.2 | 0.1 |
国家级出版社中译外(外译中) | 0.7(0.4) | 0.5(0.2) | 0.1 | |
地方级出版社中译外(外译中) | 0.5(0.25) | 0.4(0.15) | 0.05 | |
国际会议论文集 | 0.2 | 0.15 | ||
国内会议论集 | 0.1 | 0.1 | ||
3 论文检索附加分值及名次加权系数说明
(1) 论文被检索,依照被检索的种类计分,(检索论文需有图书馆盖章的检索证明)
表5 论文检索加分
被检索种类 | SCI | EI | ISTP、IRS、CA、PHC、SA |
分/篇 | 8 | 6 | 4 |
注:被SCI、EI、CA检索的文章必须有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加分(SCI、EI、CA重复检索的按最高值赋分)
(2) 申报人在第项得分项中(科研成果、论文、编著)的名次加权系数以及该获奖项中其他人加权系的计算方法
表6 加权系数表
论文名次加权系数 | 1.0 | 0.8 | 0.5 | 0.2 | 0.1 | 0.1 |
鉴定项目和成果获奖加权系数 | 1.0 | 0.8 | 0.6 | 0.4 | 0.2 | 0.1 |
注:申报人得分奖项若为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时,;若本人第一作者,则;若导师第一作者,二导为第二作者,本人第三作者时,,其它情况获奖项一律不予加分。
4 补充说明
(1) 参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现作弊行为,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2) 申报人所有科研成果、论文、编著等均须以大连理工大学名义发表方为有效;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发表的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不能在博士学习阶段评奖时使用,发表文章必须是在博士入学阶段之后(以接收、receive文章的时间为准),直博、硕博连读同学,硕士阶段成果不予参评。
(3) 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其论文、科研成果须在入学一个星期后(包括寒暑假期)发表或通过鉴定方才有效。
5 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表格及材料提交一份即可)
(1) 学习成绩单(学位课成绩)及培养计划。
(2) 发表文章的情况:已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的首页(必须原件);只有录用通知的文章:提交被接受文章的全文及期刊封面(任意一期),同时还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原件;电子通知的文章:需提交带有红印电子版;持接收函以及电子内容所在邮件整个页面图片(缺一不可),必须有导师亲笔签字证明。
(3) 申报者提供材料必须是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者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二导为第二作者,本人第三作者,其它文章一律不予加分。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4) 提供期刊的影响因子。
(5) 被SCI、EI、CA检索的文章必须有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加分(SCI、EI、CA重复检索的按最高值赋分)。
(三)单项奖励、先进班集体
申请人或班级向学部提交材料,学部推荐,全校打擂评审。
六、组织与实施
(一) 学部公布参评的范围、级别及额度;
(二) 拟申请者提出申请,提供课程成绩单和科研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
(三) 导师评价量化并签字盖章;
(四) 班级评价量化并签字盖章;
(五) 组织申请、成绩审核、计算、打擂并排序;
(六) 公示初评结果;
(七) 学部研究生奖励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七、解释
本实施细则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制定,若随形势发展与以上制度相抵触,以校发文件为准。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为建设工程学部。
建设工程学部
2011-3-9
附件1: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奖励工作小组
组长:李宏男
副组长:吴智敏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周惠成、许士国、程春田、刘亚坤、王永学、张日向、王子茹、李 昕、
王宝民、唐春安、杨 庆、张 哲、黄丽华、李冬生、袁永博、王树刚、
陈滨、霍林生、陈静云、赵胜川
秘书:姜岳峰、袁颖、王东洋、参评年级研究生助管
建设工程学部
2011.3.9
附件2: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表现量化表
(导师评价量化表)
姓 名 | 学 号 |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专 业 | 招生类别 | |||||
评价内容: | ||||||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 主动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进展情况,能够很好完成导师布置的各种学习、科研任务; 4. 按时完成开题报告,选题依据充分;保质保量完成论文; 5. 只有导师评价为良好以上者,才能参评所有奖项。 | ||||||
评定等级: | ||||||
优 □ | 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3:
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表现量化表
(班级评价量化表)
个人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入学年月 | 培养方式 | 联系电话 | ||||||||||
行为积分成绩 | ||||||||||||
思想品德(10分) | 社会工作(30分) | 文体活动(25分) | 特殊贡献(5分) | 总计 | ||||||||
行为积分详述 | ||||||||||||
社会工作 (只记最高分一次) | 记分内容 | 得分 | ||||||||||
文体活动 (累计加分不超过25分) | 记分内容 | 各项最终得分 | 团体主力/候补 | |||||||||
文体活动得分总计: | ||||||||||||
特殊贡献 (需上报支撑材料) | 记分内容 | 得分 | ||||||||||
个人承诺并签字: 本人承诺在上述表格中提供的内容均属实。如提供虚假信息,经查证属实,自愿取消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同意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申请人签字: | ||||||||||||
班长意见并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