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16:36:33

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年以来,我乡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下面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一)明确职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我乡党委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明确乡党委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乡党委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党委班子成员对所分管村、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带好队伍,当好表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乡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具体部署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情随时研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乡党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机关内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乡党委印发了《20xx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并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定期听取本机关、乡属各站所及各村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开展“弘扬责任文化,打造效率河间”主题实践活动,乡党委针对征求来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反腐败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来客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聚焦“四风”抓整改,聚焦“八项规定”抓落实,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

四是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乡党委按照中纪委“三转”要求,及时将乡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检督问责主业,同时,乡党委又将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干部充实到乡纪检监察队伍中,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组织基础。

(二)夯实任务,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保证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乡党委充分发挥乡纪委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党内监督。

一是乡党委把党委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接受监督,做到“三严三实”,履行好各项职责。

二是乡纪委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干部“庸懒散奢疏”问题专项整治》、《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问题专项整治》、《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整治》、《“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抓好制度建设。乡纪委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上半年,组织乡村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进行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之中,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明显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维护纪律权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真正维护和发挥“两个责任”的权威性、实效性。11-6月份,已立案查处1件,初步核实2件,有1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三)相互促进,落实“两个责任”,促使全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乡党委书记既管好自己,又严格管理班子和队伍,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乡纪委切实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及反腐工作职能,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乡纪委坚持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围绕乡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做到党委政府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跟进到哪里,努力与乡党委的决策合拍,推进全乡各项工作顺利公开有序廉洁开展。

二、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认识还是没有完全到位,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还是是乡纪委的事情,由纪委书记负责。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建立,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不力,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情绪。

(二)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够到位。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得到了完善,建立了村财乡管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但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农村项目工程发包等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制约手段。

(三)队伍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近几年来,惠农政策较多,农村低保、农村医疗保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由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乡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使部分干部乱评农村低保、套取国家补贴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责任追究机制没有落实到位。近几年来,按照上级目标考核要求,村支书、主任及站所室负责人与乡党委、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分管领导与部门、部门负责人与干部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但流于形式较多。

三、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一)强化责任风险意识,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乡党委要强化主体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乡纪委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既坚持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围绕本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为监督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必须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乡党委和各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人事变动、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会议(支部)决定,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二是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乡各项工作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等,以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源头上杜绝腐败;三是抓具体责任分解。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主动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抓队伍建设管理,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首先,要抓乡党政班子建设,在党政班子的能力配置、知识结构、个性特征等因素上必须遵循科学规律,在能力上重在执行力上,在知识结构上呈梯形结构,在性格特征上体现相容相互谦让,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强的团结奋进的领导集体。其次,要抓好乡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一支专职的纪检干部,抓好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造就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务实正派、能力过硬、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乡涉农资金多,管理部门也多,纪委在监督上有的难已到位。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均要在乡纪委备案,并且乡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必须监督检查到底,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项目工程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为此,将所有农村项目建设、发包、租赁、转让等活动,实行公开竞标,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真正实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极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民主法治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虽然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方面我们取的了一些成绩,但离市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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