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5号
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之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现就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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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以解决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中医药师承教育政策机制建立为支撑,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为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特色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准确把握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师承教育特点,>>>>明确师承教育内涵,充分发挥师承教育的独特作用。
——注重质量,规范发展。坚持开展师承教育研究,加强师承教育考核管理与质量监控,探索建立师承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推进师承教育规范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建立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遴选标准、出师标准,推进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深化机制改革,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发展师承教育,逐步建立政府主管、专家支持、多方参与、多元发展的发展机制。
三、总体目标
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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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到>>>>2025年,师承教育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不断壮大,以师承教育为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丰富,基本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主要举措
(一)发展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
>>>>推动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医教协同,夯实中医药类专业学生中医药理论基础,切实加强医德培养和人文素质教育,推动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推进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融合,支持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学术流派代表性传承人>>>>“进课堂”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师承班,逐步实现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探索师承教育制度与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衔接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中医专业学位衔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申请中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二)加强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
发挥师承教育在毕业后教育中的作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特色优势建设,遴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师承指导老师,强化中医住院医师中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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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培养,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并将师承考核作为中医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试点开展以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提升中医医师专科诊疗能力与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
(三)推进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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