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最惠国待遇原则”在中国两岸四地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0-08-16 0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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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最惠国待遇原则”在中国两岸四地的适用
黄追
【期刊名称】《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年(卷),期】2002(000)004
【摘要】众所周知,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独立关税区已同为WTO成员,形成一国在同一国际组织有四席的格局。在这一格局下,特别是由於海峡两岸尚未实现统一,WTO协定如何在两岸四地适用成为人们特别关注的问题,而W70框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在两岸四地的适用即是其中一例。
【总页数】7页(21-23,80-83)
【关键词】最惠国待遇原则;两岸四地;中国内地;WTO框架;关税;格局;香港;适用;WTO协定;国际组织
【作者】黄追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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