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在厦门市执业资格备案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8 13:55:19
发布时间:2019-03-08 13:55:19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在厦门市执业资格备案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财企[2008]28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8.08.26
【实施日期】2008.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在厦门市执业资格备案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
厦财企[2008]28号
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在厦门市执业资格备案管理工作,根据《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资产评估机构在本市执业资格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资格备案实施主体
厦门市财政局是资产评估机构在厦门市执业资格备案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委托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具体办理资产评估机构在本市执业资格备案管理等相关事项。
二、办理执业资格备案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