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14 21:43:28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

【发布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1

【实施日期】2016.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6721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坚持增强活力和加强监管相结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1.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将我省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分类。

2.推进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竞争性国有企业原则上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除国家规定实行国有独资、绝对控股的领域外,国有资本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竞争性国有企业,采取以经济效益为主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3.推进准公共性国有企业改革。准公共性国有企业以强化公共服务功能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持续发展能力。准公共性国有企业要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原则上要保持国有全资或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结合行业政策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约定回报、项目+资源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准公共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准公共性国有企业,采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以及指令性或政策性任务完成情况,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三、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4.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按照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的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中高端集中。

5.做强做优做大主业。按照主业聚集、方向清晰的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以交叉持股、产业链延伸、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推动国有企业集团内部的资源整合,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增强企业发展的竞争力。压缩产权链条,通过关闭、破产、撤销、合并、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等措施,对层级过多的下属企业进行清理、整合,原则上企业管理层次控制在三级以内。积极推进省属企业之间的重组整合,对未能进入省属企业前3名的业务板块,鼓励由位居该板块前3名的省属企业重组整合。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在强化管控、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全球范围内获取重要资源、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和市场渠道。

6.加快推进去产能工作。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规范有序原则,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的要求,将我省国有僵尸企业分为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按照兼并重组一批、关闭破产一批,出清重组关停企业;按照兼并重组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出清重组特困企业,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任务,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的质量和效率。

四、推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

7.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推动逐步提高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率,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以上,创新型骨干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左右。整合国有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和创新资源,组建大型企业研究院、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联盟,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支持国有企业主动承担与企业优势产业相关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扶持企业原始性创新,加快实现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发展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做优知名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考核。

8.加强企业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以降本增效、堵塞漏洞和防控风险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在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推进创新。加快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发展,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向解决方案提供商和综合服务商等新型业态转型。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把国有企业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平台,增强企业创造活力、创新能力。

9.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把握依托主业、规划引领、立足市场、因企制宜导向,强化体制机制、投入、资本运作、金融创新、载体、人才支撑。加强对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跟踪研究,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竞争性国有企业结合产业基础和产业导向,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和转移。准公共性国有企业围绕打造综合回报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综合排名和单项奖励机制、项目跟投机制、容错机制、集团对下属企业的清单管理机制、创新项目贴息机制、超额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10.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点加强以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为主导的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科技领军人才、技术拔尖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创新人才梯队,切实发挥人才对科技创新、资本运营、转型升级等的智力支撑作用。探索更为灵活的引才引智机制,通过合作研发、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研发成果的专利或授权。对于在科研成果转化、研发和管理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团队和人才,可以在股权和分红权等方面给予激励。

五、推进国有资本运营

11.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按照坚持统筹规划、立足产业发展、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创新发展、注重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资本运营。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做强上市公司;支持已有上市平台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动有实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对战略性产业的介入,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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