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案例

发布时间:2020-07-31 01:16:19

债务重组案例

债务重组案例

一、案例背景

1987.06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公司由郑州市百货公司与郑州市 钟表文化用品公司合并而成

1988.12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股份制试点企 业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00万元(20000股,每股200

1992.07更名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1992.12增资扩股详细情况不明

1993.02由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认定为 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

制试点企业”

1996.0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代号:600898,发行价格:

2.50

1996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时,郑百文公布的一些数字 无不让人称奇:1986年至1996年的10年间,其销售收入增长45倍, 利润增长36;1996年实现销售收入41亿元。按照郑百文公布的数 字,1997年其主营规模和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深沪上市的所有商业 公司中均排序第一,成为国内上市企业100强之一。而且,郑百文还 是郑州市的第一家上市企业和河南省首家商业股票上市公司。 这些数

字和这些第一,使郑百文在当时的证券市场声名大噪, 股价也从刚上

市时的6.50元左右上涨至1997512日的22.70元。不仅如此, 当时的郑百文还被塑造成为当地企业界耀眼的改革新星和率先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19977月,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大 会,把郑百文树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面红旗。 河南省有关部门把

它定为全省商业企业学习的榜样。同年 10月,郑百文经验被大张旗

鼓地推向全国。

1997年郑百文宣称每股盈利0.448元以后的第二年,郑百文 在中国创下净亏2.54亿元的最高纪录。根据公司年报,1999年郑百 文一年亏损达9.6亿元,每股收益摊薄)-4.8435元,再创深沪股市亏 损之最,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 拒绝发表意见”。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公司于1999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 193558.4万元的郑州百文债权。中国信达此次申请债权共计人民币 213021万元。2000223日,郑百文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改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20003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郑百文破产还债,被法院驳回。

200067日导9日,在公司出现如此重大的持续经营问题 之后,郑百文在上交所的股票价格连续三天达到涨停, 公司不得不于

2000615日发布警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但是股票 继续涨停,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申请从 616日至董事会关于资产 重组的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告之日(623日之前,公司挂牌证券停牌。 在这段时间,公司连续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公司已经严重亏损,并 于2000821日公布2000年中期报告,主要财务指标为每股收 益摊薄)-0.3071元,每股净资产-6.8856元,中报审计意见类型:拒 绝表示意见。

二、历史回顾

郑百文是河南的一家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百货批发,在破产前, 他干了一件轰轰烈烈的事,它跟建行、长虹集团搞了一个所谓的铁三 角的交易,按照这个交易的安排长虹向郑百文供货, 然后建行付给长 虹商业汇票。后来由于市场上电视机降价,长虹过去供给郑百文的那 些电视机价格较高,卖不出去,导致郑百文大量的产品积压,它就不 能正常的收回贷款,就没有现金流。没有现金流,建行就不能够兑现, 兑现了汇票以后,它就拥有对郑百文的债权,就向郑百文讨债。郑百 文无钱还,于是建行把这笔债权转给了信达,信达最后向郑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这种情况下,郑百文很可能就会破产,破 掉后郑百文的价值是很低的,它没有房地产,只有一些库存产品,但 郑百文有一块有价值的资产,就是它上市公司的壳,但一旦破产以后, 这块地是卖不掉的,是没有价值的,这一块将会流失掉,任何人都知 道,上市公司这个壳资源是很有价值的。

三、债务重组方案

20001130日公司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公布公司资产、债务重组原则的议案如下:

1、 信达向三联集团公司出售对公司的约 15亿元的债权,三联集 团公司支付3亿元人民币购买信达该约15亿元债权。

2、 三联集团公司向信达购买上述债权后将全部豁免 但同时,公 司全体股东,包括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需将所持公司股份的约

50%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

3、 不同意将自己股份中的约50%过户给三联的股东将由公司按 公平价格回购,公平价格由下一次股东大会以《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确定的价格为准。

另外,信达与公司签署协议,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 该公司将立即豁免对公司的债权 1.5亿元。

该具体方案还包括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一定的资

产、债务承接三联集团公司与公司进行一定的资产置换等事项。

三、债务重组的进展

到了 20010222日,郑百文召开股东大会,到会股东以压 倒多数通过了 9项议案。议案内容涉及《关于重组方案的议案》、《关 于股东采取默示同意和明示反对的意思表达方式的议案》、《关于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东股份变动手续的议案》等内容,同意重组的股东将把

50%股份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不同意参加重组的股东将由公司按独 立财务顾问所确定的公平价值流通股 1.84/股,法人股0.18/股回 购其股份。而在当时,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对于类似本次重组 的 非交易过户”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当时并没有得到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同意进行股份变动的表示。

2001121日,《财政部关于郑百文资产与债务重组中有关会计 处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豁免郑百文 1.5亿

元的债务不能以重组利润记入该公司 2000年利润表,郑百文扭亏为 盈,避免被PT的捷径已被堵死。

312日,公司再次公布重组工作进展的公告,指出公告称,

本次公司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回购注销和要约收购的豁免, 公司和三联

集团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申请, 尚未得到批准。根据股东大

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有关股东股份变动的手续的具体程 序为:1、公司申请35-45日停牌,如果45日仍无法完 成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手续,则公司将至少提前5日再次申请 停牌一个月。公司将重复上述的停牌申请,直至股份变动手续办理完 毕或本次重组失败后复牌。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停 牌的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 35

的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232日之前,公司多次重复发布关于 股份过户的公告,其中包括《股东声明》。332日为股权登记日。

435日起开始停牌。535-319日,股东进行选择, 决定不参加重组的股东,必须在这一期间内将《股东声明》提交至公 司,319日为公司接受《股东声明》的截止日。同意参加重组的 股东不需再办理任何通知和申报手续, 超过期限公司未收到其 《股东 声明》的股东视为同意参加重组。上述两种意思表示以外的任何意思 表示,均视为不参加重组,公司将按公平价值回购其股份,并予注销。

6320日起,董事会开始代股东办理股份变动手续。对明示反对 重组方案、不接受公平价值的股东股份也作出相应处理。 重组操作中 可能出现下述情况:部分股东明示表示既不同意过户 50%股份又不

接受公平价值注销股份,这部分股东尽管可能同意重组,但由于他们 不同意重组方案,却又希望不公平享受重组带来的全部利益, 而不承

担任何风险和重组成本,从而损害绝大多数股东利益。故对于这部分 股东按反对重组方案的情况处理,通知其接受公平价值,并且由董事 会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注销这部分股东所持股份。

据暇次重组中,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 50%公司股份过 户给三联集团公司,已经得到了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准, 现正 在向河南省财政厅办理报批手续。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之后,再向财 政部报批。

2001.03.20该公司发布公告其股东就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进 行选择的结果。除39名股东代表股份111862将被公司按公平价 值回购其股份,并予注销之外,其余股东均被视为以默示同意的方式 同意参加本次重组,并将自己所持的50%股份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 根据《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关于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 动程序的公告》,319日为公司接受《股东声明》的截止日。截止 31924时,公司共收到股东就本次重组发来的信件、传真、电 报共67件,具体情况如下:32名股东代表股份79862被视为同 意回购的股东,公司将按公平价值回购其股份,并予注销7名股东代 表32000提交了《股东声明》,但其意思表达方式不明确,被视为 不参加公司本次重组,公司将按公平价值回购其股份,并予注销

司收到的《股东声明》中有15份缺少证明股东身份的重要必备文件, 被视为未曾提交,将被视为以默示的方式同意参加重组,将其所持 50%股份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均以默示的 方式进行了意思表示。以上结果为公司董事会的统计结果,公司将请 律师审查及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0010318日公司公布2000年年报根据年报,公司 2000 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为:每股收益 摊薄)-0.2381;每股净资产

-6.7557;审计意见类型为:拒绝表示意见。

200103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决定:郑百文已经出现 连续3年的亏损状况,实行PT,并根据2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中止上市实施办法》,决定从本月26日起 暂停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这是第一只按此法规暂停上市 的股票。

四、重组方案各方的目的

就个案来说,郑百文的重组案例虽然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存在很 多漏洞和问题,但其无疑是的一种趋利的市场行为, 对于涉及的各方 来说,必定有其各自的利益所在。

1、 对信达而言,重组使它有望收回 6亿元债权,其中包括从三 联集团收回3亿元资金,从郑州市政府得到对3亿元债权的有效担保。

2、 对三联集团来说,成功借壳上市,轻取大股东地位,并廉价 取得其他大股东难以得到的约 5000万流通股,还频繁在各大媒体露 脸,网上有人说 据某种算法”广告效益达 上亿元人民币以上”

3、 对地方政府来说,可避免面对所辖企业破产、开中国上市公 司破产之先之窘境对股东来说,股票缩水一半总比企业破产而导致 颗粒无收强得多,从这一层面上讲,重组绝对强于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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